包装袋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马鞍山市徽润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包装袋(以下简称合同物料)的供需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甲方采购物品的内容及成交价格(人民币)。
1.1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物品为:有条码国标袋/马甲袋、无条码马甲袋、连卷袋等其他塑料包装袋,详细以订单为准。单价由双方根据交易时的市场行情以报价单形式确定。
2、 采购订单的确认:甲方向乙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的形式发出“采购单”订货,乙方在一个工作日之内确认回传,未作确认回传的视为接受订单。
3、 产品的质量标准:材质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质量参数要求,破裂强度需达到测试标准具体以双方确认的材质要求为准,但是不得低于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3.1 物料表面要干净、无污点,印刷内容的字体大小、印刷颜色须与甲方提供的资料相符,不可有叠印、多印、漏印或印字字体模糊之类等问题,合同物料的封口、连接处必须粘合牢固。
3.2 合同物料的外观及尺寸、重量须符合甲方要求,详细以订单为准。
3.3 乙方接到订单时务必看清楚物品要求的尺寸、重量,请严格按要求尺寸、重量生产,合同物料尺寸公差为+5mm/-5mm,厚度公差为+0.05丝/-0.05丝,标准尺寸、重量参照合同附件。
4、 包装要求:
4.1 物料包装必须标识清楚重量、规格、数量,送货单上应标明我司订单号、品名、规格、数量、重量等。
4.2 包装上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一定要准确,与实物相符。
4.3 运输中,车子必须盖上雨布,以免被淋湿。
5、 核算方式 :以订单中物品单位为准。
6、 交付和验收:
6.1 交付时间:以订单确定的时间为准。
6.2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的仓库内。
6.3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卸货及承担费用(卸货费贰佰元内由供方承担),并附有乙方送货单,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由乙方负责。
6.4 验收标准:以本合同和订单中规定的品质要求以及样品为准。
7、 付款方式:
7.1 乙方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本司安排货款,月结60天,含17%增值税。
8、 保证金:
8.1 乙方经甲方考察、评估并确认符合甲方供货条件后,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作为信守约定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一种经济保证形式。
8.2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给乙方开具保证金收据,作为交、退款凭据,此收据由乙方妥善保管。保证金不计息,双方合同终止后,甲方凭保证金收据向乙方退还全部或部分保金。
8.3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将有权扣罚乙方交纳的全部或部分市场保证金:
8.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经销合同时,甲方将扣罚全部保证金。
8.3.2 若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如封口、连接处粘合不牢固等,导致甲方使用中造成损失,其损失金额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扣罚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9、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有对双方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双方交易的内容不能泄露。
10、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若乙方产品外观及尺寸、重量不符合甲方要求,存在偷工减料,负误差过大,甲方将扣罚乙方10%货款。
10.2 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10.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所受的损失费用。
11、甲方的违约责任:
11.1 甲方若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部份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11.2 无正当理由,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可拒绝收货。
12、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凡有关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不成,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与乙方的一切业务来往以传真、电脑,邮件等形式进行的,传真件,联系记录,邮件等作为业务来往依据,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合同一经双方授权签字代表签署盖章,即时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
17、如双方没有其他书面确认,本合同所列双方联系方式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以传真或EMAIL发送,发送之时即为送达;以邮件或快递发送,发送后第3天视为送达。
采购单位(甲方): 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乙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mail: Email: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合同附件:合同物料标准尺寸、重量
第二篇:服装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甲(需求)方:
乙(供应)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服装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内容及价格:
1.1采购订单(见附表一)
采购订单做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产品的交付数量、产品规格及工艺要求等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1.2订单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上的价格执行。其中一方不得随意变动价格,因原料价格上涨引起价格上浮的,乙方应该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重新定价;若原料价格下降,乙方有责任及时主动与甲方协商降低订单价格。
二、合同金额:
2.1货物总值:¥(小写): (大写):
2.2合同签订后预付定金:
三、付款条件:
3.1合同签订后,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全款金额,转账到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3.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5‰的滞纳金。
四、交货条款: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4.1每次订货甲方以传真“采购订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甲乙双方认可的时间内将甲方所需产品或样品送达甲方所指定地点。
4.2 乙方要遵守约定的交货日期,如货期有问题时,下单后3天内可以申请调整交货日期。非特殊情况下只能调整一次交货日期。
4.3如需裁单时,乙方应在下单后3 日内与甲方协商。
4.4逾期交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扣除乙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7天还未交货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定金的两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4.5逾期取货: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逾期交货期后额外15天的免费仓储期,免费仓储期后,甲方仍未安排交货的,乙方将额外的仓库费用。倘若甲方需要暂缓超过一个月,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乙方的同意。
五、货物运输
5.1 乙方负责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产生运费的,由乙方负责。
5.2运输损耗:在验收前因运输意外等导致货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验收后造成的人为损失由甲方负责。
5.3 交货地点:郑州市。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60天之内
六、品质保证:
6.1乙方保证产品的质量,经甲方验收后的产品,非人为及外界不可抗因素(如天气等)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6.2 乙方买回来的布料要向甲方确认。
6.3乙方应自行检查买回来的布料,如做出的产品存在布料问题时,由乙方负责。
6.4乙方必须向甲方做好产前版确认,将每个码号、每种颜色的样品各一件提供给甲方确认,经得许可后再进行大货生产,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5不良率超过5%时,乙方要按甲方的出售价赔偿。
七、保密约定
7.1乙方不能把甲方提供的有关订单的样衣、纸样、布料资料等转给第三者。产品出完货之后,所有资料都要退还甲方。
八、其他约定
8.1 生产方式按甲方确认的方法为基准,不得以需要变更时应经得甲方同意。
8.2生产数量的限度是订单数量的±3%,超过此限度时,要向甲方确认。
8.3主面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生产时,甲方不用给乙方支付定金。
九、附加条款:
9.1本合同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9.3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4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时 间: 时 间:
服装采购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