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甲方:丽水市大地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乙方:叶招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年 至 月日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否延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连续订立)。
二、 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学校教练员岗位工作,试用期三个月,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认真负责的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纪守法,服从甲方的管理。
乙方向甲方缴纳汽车维护费 ~ 元,合同期满汽车维护费(汽车维护费不附息)退还给乙方。
四、 劳动报酬
乙方每月工资是根据培训学员的人数,出车率、合格率、安全奖、质量奖计酬。奖金根据学校的效益另计。
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做到日清月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发放为每月16日,做到有据可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工资。
五、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随时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有违反国家法律,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随时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除以上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外,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六、甲方根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下列标准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乙方自行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由甲方在每月发放给乙方的工资中扣除。
双方合同解除,甲方即停止为乙方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险。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1 日
第二篇:教练员劳动合同
重庆博邦驾驶员培训学校
劳 动 合 同 书
用人单位:重庆博邦驾驶员培训学校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劳动者: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_街道(乡镇) 社区(村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继续签订合同。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地点予以相应调整。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基本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但是,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工作时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
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 甲方每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 元,其中试用期月的工资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根据行业以及乙方的工作岗位无法与国家规定法定休息时间同步安排的特殊情况,甲方另行安排乙方补休。
第七条 乙方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壹、由甲方办理乙方参加社会保险事宜,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注:其中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如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转移。)
贰、乙方自己办理其参加社会保险事宜,甲方每月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
第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一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第十二条 乙方在工作中须尽职尽责,礼貌待客,爱护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害,须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 乙方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以交警判决为依据,分为全部责任,其赔偿比例外如下:
全部责任 赔偿实际损失额的20%
主要责任 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
同等责任 赔偿实际损失额的8%
次要责任 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环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除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外,还需向甲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甲方并有权对乙方采取包括解除劳动关系在内的各种惩罚措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及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期内除甲方书面同意外,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二年内,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相同的培训机构从事担任任何职务,或者自己开业经营与甲方相同的培训机构。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同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博邦驾驶员培训学校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