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迎顺××××管理软件
合作开发协议
甲方: 四川新迎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软件开发项目的内容为《新迎顺××××管理软件》。
第二条 项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为: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年 月 日对乙方开发项
目进行一期阶段性验收,验收通过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整;甲方在 年 月 日进行二期阶段性验收,验收通过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 ,大写: 整;甲方在 年 月 日进行三期阶段性验收,验收通过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整;系统产品上线稳定运行三个月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即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五条 完成及验收期限: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完成项目的开发,并向
甲方提出验收要求。(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第六条 验收方式:
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必须满足《四川新迎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软件需求说明书》所描述的所有功能,《需求说明书》见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方便条件,协助配合乙方进行软件的开
发、调试、安装及实施。
第八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资料,报表及文档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软件开发费用。甲方有权在软件验收之日起一年内,要求乙方对验收完毕的软件模块出现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错误及故障,进行免费维护。
3. 甲方在合同期内,工作日可随时驻派相关人员到乙方开发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软件开发工作。
2. 对交付产品进行免费维护一年,维护期内软件出现的相关问题(新增需求除外)应免费进行更正处理,维护期从验收签字日起。
3. 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4. 乙方每周提交《项目进度周报告》到甲方,甲方可根据报告及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阶段性核查和验收。
5. 乙方有责任在软件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对验收完毕的软件模块出现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错误及故障,进行免费维护。
6. 乙方负责对《新迎顺××××管理软件》操作指南及其他相关技术文档的编撰工作。
7. 乙方开发的软件应符合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及档案相关标准,且达到甲方对该软件提供的平台要求。
8. 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协助甲方完成《新迎顺××××管理软件》的在线测试工作。
9. 项目周期内,若项目需要乙方在用户处出现,如开发、维护、培训等,
必须以甲方代表的身份出现。
第九条 甲方在一年的免费维护期之后,需要乙方对软件模块进行维护时,乙方可根据情况酌情优惠收取模块维护费用。
第十条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
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十一条 本合同涉及的相关程序、文件源码、操作文档、设计文档的版权属甲
方所有。一旦开发完毕,项目程序、文件源码、操作文档、设计文档一次性全部移交甲方。如乙方有公布文件源码、复制、传播、出售甲方作品及其程序等行为,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三倍标准赔付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
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
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第十七条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
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以合同价的三倍赔偿甲方损失。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以合同总价
的三倍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四川新迎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盖章)
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软件开发外包协议
软件开发外包协议
甲方: ******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邮编:4********
乙方: **** 身份证号码:
地址: ******************************************************* 电话: 1********* 邮编: 4********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就甲方将湖北省内软件开发项目外包给乙方事宜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章 合作事项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软件开发团队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外包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软件开发团队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第二条 本协议中甲方称为发包单位,乙方称为承包单位,乙方为完成承包任务派驻甲方的劳动者称为软件开发团队。
第二章 外包内容
第三条 甲方将湖北省内涉及的软件开发等项目外包给乙方,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软件开发团队数量、服务方式、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及其他要求详见乙方与甲方签订的《软件开发外包服务方案》。
第三章 软件开发团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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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软件开发团队的基本条件
1.年龄:女:18-35岁,男:18-40岁;
2.学历:大专以上;
3.持有证书:毕业证、其他专业认证;
4.具备所从事软件开发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
5.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6.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疾病;
7.无赌博、吸毒、盗窃和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 乙方应在软件开发团队进驻甲方前两日内将软件开发团队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业技术证书、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提供给甲方。甲方有权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软件开发团队进行退回。服务期间软件开发团队或软件开发团队的相关信息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条 甲方使用的软件开发团队属于乙方聘用的劳动者。
第四章 软件开发团队的退回
第七条 乙方提供的软件开发团队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提供的简历、学历、身份证、资格证、健康状况等资料不真实的;
2.未按照双方确认的服务方案履行服务的;
3.有赌博、吸毒、偷盗及其它违法行为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5.因受伤、患病或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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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
7.工作能力差,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 在派遣期内主动要求停止为甲方提供劳动服务的,乙方同时派员接替工作。
第九条 甲方因机构调整或用工政策发生变化需要裁员的,甲方有权将软件开发团队退回乙方。
第十条 劳务外包协议订立时甲方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外包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将软件开发团队退回乙方。
第五章 派驻岗位和协议期限
第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派驻平均工作日不少于4人的软件开发团队,在甲方指定项目上从事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岗位工作。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 从20xx年2月1 日生效,至20xx年2月1日终止。
第六章 外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 劳务外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约定:
1.劳务外包费用:采取定额包干,即每季度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费用预算附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和任何责任。(开发用电脑设备等均由乙方负责)
2.支付方式:按转账形式支付;
3.支付时间:次季度10日前支付当月劳务包干费。
第七章 工伤及病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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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乙方提供的软件开发团队服务期间患病、受伤、死亡均应由乙方按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软件开发团队因患病、受伤等原因请假超过三日的,甲方可提出更换软件开发团队或要求乙方派人顶班。
第八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软件开发团队服务岗位管理和安排提出意见,有权对软件开发团队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
若乙方提供服务未能达到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外包服务补充协议》和《劳务外包服务方案》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按照《外包服务补充协议》的约定标准扣除外包费用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五日内整改,并及时书面通报整改情况,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外包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对软件开发团队的服务职责提出调整意见,可对服务岗位提出调整意见;
3.如乙方或乙方软件开发团队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向乙方和软件开发团队追偿的权利。
第十七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务外包费用。
2.甲方对劳务外包费用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收取外包服务费用;
2.如甲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侵犯软件开发团队 4
的权利时,有为软件开发团队主张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九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软件开发团队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工作期间安全;
2.乙方有义务根据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合法经营;
3.乙方有义务与软件开发团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乙方收取外包服务费用时有义务出具正式税收#5@p;
5.乙方有义务按国家、重庆市政府规定为软件开发团队完善各种手续;
6.乙方有义务教育软件开发团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定;
7.软件开发团队与甲方发生争议纠纷,乙方有调解的义务;
8.软件开发团队在甲方服务期间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软件开发团队不能完全赔偿或拒不赔偿的,乙方应向软件开发团队追偿甲方经济损失和处理相关善后工作,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甲方。软件开发团队无力赔付或无力全额赔付的,乙方有代为赔付的义务;
9.如乙方软件开发团队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乙方有义务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乙方有义务向派驻的软件开发团队告知本劳务外包协议中的相关内容;
11.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12.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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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协议的解除、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本协议,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的;
3.甲乙双方中有一方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协议执行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期满任何一方无续签意愿。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若甲方或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终止协议,应向对方负全部违约责任,并支付给对方违约金5000元。
第二十四条 若乙方未达到甲方管理服务要求中所约定的劳务数量和质量,对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则须按实际损失对甲方进行赔偿。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外包服务补充协议》及《劳务外 6
包服务方案》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7 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