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身份证号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传卫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业路明阳工业园
电话:0760-281386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
上,就房屋租赁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坐落、产权、属性(住房或商业),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位于 省(自治州) 市(旗) 区( ) 县( ) 镇( ) 乡( ) 村( ) 路 街 花园(院落 ), 门牌号
为 ,第 层至第 层,共 房 厅,出租给乙方作为 工程项目员工宿舍之用。
甲方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使用面积共 平方米, 套内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
一房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可住 人至 人,
一房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可住 人至 人,
一房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可住 人至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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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可住 人至 人,
一房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可住 人至 人,
一房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可住 人至 人,
一厅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可住 人至 人,
一厅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可住 人至 人,
2.为避免法律纠纷,甲方应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应为一人自然人100%自有产权,乙方不接受多人共有产权的出租房屋。也不接受甲方提供的转租房。甲方出租乙方的房屋之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为:
房产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房产证签发日期为 ;
房屋所有权共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然人产权业主身份证号为 ,其签发日期为 年 月 日,其身份证有效期共 年
法人产权业主营业执照号为为 . 签发日期为 年 月 日,营业执照效期共 年
法人产权业主税务(地税)登记证号为: . 签发日期为 年 月 日,营业执照效期共 年
法人产权业主单位法定代表人为 ,其身份证号为 .,其签发日期为 年 月 日,其身份证有效期共 年
法人产权业主单位授权签约人为 ,其身份证号为 .,其签发日期为 年 月 日,其身份证有效期共 年
3.为降低乙方所承担的含税租金成本,甲方应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属性应为住房(住宅用房),乙方不接受甲方提供的商业性质(其他性质)的房屋,除非甲方能接受与住房性质相当的单位面积含税月租金。
4.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且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证件查验及副本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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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前甲方应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涉及的所有证件原件供乙方查验,查验后,应将相关复印件提交乙方留档。该合同自然人房屋产权人,应在相关复印件上签名及加盖右手食指模,法人房屋产产权人,应在相关复印件上加该单位印章。
第四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除乙方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外,其他在租赁期内,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缴纳和承担。
2. 该房屋单位面积(建筑面积)含税租金为 元/每月每平方米,总面积(建筑面积)__________含税月租金为 元/每月。
3.该合同的租金采用市场通用的先支付2个月押金,再按月支付月租。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押金及第1个月租金,以后各月租金在当月15日前支付。甲方应在收到月租3日内提供合法的房屋租赁业务#5@p。延期提供合法的房屋租赁业务#5@p,按100元/天支付违约金。合同期内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不具备居住功能的,甲方应应按月租金计算的日租金的200%支付乙方违约金,直至恢复正常居住条件之日为止。违约金在下个月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下个月不够抵扣的,再顺月递延抵扣,直至抵扣完为止。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除乙方使用不当外,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安排及承担相关费用。
2. 如非乙方使用不当,乙方提出维修,须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及时安排提供维修服务及承担相关费用。如果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供维修服务,则乙方有权找第三方或自己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在下个月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下个月不够抵扣的,再顺月递延抵扣,直至抵扣完为止。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4.乙方如因需要对该合同标的所指的房屋进行装修、搭建,均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如需依照法定程序转让或转租该出租的房屋,需事先6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得乙方同意,如乙方同意,该合同自通知之日起60天后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期限租金总额的30%作为给乙方作为寻找新房源、商业谈判、搬迁的损失,如上述违约金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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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余下的全部损失。 否则,乙方有继续住居到合同期满的权利,甲方应等该合同租赁期满再办理房屋的转让或转租手续。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该承租房屋。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及未能及时足额交纳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自行缴纳与承担的税费与其他费用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合同自然终止。
5.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重新就租金等所有事项进行商讨,协商一致后,重新按新的意向签定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6.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7. 合同期内如因政府征收、拆迁承租房屋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提前通知乙方及支付相应的补偿。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3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本合同附件清单中的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乙方自带或自置设施、设备应全部带走。乙方添置的固定装置可双方协商作价留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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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乙方使用期间合理折、损、耗外,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按延误天数及月租金计算的日租金的200%支付乙方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包括乙方投入的装修费用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按应按延误天数及月租金计算的日租金的200%支付乙方违约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由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按第七条第一款执行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具体包含项由双方就具体损失确定。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 租赁期间,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1)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3)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所交纳的租金将不予退还。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提前通知续租而逾期归还,则应按该合同约定的月租金计算出的日租金_____元/天*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租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据实赔偿,但甲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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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电话: 0760-28138666 传真: 传真: 0760-28138667
地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
区建业路明阳工业园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28437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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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附件
本《设施设备清单》为 (甲方)同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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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电气交房时数值 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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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装修状况:(具体说明)
甲方: 乙方: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年 月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11 / 11 日
第二篇: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兹经双方协商房屋租赁条件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座落在 租予乙方 作为 办公室兼生活 用房。
第二条:租赁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租金为 元/月。租金给付时,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应由甲方房屋所有人(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三条:协议事项
1、 房屋内水电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迁出之日均由乙方负担。 甲方进驻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乙方的正常工作和居住。
2、 乙方应妥善管理并注意使用房屋,爱惜屋内所留家具与电器等设备,如属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房屋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或装修,如有擅改或损失,需负还原及损失之责。
3、若房屋内设施及设备自然损坏影响乙方居住,甲方应尽快予以解决,尽快修理完好并交付乙方使用。
4、乙方因业务或居住上需要,应征求甲方同意后才可改善装璜及增加设备。
5、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和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自签约之日起,如因甲方原因影响到乙方的正常办公居住,乙方有权解除此合同,如无特殊情况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双方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应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本合同各项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本着诚信原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为凭以昭信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