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中国电信的相关业务手续。受托人为代办电信业务事项在授权的范围内所实施的行为和签署的条款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内。
第二篇:代办有线电视或电信业务委托书
广州 [山水庭苑]
代办有线电视/电信业务委托书
致:山水庭苑管理处
物业单元: 栋 号
本人 先生/女士现委托 [山水庭苑] 管理处代为办理上述单元电信业务( )/有线电视业务( )。
并提交以下资料(√)用于办理业务:
1、( )身份证及复印件;
2、( )工商银行活期存折及首页复印件;
3、( )电话工料费300元人民币;
4、( )预缴话费300元人民币;
5、( )有线电视初装费300元人民币;
6、( )预缴12个月有线电视服务费(17元/月),共204元人民币;
7、( )
管理处经办人: 委托人签署:
日 期:: 日 期:
说明:
1、必须为业主/住户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办电信业务
A)、广州市户口,工商银行活期存折(余额不少于300元人民币);存折首页复印件一份;
B)、非广州市户口,预缴300元人民币电话费;
3、有线电视初装费费300元人民币、有线电视服务费17元/月,均以有线电视服务部门实际收取标准为准;
4、电话工料费300元人民币,以电信部门实际收取标准为准;
4、所委托代办业务如有选择项目均由电脑自动选取;
5、安装时间由电信/有线电视业务服务提供单位与业主/住户约定时间为准;
6、本委托书由业主/住户自愿选择代办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