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 :_______
乙方(受托人) :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负责就土石方工程项目 (以下称该工程项目) , 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 单位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2、 “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 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 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 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单位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如果未及时支付, 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间报酬的 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额的_______%。
2、 居间报酬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 包施工合同)后 日内付清。 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_______%。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居间活动费用。不论乙方是否促成工程承包合同成立,均有权不予返还居间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于对方的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____年____月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 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
甲方(盖章) 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
第二篇:0217防城港土石方工程居间合同
防城港企山核电站土石方工程居间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中介人):(签章)
法人或代理人: 法人或代理人:
身份证号:
工程名称:防城港企山核电站土石方挖装运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址:广西省防城港市
工程概况:土石方总方量为1000万立方,测量方按1:1.4计算,从1至6公里填海。合同
价一公里内,人民币:7.5元整;每超一公里加,人民币:1.5元整。超出部分按
此单价标准依此类推。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公平、公正、自愿、有偿
的原则下,针对乙方就本工程项目做前期联系、洽谈、协调等业务工作,根据国家及地方有
关政策规定给予中介服务有功个人奖励精神、对中介人前期所付出的劳动及花费补偿回报,既中介佣金及费用之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促成甲方(或甲方挂靠单位)与防城港核电站签定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既中标
合同,本次居间成功,甲方与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甲方自愿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居间费
用,按照该工程签订的方量每立方米 1.1 元现金支付给乙方,总费用共计:人民币1100万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整 )。
二、支付方式和时间:
1、第一期工程预付款为25%,分2次拨付。乙方促成甲方与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
业主单位:防城港企山核电站,按甲方与业主方共同指定的帐户内,先拨付第一期工程预付
款5%。余下20%待甲方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后,7个工作日内再支付20%预付款给甲方。
2、乙方促成甲方与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成功交接完手续,甲方必须24小时内已
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人民币15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其中30万是政府主管领导先收取,剩于120万由业主单位收取。第一期总工程款5%预付
款到账周期按甲方与业主方签定的主合同执行。
3、甲方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后7个工作日内业主单位付给甲方第二期20%预付款到账,
甲方必须24小时内支付乙方居间费用:人民币:85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捌佰伍万元
整 )剩余的居间费用:人民币1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在下个月工程进
度结算完毕(当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后一次性结清给乙方。总居间费用支付完毕后或甲方未
签订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动失效。
三、如甲方不按以上条款支付此款有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甲方无条件按款到当日起
每延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并承担因此索付引起的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中介人可以凭此“协议书”,在所在地或第三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请诉讼,甲方自愿放弃一切抗辩申诉权利,甲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乙方亦可持本协议向本项目公司扣取此款。
四、如甲方私自转让此工程项目,甲方应同样支付此款给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业主方与甲方或甲方挂靠单位发生任何法律和经济纠纷,双方签人为最终责任人,均与乙方既中介人无关,不牵责于中介人。
五、乙方后续工作补充约定:促使甲方与业主单位达成该项目的合同完善,及按月进度80%结算工程款给甲方,如果甲方与业主单位发生施工纠纷,乙方只负责协调甲方与业主单位之间的矛盾。
六、保密事项
1、甲方将遵守ICC500/600条款中“不可逾越、不可泄密”的规定,一年内甲方不得私自与中介人提供的业务平台方发生其他业务来往行为,否则视为居间成功,甲方须继续履行本协议书各条款,按本协议书约定兑付居间服务费。
2、本“委托、协议书”是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协议不相抵触。本“委托、协议书”不受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定代表人、股东变动而影响,具有恒定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书内容均有保密责任。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或代理人: 法人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