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书
发包方(全称):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条例》、《建筑法》、《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楼外墙装饰中空钢化热弯镀膜玻璃幕墙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楼外墙装饰中空钢化热弯镀膜玻璃幕墙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楼外墙装饰中空钢化热弯镀膜玻璃幕墙工程制作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承包范围:*********楼外墙装饰中空钢化热弯镀膜玻璃幕墙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 年 月 日(具体进场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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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乙方所承包的*********楼外墙装饰
中空钢化热弯镀膜玻璃幕墙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相关规范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施工质量一次性达标合格。
外墙装饰必须做到横平竖直、表面平整、色泽一致、牢固
稳定、无裂痕、嵌缝胶必须密实、平直,嵌缝胶宽度和深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所有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式、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必须加强玻璃幕墙的边框和节点密封处理,做到无渗漏现象。
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并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要求;玻璃幕墙分层间设置的消防阻燃隔断,必须符合设计和消防规范规定的要求。
五、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牌(半隐框玻璃幕墙)
1、 龙骨铝合金型材:立柱采用规格为135×67×
3MM,横档采用规格为107×58×2MM(重庆美
鱼牌)。
2、 中空钢化热弯镀膜玻璃幕墙6+9+6(热弯弧形,外
玻为钢化镀膜玻璃,内玻为钢化白玻),成都“明
达”玻璃品牌。
3、 结构胶、耐候胶采用成都“硅宝”牌(国家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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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产品)。
4、 上墙钢件:镀锌8MM(成都产品有出厂合格证、
材质证书)。
5、 双面贴泡沫条、铝铆钉、扣件等配件采用国标合格
产品。
6、 镀膜钢化热弯玻璃幕墙的做法和色彩,按设计和行
业主管部门审批确认的做法和色彩为准。
六、工程造价:
工程预算造价:(大写)约: 万元(人民币) (小写)约:
工程造价最终已结算造价为准。
七、工程单价与施工工序
(一)、单价
2价包干并含税费和搭拆外脚手架全部费用,不再计取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费、安全技术措施费、文明施工费、检测试验费、玻璃幕墙分层间设置的消防阻燃隔断费用和防雷装置费用等和其它一切费用,同时单价中包括市场材料价格变化不作调整和材料损耗不另计算费用。
(二)、单价中包括的工作内容
材料采购、运输、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看守保护、现场二次和二次以上转运,搭设操作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费用、制作安装等审核确认设计图中的全部工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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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程量的确认
按照现场实际收方的面积为准,现场收方计算规则为:玻璃幕墙按外表面计算面积。
结算造价=实际面积×合同单价
八、甲方的权益与责任
1、开工前3日内提供工程设计图。
2、负责及时协调乙方在施工中需解决的相关事宜,使乙方施工进展顺利,积极组织协调工程完工的验收,配合乙方办理竣工结算。
3、负责为乙方提供所需施工用水、电的接入点,并由乙方自行安表搭接安装使用管理,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若乙方不按照设计图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的行为,以及不履行本合同约定和未使用甲方指定厂家生产的材料品牌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九、乙方权益、义务和责任
1、乙方在施工前应认真查阅设计图,如发现设计图与现场实际不符和有误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提出向甲方汇报,及时做出技术核定解决,施工前未发现问题,而在施工中发现有误所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报批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3、 乙方在施工中损坏其他施工单位的半成品或成品,由乙方负 4
责赔偿或修复完整。同时,乙方必须服从土建施工单位的现场文明施工等管理。
4、乙方在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注明的姓名相符,并且不能擅自离岗。
5、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向甲方、监理提供施工所需的各项资质证明资料;
6、乙方施工前必须上报玻璃幕墙设计施工图,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才允许实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7、乙方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措施方案、工程进度计划报表和产品检验报告,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后才允许进行施工,经审核确认的施工方案不作为结算依据。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选用指定材料生产的厂家品牌、规格、材质的产品进行采购和使用,严禁使用合同约定外其他厂家生产的产品。
9、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监控管理;原材料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并及时上报甲方现场代表验货签字确认,所有原材料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使用未经甲方现场代表验货签字确认的进场材料,一律拆除和退场处理,并不计任何费用。
10、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相关的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与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并逐项进行自检和职能主管 5
部门逐项抽样检验达到合格标准,施工中每道工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所有抽样检查的试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在施工中,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检查发现质量有不符合要求而提出需整改或返工的,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完善达到合格标准为止。
12、本工程竣工未综合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
13、严格遵守甲方和其他土建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挥安排。
14、按时发放民工的工资,如乙方拖欠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影响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15、乙方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完整齐全的竣工资料、竣工图和办理完善工程备案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十、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实施,确保安全生产。
2、乙方必须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施工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与付款方式
1、 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 6
准为依据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以甲方组织的《康城绿洲》三期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为准;在验收时如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并经检查达到合格为准。
(3)本工程已竣工未综合验收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4)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齐全的竣工资料、竣工图和效果图贰套。
2、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
(1)、每半个月按已完工程量造价的7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2)、工程完工办理结算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到
结算总造价的85%。
(3)、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在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到结算总造价的97%,剩余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一月内甲方付清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
十四、工期约定
1.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由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确认停工时间,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作任何赔偿。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超出合同工期一天,甲方按每天1000.00元进行罚款,并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承担因工期延期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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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工程保修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时间从该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间如需保修,乙方接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必须在二日内到现场进行保修,若乙方不按时到场进行保修,甲方组织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在乙方保修金内加一倍扣除。
十六、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如未按时完成或未达到质量标准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国家合同法和相关规定赔偿对方,违约方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八、本合同甲、乙双方履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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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玻璃幕墙施工合同
玻璃幕墙工程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 期: 施工合同书
施 工 合 同 书
建设单位(甲方):任丘市兴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书香世家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书香世家4号楼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蓝星灰色玻璃隐框幕墙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
1.2 工程单价:每平米600元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幕墙面积大约200平米,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
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 公司产的 mm厚蓝星灰 钢化玻璃 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 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 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50%作为
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玻璃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七日内,甲方付给乙
方合同总价的95%;
3.3 剩余5%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4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
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2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3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4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
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
4.1.5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6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 乙方责任: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
4.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
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
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4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
明施工;
4.2.5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
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6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
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10天。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
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
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7.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
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7.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
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7.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
行。
第八条:其它
8.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
文件。
8.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8.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
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8.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
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