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合同
需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供方:杭州和山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价格含安装附件、含运费及安装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产品通过国家质量认证中心CCC产品认证,质量符合公司企业标准,产品整机质量免费保修壹年,压缩机质量免费保修叁年,终身维护。 三、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由供方办理汽车零担托运至需方工地,费用由供方负担。 四、安装方式及验收标准:安装由供方负责,需方提供协助。 五、包装标准:纸箱包装。 六、结算方式及保修:
款到发货,产品整机质量免费保修壹年,压缩机质量免费保修叁年,终身维护。 七、以上设备报价含空调器安装用标准附件,空调器安装标准附件配置如下: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办理。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空调器技术参数见合同附件一。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需 方: 供 方:杭州和山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杭州市留下五常荆长路30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310023
电话: 电话:0571-88731970/88739585 传真: 传真:0571-88731670
合同附件一:
“和山”牌智能型电梯空调器主要技术参数:
第二篇:电梯维保合同样本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规
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
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
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维护的保养、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的规定
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TSG/T18775)《电梯
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
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x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中心签订合
同。
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台/月× 台),每月总计 元(人民币),
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月□季度 □半年□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
的时间和金额为: 每个月的5日前支付。
(二)支付方式: □现金 ■转账。
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清包 □半包 □大包。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备注: 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
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
第八条 乙方抢修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利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给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1)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原理图;(4)电气敷设图;(5)安装说明书;(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8)故障机事故记录;(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10)电梯施工自检记录;(11)上一年度的检验报告;(12)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录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
充分。
3、指派 同志为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以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抢修记录签字确认;(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按电梯、扶梯产品说明书所列安全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
5、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6、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7、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8、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9、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在 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公司维修工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分钟)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
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要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不定期的进行客户回访,并建立回访档案。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1、下列内容不属于本合同保养服务范围,但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甲方同意支付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仍可提供服务。1、任何属于故意的,人为的,不可抗力,意外破坏或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原因而造成的设备的整修和零部件更换。2、为了装饰目的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更换照明及其它设施。3、由于现行的适应于电扶梯设备的法令、法规变化而必须进行的工作,而这种法令法规的变化生效于本合同签订日期之后。4、上述工作在乙方完成之后,由乙方根据双方事先确定的金额出具票据,甲方应在票据送达之日起的5天之内付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任何后果。
(五)甲方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七)乙方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电梯复检费用。如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出电梯检验检测前需要整改的项目,而甲
方没有配合整改,造成检验不合格的,复检费用应由甲方自己承担。
(八)乙方人员在甲方场所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公司规章制度。若在保养或维修设备工作过程中因疏忽或失职,或者提供的服务发生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要求的情况,造成甲方设备、其他财产或任何人身的损害,乙方负责赔偿,赔偿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确定。但因天灾人祸等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乙方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如合同期满,而甲乙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结束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续壹年。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一)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4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三)保养时间:保养和修缮工作原则上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进行,但特殊情况也需尊重甲方意见,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进行。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附则
1、附注:日常维护保养:即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
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