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安装合同
一. 总则: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装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LED电子显示屏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二. 系统规格及要求
(一) 系统构成:
LED显示屏系统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 LED显示屏:由显示屏体、控制系统、电源、边框等组成。
2. 应用软件:显示屏配置的用户软件,可用于对屏幕显示内容进行排版操作以及显示屏各种显示功能的控制。
三.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 元 大写: 元整。
四.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字盖章后,甲方付予乙方 元整(大写: )为订金,施工结束后作为货款,合同生效。
2. 乙方按甲方要求把货送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后,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余款 元整(大写: 元整)。
五. 工期要求:
甲、乙双方商定从合同签字之日起 日内本工程全部完成。
1、乙方由于人员等不能保证正常施工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验收,乙方则每天按工程施工费的1%承担责任。
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及交工后延期付款,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承担乙方工期延误的费用,按其工程施工费的1%承担责任。
六. 售后服务
1. 乙方负责对系统进行终身维护,免费维修壹年,壹年之后乙方只收取维修所需的成
本费。
2. 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天内到现场,5个工作日必须维修完毕。以下情况造成显
示屏不能正常运行时,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 显示屏与甲方计算机网络连接使用时,因为计算机网络出现问题导致显示屏和
软件的损坏;(乙方无任何责任)
2) 系统使用中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及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失。
七. 其它:
1. 甲、乙双方保证信守合同全部条款,除不可抗拒外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违约,则违
约方必须承担另一方的损失。
2. 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每超过一日,应偿付乙方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由于乙
方原因未按期完工的,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甲方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3.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由乙方所在
地仲载机构仲载。
八.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首笔合同款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地址: 地址: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LED显示屏正式合同
LED显示
用户单位(甲方): 承制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深圳 签订日期:2011-4-18 屏制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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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二、工程构成及费用
三、显示屏具体技术要求
四、工程费用结算方式
五、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六、工程进度及验收
七、工程维护
八、违约责任
九、其它
附件:
附件一 显示屏工程构成及费用清单 附件二 显示屏具体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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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经双方充分协商,(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规定,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2. 根据合同要求,乙方负责LED显示屏设计、制作、维护等工作。甲方负责显示屏制作费用总计:¥)
二、产品构成及费用
见附件一
三、显示屏具体技术要求
见附件二
四、产品费用结算方式
1. 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工程款的约30%;
¥
2. 第二期:显示屏制作完成工厂制作完成,发货到天津,客户验收合格后,并且安装工程师到达安装现场,提货前付工程余款约65%;
¥36);
3. 第三期:显示屏安装完工后,付清工程余款;
¥);
付款帐号:
五、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1. 显示屏由乙方负责运输、安装、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甲方协助。
2. 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显示屏由乙方所在地区到甲方指定所在地的运输;
(2)显示屏的现场安装、调试;
(3)对甲方派出的操作人员的培训;
3. 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3
(1)及时提供显示屏安装的具体要求,安装场地的施工条件说明及通讯距离规定。
(2)在乙方现场施工时,派出一名电工负责施工用电和显示屏及其控制设备用交流电源
的配置。
(3)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保卫、消防等协调工作。
(4)在显示屏安装、调试开始时,即派出熟悉计算机应用的操作人员,以掌握整体情况
并接受现场培训。
(5)提供显示屏到计算机之间的电源线及通讯线并完成施工布线及配电柜的制作。
4. 培训: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即派出操作人员到乙方处或现场接受培训。
六、工程进度及验收
1. 显示屏工程为20天。(深圳发货,不含现场安装)。
2. 显示屏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两天内,甲方应对整个显示屏工程进行验收。
3. 甲方无正当理由在两天内未对工程进行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处理。
七、工程维护
1. 乙方负责对显示屏的长期维护,免费维修
若显示屏本身出现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赶到甲方进行解决。在此前甲方应向乙方说明出现问题的基本情况,以便乙方进行准备。
2. 显示屏使用中由于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问题及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失,乙方可协助甲方进
行解决,但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 以下情况造成显示屏不能正常运行,由甲方负责:
(1)显示屏控制用的微机挪作它用,造成软件病毒,破坏了显示屏控制软件。
(2)与甲方计算机网联接使用时,因为计算机网络出现问题而导致显示屏及计算机和软
件的损坏。
(3)不遵守产品说明书中的各项规定而造成的损坏。
(4)人为外力或不可抗力因素(包扩天灾)之损坏。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如因显示屏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等环节中产生延误,未能达到此合同第
6项第1条所约定之期限,按每延壹日罚款5000元计,并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 工程验收后,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清余款,则甲方拖延一天向乙方交付违约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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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 上述1、2条,甲、乙双方出现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由此合同签
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九、其它
1. 本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 甲、乙双方保证信守合同所有条款,任何一方如果违约,其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4.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5. 本合同产品最终安装地点:
甲方(公章):天乙方(公章):
地址: B-2-D 地址:电话:0 电话:
传真:0 传真: 08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一
工程构成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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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1、LED显示屏技术参数(P10户外全彩色)
(1)、物理参数
(2)、光电参数 6
(3)、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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