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收取租金等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桐城市香港广场上下两层门面房,房屋共计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房屋租赁期限为:20xx年8月31日始至20xx年8月31日止(共计五年),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三、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租金每年18000.00元,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缴清当年租金和保证金合计23000.00元。每年9月5日前一次性缴清至次年8月31日一年房租。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仅作为商贸经营活动使用。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对所承租甲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事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但要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并且,乙方装修后或改造的房屋各种费用在租赁到期时或因甲、乙双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补偿。
六、甲方收取乙方租房押金人民币五千元(5000.00元),乙方租期未满时停止房屋租赁,甲方则有权不退租房押金,乙方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将按等价赔偿,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该款双方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在隔墙恢复和未欠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此款全额无息返还。
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如发生拖欠租金一事,甲方则按每日收8%违约金(在押金中扣)如乙方超出约定支付房租十五日甲方在交涉无果后收回房屋,并有权撬开门锁,终止本合同,押金不退还乙方,并且乙方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则按时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退还,如乙方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壹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重新签订合同,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九、乙方承租房屋后,不得利用甲方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转租。
十、合同期内该房屋的水、电、煤气、闭路收视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等经营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缴纳。乙方在合同期满交还房屋时,以上费用未缴清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
十一、甲、乙双方在合同约定里,不得单方面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赔偿违约金 元,作为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十二、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年房屋租金在20xx年3月31日前有效。自20xx年4月1日起,在房屋租金上涨的情况下,依据香港广场邻近门面房租赁平均价格双方再行约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法律管辖权属甲方户口所在地。
甲方(出租人或代理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住址: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壹张(交甲方保存)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20xx年8月19日
第二篇:XX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回的,仍视为送达。)
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物业概况
租赁物业位于 (下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号 ,该物业用于商业经营用途。
出租人有义务配合承租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如本合同签署后15日内,不能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租赁费用。
二、租期
1,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7天,合同签署后交付场地之日起计算免租期。
2,出租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交房。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该物业,承租方应如期交还;如需续租,承租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出租方无续租意愿的,应在 年 月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逾期,则视为出租方仍自愿将该物业续租于承租方。经出租方与承租方对前述续租事宜书面协商一致后,由出租方配合承租方办理该物业的工商注册登记事宜。
三、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金
1、租金为 币 /月(大写: 整),该租金数额为已含税数额。承租方应按以下第 项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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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B 。
2、承租方交付租金方式为下列第 项:
A 现金支付;
B 银行转账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
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合法有效的#5@p,该#5@p所填数额应为本合同约定之租金数额。无论哪种支付方式,承租方仅在收到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出的符合前述要求的#5@p后,方对出租方支付租金。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房租#5@p如非出租方开具,则承租方有权从房租中预扣租赁税;租赁期届满,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退还的押金后返还预扣的租赁税费,但如果租赁期间,如有税务机关要求承租方代缴租赁税的,则承租方不再返还。
(二)押金
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后日内 向出租方支付 币 元(大写: 整)作为退房押金,出租方应出具收据。出租方向承租方退还该押金的条件为满足下列之一:
1.合同期满,承租方退还房屋后,出租方在五日内退还给承租方;
2.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退还房屋后,出租方在五日内退还给承租方; 上述条件一旦满足,出租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绝退还押金。否则,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有权加收押金1%的违约金。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房地产所产生的费用:①物业管理费、②电话、网络费、③水电费、④卫生清洁费、⑤其他 。上述第 项由承租方支付,上述第 项由出租方支付。
(四)租赁期间,房屋的产权税由出租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出租方负担。
四、出租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楼,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若出租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房屋,则承租方无需支付延迟期间的租金,出租方还应将延迟期间内承租方应交租金数额作为违约金偿付给承租方。
(二)出租方保证自己有权出租或转租该房地产,承租方的正常使用不受第三方的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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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和破坏;保证在租赁期间保持该房地产始终符合约定的用途,该房地产及有关设施处于良好的可正常使用状态。
五、承租方权利义务
(一)承租方应妥善使用该房地产及有关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损毁,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或向出租方赔偿经济损失,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如系正常使用造成损坏,则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及时组织维修,所需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承租方使用该房地产时,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有前述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押金。
(三)承租方应及时足额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六、物业及设施的交回
如双方合意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租赁期届满而又不续租,承租方应在双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内起或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搬出该物业,同时结清费用。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及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间,若出租方中途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并双倍返还押金;若承租方中途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其所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
(二)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中止或无法履行,中止原因消除后合同继续履行;若无法继续履行须解除合同,在承租方交清租赁期间内的租金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后十日内出租方退回押金;或出租方从承租方所缴的押金中扣除所欠费用后将余款退回,若押不足抵缴,则由承租方补足差额。因此造成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八、因不可抗力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内容必须一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私自修改,则修改内容无效。租赁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关规定解决。
十、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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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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