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 购 合 同
购货方:XXX有限公司 合同号:
供货方:XXX业有限公司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1、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GB18045-2000《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GB9656-2003《汽车安全玻璃》及供货方提供的技术检测标准执行。
2、供货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合同执行所有应付款到供货方后,购货方按照供货方要求在调光玻璃电路系统中加入稳压器后,凡属非人为损坏、非使用因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自销售之日起壹年内由供货方负责(仅对此次更换的玻璃X1片负责)。
3、包装标准:供货方负责产品包装(全封闭式木箱包装)。
4、随货必备购件:调光玻璃配的专用电源;调光玻璃配的专用玻璃胶。
5、交验货时间、地点与运输:交验货时间以预付合同款到供货方帐后5-7日(XXX日——XXX日左右)交验货,地点为XXX运输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6、安装与调试:购货方根据供货方提供的施工技术要求或施工示意图,严格实施。供货方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协助指导安装,其它安装工作由购货方负责自行处理。
7、合同款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购货方预付合同款50%(计人民币XXX元),合同生效;货到现场时需付清剩余50%(计人民币XXX元)。余款未付清之前标的物所有权归供货方所有。
8、本合同相互制约和解除的条件:
1)货物标的质量保证,是建立在余款按合同结清,相互承担义务实现。
2)未付清余款前,购货方对标的物有使用权(最长期限不超过15天);但货物标的所有权归供货方所有,供货方可做任何处理。
3)买卖双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2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否则视为自行验收通过;如有问题,购货方应在验收两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该批货物完好。
4)售后服务:一年质保,终生维修(仅对此次更换的玻璃XX1片负责)。
9、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1)提交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预付货款到帐日起生效。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12、违约责任: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购货方:XXX份有限公司
购货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XXX-XXXXX
移动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供货方:XXX有限公司
供货方(章):
住 所:XXXX88-3号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电 话: XXX-XXX
传 真: 0XX-XXXXX3
移动电话: XXXX
开户名: XXXXXXXX公司
开户银行: XXXXXX行
帐 号: XXX ZZZ ZZZ Z Z Z
税 号: S S S S S S S S
签订日期:20##年4月28日
第二篇:耐高温玻璃购销合同
耐高温玻璃购销合同
供方:广州祥鹭玻璃技术有限公司 NO:XL-2014091201 陈敬 137 1941 9357 020-8704 1553 需方: 签约地点:供方公司 合同号:20140912 签约时间:14.09.12
一、 合同标的:
供方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提供由广州祥鹭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加工/生产的以下系列耐热高温玻璃产品:
二、产品交付方式及地点:
1. 供方按约定的时间、地点,通过快递货运物流公司将物品发往需方所在地或目的地。需方按货运站指定的地点提货(快递送货)。货物交付后的毁损、灭失风险由需方承担。(前提:货运可达到。)
2. 物品长途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费、木箱包装费由供方承担。供方需确保需方收货前,物品完好无损。
三、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 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DIN 52313-78《玻璃制品的耐温度交变性能的确定》,同时符合ISO718-1982《实验室玻璃仪器——热冲击的试验方法》,耐1500℃高温的玻璃产品还应同时满足GB 10701—89 《石英玻璃热稳定性检验方法》质量要求。
2. 需方收货后,应及时检验,发现产品数量、质量不符,应在收货之日起7天内向供方书面提出或实物证据;需方怠于通知或不能提供有关证明,视为需方接受数量、质量符合约定之货物。对客户的合理赔偿仅
四、货款结算方式:①银行汇款,款到生产。
五、违约责任:
1. 供方逾期供货或需方逾期付款,违约方从逾期7日起按日向另一方支付逾期货款金额的1%作为迟延履行违约金。
2. 需方不按双方约定之交货时间接收货物,供方可在逾期第7日起开具发货单据,开始计算货款结算日期,并向需方按日收取滞留货物货款1%的滞留金。
六、赔偿责任限制:
无论本合同或其他条款有何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担本合同履行或不履行而造成的商誉丧失、任何间接或附带性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或不履行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补偿索赔所承担的责任总额不得
七、供货周期:款到生产,7-10天发货。#5@p随货发出。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供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遵从《合同法》规定。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广州祥鹭玻璃技术有限公司 需方:
电话:020-8704 1553 8704 0426 电话:
手机:137 1941 9357 手机:
传真:020-8704 2550 传真:
联系人:陈 敬 联系人:
时间:2014.09.12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