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土地证借用协议
今由借用方 ,向出借方 ,借用座落于 的房产证(编号 )、土地证(编号 )原件各一本,用于银行抵押贷款用。
一、双方约定,出借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合法性,如果因为抵押物由借用方在抵押贷款时发现在此之前发生的一切不合法性及其他纠纷由出借方负责,并向借用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在抵押贷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由借用方承担一切并全责向出借方赔偿相应的损失。若房产因债务问题,被银行拍卖,则由借用方向出借方赔偿,同地区同楼层同面积或以上的房产。
二、借用时间:由20##年 12 月 10 日到20##年 12 月 10日
三、同时双方约定,由借用方向出借方借用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4500000 .00)周转,其中贰佰万元自出借方把一切抵押物给与借用方时,借用方付给出借方,按照月息25%给借用方承担利息,并严格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和利息,借款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另外贰佰伍拾万元待借用方在银行以此抵押物贷款切银行放款成功之日付给出借方,利息按照银行利息计算,并严格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和利息,借款时间自20##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018月12年10 日前,所借房产证、土地证一并交付、归还出借方。
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出借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出借方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由借用方承担。借用期内,如果借用人陷入诉讼或者出现其他危及借用安全的情形,出借方有权提前收回借用物(二证)。
五、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另附借据。
出借方: 身份证:
借用方: 身份证:
借 据
今借到 座落于 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各一本, 本借据与《房产证、土地证借用协议》一并生效。
借用人:
身份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