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
甲方:姓名 ,性别 ,年龄_____,住址 。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_____,住址 。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公司,总投资为人民币 万元,甲出资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出资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3.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担任法人代表 。 4.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企业盈余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五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三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 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四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五条 合伙人的权利
甲乙双方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 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 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合伙人投资合同
合伙人投资合同
合伙负责人:杨至福
合伙人:赵发超 黄正康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人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共同承包经营五里闩转湾路、下家坟、老鹰窝、麻谷冲三宗林地。杨志福为合伙事业的法人代表,林权证以杨志福名义办理,赵发超、黄正康为林权的共有人。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30年,起止时间与租山协议为准。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30年
1、本次合伙一次性出资项目为:租金和前期管理费为25万元,杨志福出资12.5万元,占50%的股份,黄正康出资6.25万元,占25%的股份,赵发超出资6.25万元,占25%的股份。
2、后续管理:后续管理资金合伙人按股份比例出资。
第五条 盈余分配
本合伙事业得到的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金和补偿及本合伙事业出售的产品收入,按各自股份分配。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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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不给予赔偿。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杨志福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负责一次性出资额的资金分摊;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共同决定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办理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和扶持。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负责一次性出资额的资金分摊;②负责按时出资后续管理资金;③监督、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购进常用货物;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和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按本合同第五条分配;③共同担负合伙事业善后责任。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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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 _年____月____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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