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款 合 同
出借人(甲方):
法定代表: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
担保公司(丙方):
法定代表:
借方担保人和反担保人(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四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万元整(小写¥ )。
2、借款期限为月日起至年同期限起始日不致的,从实际交付借款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利率
借款利率为 ,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
第三条 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为 ,乙方应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款项。
第五条 乙方还款方式:按月付息(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按约定还本金。
第六条 甲、乙、丁三方共同委托丙方对乙方的借款进行管理与风险监控,甲、乙、丁三方服从并配合丙方的管理。
第七条 甲、乙、丁三方一至同意,最后一期本金的归还必须经过丙方认证,甲、乙双方在最后一期本金归还后需到丙方处结清手续;如果未经丙方见证或书面同意,乙方将最后一期本金直接归还甲方(帐户)或甲方直接接受乙方归还的最后一期本金,则乙方交纳的相应保证金等丙方不再退还,且丙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第二章 保证及反担保
第八条 丙方、丁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第九条 鉴于同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乙方和丁方自愿向丙方提供反担保保证,并以此反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如果乙方和丁方自愿向丙方提供其他形式的反担保,可另行签订反担保协议或出具反担保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条 反担保保证的范围为:垫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反担保保证的期限为:丙方为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即垫款)之日起二年。
第十一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未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致使
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丙方有权向乙方和丁方追偿。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借资金来源系合法所得。
2、本合同签订后应按照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借款,支付条件为:接丙方通知可放款(即:信用类为本合同签订或出具公证书,抵押类为向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3、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接丙方通知后解除本合同。
4、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监控。
5、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结清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有义务在借款结清后三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丙方办理结清手续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6、如果甲方即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规定,也未履行本合同第十二条第5项的约定,则丙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7、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如给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乙方在申请借款时,应根据丙方的要求如实向丙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况;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第三人提供担保。
4、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相关费用。
6、乙方本息归还,必须经丙方认证。
7、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立即通知甲方及丙方。
8、乙方须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如违反借款合同及丙方文本的约定,有向甲方及丙方支付相关违约金、补偿金、催收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义务。
第十四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3、接受甲、乙、丁三方的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收取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4、有权根据对乙方进行的借后管理与风险监控的情况,随时通知甲方及其他全部出借人解除与乙方的全部借款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十五条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和反担保责任,并且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丁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接丙方通知后解除借款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否则丙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1、乙方或丁方向甲方或丁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乙方或丁方向甲方或丙方提供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相符的;
3、乙方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5、乙方或丁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乙方或丁方不配合丙方对其经营的公司进行巡检与管理的;
7、乙方连续三期或者累计三期未按时或足额偿还利息的;
8、乙方未按约定偿还到期本息,致使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
9、乙方其他任何一笔借款(即其他任何负债)未按时、足额还款(含一期)的;
10、乙方经营的公司出现经营恶化、面临被查封、停业/停业整顿或被处置;资产等情形;
11、乙方或者丁方中任何一方在申请借款时,未如实向丙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担保情况的;
12、乙方或者丁方的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丙方书面同意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
13、乙方或者丁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者其他经丙方认可作为担保或向丙方提供反担保的资产面临灭失、价值降低、拆迁、毁损等情形的;
14、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事件的。
第十七条 一旦发生上述任何一条违约事件,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借款的,应向丙方支付借款额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情形或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最终导致甲方直接或丙方通知甲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丙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计算至结清日当天)。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逾期除按实际占用天数向甲方支付利息外,另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万分之五/天的罚期,并向丙方支付1000元/次违约金及100元/天的逾期管理费。
4、因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履行担保责任而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代垫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及垫款额10%的垫款补偿金。
5、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以前,如果乙方及丁方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资产、负债等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在变更后三天内立即通知丙方,否则,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500元/项(次)的违约金。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最终导致甲方或丙方付诸法律的,除承担全部费用外,乙方还应向丙方支付借款额的5%作为处置违约金。
7、乙方或者丁方中的任何一方在申请借款时,未如实向丙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况一经丙方查实,乙方或丁方中的违约方须向丙方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如给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或者丁方中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丙方书面同意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经丙方查实,乙方或丁方中的违约方须向丙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如给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前还款借款(不足三十天的不为提前还款)的,除按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另向甲方支付十五天的利息作为违约金,由丙方一次性收取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九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或投资经营的公司或担保企业转让、变更等必须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转让行为无效。丙方有权直接通知及其他全部出借人解除与乙方的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同时乙方向丙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丁三方变更合同内容均须得到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丙方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转让债权。否则,丙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第二十二条 若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及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时、足额还款,借款人、保证人自愿接受由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不再另行签订借据,一切权利义务均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 份,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后成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信息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丁方(个人):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信息:
第二篇:四方协议书
关于开展免费使用“生命体征监测床垫”的四方协议书
(讨论稿)
甲方 :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科技养老专业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苏州分会(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 苏州市姑苏区双塔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 :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对上述产品的工作原理及应用明确,结合各方优势
互补,业务互助,经四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内容
1) 合作项目:免费使用“生命体征监测床垫”的活动
(永久使用权)
2)
3) 项目开展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双塔街道 合作周期:两年(到期后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4) 合作方式:甲乙丙丁四方通过各自的优势互补完成合
作项目。
第二条 四方责权
1) 甲方负责无偿提供该产品100套、并提供免费的安
装、调试及相关数据记录的技术培训工作,及丁方日间照
料点和甲方监控中心的工作站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等工
作;
2) 乙方主要负责四方的召集、沟通与协调工作;会同其
他各方参与产品的进一步推广工作;
3) 丙方负责联合其他三方对领用产品的老人家庭类型进行确定(如瘫痪、独居、空巢还是具有老年病的老人),负责与老人家庭子女的沟通,对子女的信息采集;负责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四方与老人家庭子女的沟通交流活动,就产品的使用情况工作进行沟通交流。
4) 丁方负责配合甲、丙两方完成前期老人信息数据的采集,配合甲方进行产品的安装工作;辅助安装前一周老人健康状况的筛查、记录工作,负责老人使用情况的反馈。
5) 甲乙丙丁四方对合作项目负责,尽心尽责,合作各方应定期就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沟通,并接受其他合作方的咨询。
6) 甲乙丙丁四方在项目合作周期内不得擅自撤离,或者退出项目合作流程,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征得各方的同意。
7) 合作周期内任何一方出现失误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由失误方及时通知各方商议解决,如果出现重大失误,其他合作方有权作出更换合作方的决定。
8) 甲乙丙丁四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各自指派一名工作人员成立项目工作组,确保免费赠送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 违约责任及项目终止
1) 项目合作期间,四方均不得泄漏项目合作机密,或泄漏其他合作方身份或资料。
2)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丙丁四方均不负法律责任。
3) 项目合作期满,如无继续合作的需要,合作各方再完成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项目合作终止。
4) 各方协议期满,可协商继续达成合作协议,作为补充
协议,或者重新签立新协议。
第四条 产品质保说明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质保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标
准。
第五条 产品介绍及应用详细情况见附件1
第六条 其他
1)
2)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丁方各执一份
3) 未尽事宜,由全体合作方以会议形式再行协商,并对
协商结果形成书面决议或者补充协议,由全体合作方签字
认可,予以生效。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 月 日
附件1
一、“生命体征监测床垫”产品介绍
1、本产品目前在北京寸草春晖养老院、上海中福会养老院、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淄博市社会福利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等机构有良好的应用,产品通过了ISO的体系认证,并取得了药监部门的许可,注册号:鲁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10011号。
产品原理与构成伴随着生命活动(存在),人体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振动。 这些振动包含了从像睡觉翻身这样的大的动作,到心脏跳动、呼吸等微小的振动。使用内置在床垫里的高感度压力传感器,通过提取人体特定的振动信息,利用信号分析与数据处理技术,在非拘束的状态下,检测出人体的心跳数,呼吸数,同时判断体动、是否在床、离床等身体动作。
床垫型生命体征感知系统由在床的带有传感器模组的床垫和设置在不同区域的中央工作站组成。传感器通过感知微小振动,将振动信息变换成电信号,并传输到控制模块;电信号在控制模块内,通过一系列的分析、处理,从中判断出生命体征的信息与数据;相应的数据经由输出部的无线模组,传送到中央工作站系统。本产品可附加呼叫等功能,与生命体征信息一起传输到中央工作站。本产品也可将中央工作站信息传输至个人移动终端上。中央工作站是由接收部和电脑主机的组合实现。
2、 产品功能模块与参数
1) 实时检测呼吸数
2) 实时检测心跳数
3) 记录在床、离床、离床次数、离床时间统计等
4) 探知连续体动、其他异常状态
5) 探知长时间离床没有返回等异常状态
6) 主动呼叫、超限报警等功能
7) 垫体本身的设计功能:防菌、防褥疮
3、 产品功能扩展(选配):
本产品同时可以选择配置尿湿自动传感功能模块、自动翻身提醒与记录等功能模块。
二、“生命体征监测床垫”的应用价值
1、 更准确、更直接、更及时地掌握老人的生命体征信息;
2、 人性化的监护,最大限度减少对老人的干扰,尤其是夜间;
3、 全天候实时的监护,给予老人心理上的安全感,减少老人、家属对发生意外的心理担忧;
4、 给家人、护理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可以让家人、护理人员的工作变得更有的放矢、同时,减少家人、护理人员夜间的心理压力;
5、 与老年人心跳相关的信息
人通常的心跳为一分钟60到100次。一分钟少于60次称为心动过缓。常见原因: 老年心脏组织退化、心脏疾病的心脏组织损伤、血压高、先天性心脏缺陷、心肌炎、心脏手术的并发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电解质不平衡、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症, 炎症性疾病(如红斑狼疮,风湿热)、血色病药物,包括:治疗其他心脏节律紊乱的药物,高血压药和精神病药都会引起异常的心跳。一分钟高于100次称为心动过速,多见于冠心病,应和心肌炎、甲亢、心律失常等鉴别。
6、与老年人呼吸相关的信息
导致老年人呼吸困难的原因分为两大类,一是急性或突发性的呼吸困难:心脏疾患(冠心病、心肌梗塞及高血压性心脏病)、急性肺炎和自发性气胸、肺栓塞、肺水肿、急性过敏反应。二是缓慢发生或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①最常见于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肺心病患者;②各种病因引起的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③重症肺结核和结核性胸腔积液时;④ 当肺癌患者发生气道阻塞、膈肌瘫痪或大量胸腔积液时。老年人发生呼吸困难揭示病情严重,应该积极寻找病因,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