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有价有偿的原则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店面租赁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 店面租赁给乙方使用,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赁房屋作为经营使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三、租期两年,自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10日止.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四、甲方
(一)乙方确保房屋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整改时进行监督审查并给予意见。
(三)为乙方办理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五、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与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
第四条 租金、相关费用及缴纳方式
六、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为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乙方按年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在每年将租金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租,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收租凭证。如乙方逾期交纳,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月租金1%加收滞纳金。
七、水电费: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直至合同期满。
八、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由乙方负责维修。
九、 乙方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须自行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十、店面“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一、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店面有关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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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十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或转让承租房屋。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三)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五)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六)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七)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
十四、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五、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十六、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第三者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全额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不予退还;若甲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需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同时,违约方还须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十七、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及第三方原因等客观原因”。
第九条 补充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签 印: 签 印: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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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店面租赁合同范本
店面租赁合同范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 店面(以下简称该店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内容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店面座落在 (以下简称该店面)。该店面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店面作为经营 使用,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且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和抵押。
二、租赁期限和费用支付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店铺的标准为毛坯房,租赁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租赁给乙方店面为有偿租赁,乙方同时需按甲方管理部门规定缴纳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具体标准如下:店面租金为 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为 元/平方米?月,乙方以半年一付的方式支付店面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即起租日( 年 月 日 )之时向甲方支付第一个半年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以后于每年的 月 日 和 月 日 前分别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逾期缴纳,每逾期日须加征应缴纳租金费用的百分之一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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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店面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信誉保证金,待合同结束后返还,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店面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第六条:租赁期间,使用该店面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前需预交水电费押金,押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经营期间发生的水、电等费用交至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甲方所在地依法登记纳税。
第八条:乙方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社会的活动。
第九条:乙方接收店面之后,如发生的一切有关房屋破损等任何状况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装修前需报装修方案给甲方,甲方同意其装修方案后,乙方方可进行装修。
第十条:乙方如需续租,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申请,即 年月 日 之前,如不提出申请,甲方默认乙方不再续租,续租的租赁条件另行协商。乙方不续租,应在本合同期满后的 伍日 内返还该店面。乙方不能对本店面,进行破坏性的拆除,返还该店面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在合同租赁期间,需按正常营业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营业。
三、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逾期两个月未缴纳租金即每 年 月 日和 月 日之前未缴纳后半年的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甲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提前终止的,甲 2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由甲乙双方认定的中介机构评估出的乙方实际投入项目成本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乙方违约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提前终止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其投资于该项目的不动产及保证金无偿全部归甲方所有。
五、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店面所在地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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