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 所 证 明
兹有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间,产权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住所无偿使用证明
本人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无偿提供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产权人:
年 月 日
住所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
有限公司,住所位于 ,共有房屋 平方米,产权归 所有,以上房屋设计用途为办公服务, 将以上房屋无偿提供给 公司作为办公长期使用。 公司将住所作为经营性用房,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遵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该公司经营期间以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不给周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不危害公共安全。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住所使用证明
住所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拟申请设立(变更)的 (企业或个体户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在细门牌号码),共有使用面积 平方米, (企业或个体工商房名称)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可作为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所(经营场所)。
(注:该证明仅供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之用)
拟申请设立人签字(盖章)
证明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企 业 住 所 地 址 示 意 图
注:住所(经营场所)没有详细门牌号码的填写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