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研发中心安装工程
招标人(盖章):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魏英歌 联系电话: 68671359
发出时间: 2011 年 6 月 18 日
目 录
一、 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
二、 工程概况
三、 现场情况简介
四、 投标要求
五、 投标报价要求
六、 劳务费结算与支付
七、 投标须知
八、 开标须知
九、 评标与中标须知
十、 附件
十一、 补充条款
十二、 说明
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条款
第一条、 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
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均符合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的投标。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研发中心安装工程
2.2工程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
2.3建设单位: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4建筑面积:22257㎡
2.5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
2.6层数:地下 2 层;地上 12 层。
2.7层高:地下层高 4.2 米;地上层高 3.6 米,
2.8檐高: 45 米
2.9计划开工日期: 20## 年 8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 年 12 月 1 日,总工期 550 天。
2.10其他情况介绍(工程的性质、背景、现场环境等):本工程现场已做到三通一平,工程已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现场场地:本工程场地面积 6720 平方米,首层建筑面积 2390.7 平方米。
3.2现场临时设施情况: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条件,施工用临时设施由劳务分包方施工。
3.3现场机械配置:发包人在施工现场提供塔吊、龙门架,中标方提供除上述机械以外,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所有施工机具。
3.4生活区配置:本工程招标方只负责提供工人临时宿舍,临时水源、电源,由投标方负责安装施工。生活区设置按照北京市建委有关文件执行,生活区中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要求另见补充条款关于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第四条:招标要求
4.1本工程采用邀请方式招标,从 3 家投标人中确定 1 家投标人为中标人。
4.2招标范围:
工程分包范围:给排水、电气、暖通、自动喷洒、防雷接地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其中有线电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电话、消防报警系统等弱电系统只做埋管带线和空箱体及各种管盒。卫生洁具按图纸安装到位。
4.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达到结构长城杯标准 。
4.4工期要求 550 日历天,工程计划于 20## 年 8 月 1 日开工,至 20##年 12 月 1 日竣工。
4.5安全文明施工:
1) 投标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所有进场人员先经安全培训,经安全部门认定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要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要佩带袖标,并做到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安全生产跟踪管理及时。
2) 现场材料按规格分类码放。
3) 建筑垃圾要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
4) 施工时坚决禁止高空抛洒及乱倒垃圾。
5) 承包方在施工中应按北京市安全标准执行,保证文明施工。
4.6材料供应方式及管理: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到现场后由乙方负责清点及保管使用。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材料浪费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分包方承担。
4.7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项目管理班子健全,各专业有相应的负责人与招标人相应专业负责人对应,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执行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担任过类似规模工程的项目经理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担任过类似规模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工作。专职安全员、临时电工配置均按没2万㎡配置1人,配置专业的质检员、放线员、专业工长(水暖、电气)并且必须持证上岗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施工期间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改已在招标人处备案的管理人员,如须更换需事先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资料,经过招标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被视为违约。擅自更换施工队长一次,罚款3万元,擅自更换管理人员一名,罚款1万元;施工人员变动率超过10%,罚款10万元。劳务作业人员应在18至55周岁之间。
其中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
4.8投标担保:无
第五条 投标报价要求
5.1报价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图纸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北京市【2001年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为依据,参照北京市建筑工程劳务市场人工费单价加不可预见辅助生产和其他费用。
5.2报价包含内容和费用:报价包含内容为本招标文件4.2条以及工程中发生的一切零星用工(包括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临水临电、施工临时消防系统,购买材料所用装卸工等,打扫现场卫生等用工);报价中包含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等全部费用。
1、报价为综合价格,含人工费、季节施工费、包干系数、中小型机械使用费、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部分辅助材料费、周转材卸车费用及现场文明施工、现场内的所有零工、劳保、各种保险及开具劳务发票所需缴纳的一切费用(不包含于基础税金3.3%以内的费用)等费用。
2中小型机械工具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所需 (除甲方供应的塔吊、龙门架、混凝工输送泵及布料杆以外)的所有机械和工具及其配套消耗材料的费用。
3、辅助材料费包含施工所需:无齿锯片、云石机锯片、角磨机锯片、各种型号管堵、锯条、焊条、氧气、乙炔、胶带、铅油、麻、生料带、扳手、各种型号电锤钻头、各种型号电钻头、开孔钻点、毛刷、钢丝刷、油漆、桶、电焊手套、焊把、热缩管、胶布、各种型号铅丝、钢丝、焊锡条、线鼻子、焊锡膏、汽油、机螺丝、快丝、镀锌螺丝、PVC胶、钉子、火烧丝、开槽机等。
设备、工具(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机具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
三级配电箱、流动电箱、无齿锯、云石机、电焊机、焊把线、角磨机、钢锯弓子、手锤、钢钎、喷灯、氧气瓶、乙炔瓶、电锤、电钻、弯管器、液压弯管器、液压钳、压力钳、液压开孔器、万用表、兆欧表、接地兆欧表、各种型号扳手、铁锹、洋镐、水平尺、水平管、施工线、焊帽、照明用灯具、灯泡、老虎钳、螺丝刀、电工刀、电笔、氧气表、乙炔表及气带、抹子、电动套丝机、手动套丝机、各种型号管钳、压力案子、水钻及钻头、热熔机、手电筒、打压泵、手持工具、电缆线、手推车。
安全防护用具: 安全带、手套(含电焊手套、绝缘手套)、雨衣、雨鞋、胶鞋、风镜、防护镜、焊帽、工作服、棉大衣、口罩、安全帽、绝缘鞋。由承包方提供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生活、办公器具、材料: 床架、床板、碗架、洗澡设施、卫生用品、喷雾器、灭鼠药、灭蝇药、消毒药、急救用具、用品、降暑药、封闭式垃圾桶、纱门、纱窗、降暑降温设施器材(空调、电扇、排风扇等)、食堂炊具、器械、热水器、办公用品。门窗及玻璃损坏后的补换、插座、开关、灯口、电线、灯泡、节水龙头的更换等。所提供材料应符合北京市相关的安全规定,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配电供应至二级箱,以外的电线、电缆、三级配电箱等设施费用。
5、现场临时设施的支、搭、拆、装、施工等费用。
6、现场材料及至场材料的装卸以及垃圾的清理和运输等费用。
8、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要求外来务工人员手续证件等费用。
9、材料及周转材料、设备、设施的保管费用。
10、对于现场的周转材料、钢模板的维修,保养费用。
11、因文明安全施工不到位所受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处罚费用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其他事故所造成的各项费用。
12、政府部门向承包方征收的各种费用及需要交纳的各种费用。
13、办理正式招投标、劳务合同备案所需的全部费用 (包含甲方部分)。
5.3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在投标工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本工程采用设置标底方式进行招标,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5.
5.4报价方式:按建筑面积报综合单价,所有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报价时投标人自行考虑所增加的费用。
5.5报价中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方面的奖惩措施:
1)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长城杯标准
2) 工程进度要求:工程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日期竣交工,乙方每延期一天,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且投标人延误不得超过10日,如超过10日则按50000元/日标准扣除工程款,并且承担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业主等的索赔;总赔偿不超过中标款的5%。
3) 文明安全施工要求:中标方应按北京市优质工程标准要求进行文明施工。
第六条 劳务费的结算和支付
1) 每月以生产统计数据为依据,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劳务费,每季度末结清本季度工程款的85%。(由发包人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
2) 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后,双方在30个日历天数内将工程结算手续办理完毕。
3) 工程结算手续办理完成后,按工程造价的总额预留尾款5%作为维修保证金,两年保修期满后退还保修金。
第七条 投标须知
7.1投标书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7.1.1投标书:(含承诺书)
7.1.2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
7.1.3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建设部荣誉称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北京市长城杯”“北京市优样板工程”、“北京市优工程”、“北京市青年突击队”称号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7.1.4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7.2招标人以实物工程量方式招标的,投标人应向招标人领取事物量清单。
7.3招标人采取设置标底方式招标,应在招标文件说明,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本企业成本价报价。
7.4投标文件要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送达。
7.5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 天,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第八条 开标须知
8.1工程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召开开标会议,请各投标人准时进入会场。
8.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8.2.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未按时送达的;
8.2.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8.2.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2.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8.2.5投标人无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会议代表迟到在10分钟以上的。
第九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9.1本工程由投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为5人。
9.2本工程按综合评分为标准确定中标单位,不以中标价为最终合同价格。
9.3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北京市建筑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内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得到回复通过后,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9.4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内的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第十条 附件
附件1:施工图纸
附件2:投标书
附件3: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4:投标文件密封袋和密封条。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1、 投标单位在承诺书中对工程进度、工期、质量、安全、劳务结算情况分别进行承诺。确定项目管理人员人数,确定施工人员人数,现场人员变动不大于3%。
2、 投标人应为整建制队伍,不得转包,不得变更已确定的项目特种作业人员。
3、 安全生产措施要求:
3.1外施队伍必须执行国家、北京市、诚通新新建筑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2外施队伍必须按要求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
3.3施工队伍应明确承诺死亡事故、重伤事故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安全管理措施及办法。
3.4外施队伍进场人员,招标方必须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外施队伍应积极配合安全教育工作,被培训人员在取得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持证率达100%。
3.6安全管理人员应按招投标方要求佩戴安全袖标,进行安全的日常管理。
3.7为确保安全生产,外施队每周必须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并认真作好记录。
3.8施工重点部位、交叉作业、垂直作业等应严格执行安全旁站制度,并作好硬防护措施。
4、 招标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中标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管理制度另发)。
5、 招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写出承诺书,内容对工人工资发放、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消防、人员配备、现场文明施工、材料节约进行承诺。
6、 投标人须提交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方式,并在次月向发包提交月度工资单,作为支付劳务费的前提条件,否则不能入围。
7、 完善用功管理,分包方入场要实行实名制,必须向发包方提交入场人员名单和省份证复印件及暂住证名册。投标人不得使用跨省市用工。
8、 料具供应措施:投标方须保证能满足按施工图施工所需的料具(见附件1)
第十二条 说明
12.1本示范文本适用于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的大型公用、基础设施、工业建设项目和一般民用、工业建设项目及专业工程中的劳务分包项目。
12.2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对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充实细化、修改删节。
劳务项目投标书
工程名称
投标人 (盖章)
企业资质类别 等级
企业法定代表人 (盖章)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技术负责人 职称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由投标人填写。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制
附件3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劳务项目施工招标评标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9号《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劳务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的大型公用、基础设施、工业建设项目和一般民用、工业建设项目及专业工程中的劳务分包项目。招标人也可采用其他评标办法评标,但其内容不得与国家、建设部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相违背。
第三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应将本办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采用其他办法评标,应将该办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应为5人以上的单数。
第五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招投标管理机构对劳务项目施工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评标程序和方法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书面方式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对于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澄清,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澄清工作应作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投标人分别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八条:评标内容包括对投标报价、施工方案、投标人业绩及实力、质量目标和工期的评分和评定。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计算出各有效标的分值,即为投标人的得分。
第十条:按本办法评标获得最高分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变更中标单位,若发生并列第一名的情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需要的侧重面(如质量、工期、造价等)从并列第一名的投标人中选一名为中标单位,同等排序下,来自北京市建筑劳务基地的投标人应优先考虑中标。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工程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15日之内,向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的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管理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在交易中心内的大屏幕和公众网上将中标结果予以公示,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十三条: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评标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招投标管理机构公示中标结果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招投标管理机构会同招标人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评分方法及说明
第十四条:评分分值保留整数位,计算值保留小数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十五条:投标报价评分的方法及有关说明
(一) 投标报价有效范围的确定
投标报价的范围=(投标报价-标底价)/标底价*100%(公式一)
投标人报价在标底价-7%至5%以内(含-7%和5%),视为有效投标,以外视为无效标。
(二) 标底合成价的确定
标底合成价=标底价*40%+有效投标报价之和/有效投标家数*60%(公式二)
(三) 依据标底合成价确定有效投标报价所在的范围
有效投标报价的范围=(有效投标报价-标底合成价)/标底合成价*100%(公式三) 然后按评标评分表用内插法计算有效投标报价得分
(四)如果在“标底价”-7%至5%以内只有一家有效投标报价,则要视其技术标的评定情况,再确定该投标人是否为中标单位。
(五)如果投标人报价全部在“标底价”的-7%至5%以外,按前款第十一条办理。
第十六条:“投标人业绩”评分方法及有关说明
(一) 二年内被评为“北京市优秀青年突击队”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二) “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评分及有关说明
1. 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是指投标人是否承担过工程规模(指建筑面积、层数及檐高)、结构形式及功能相类似的工程。
2. 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投标计分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起点为该工程竣工日期。
第十七条:“投标人实力”评分方法及有关说明
(一)“企业资质等级”评分及有关说明
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评分及有关说明
1、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必须与所报项目经理一致。该项目经理为拟选派所投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三)“管理人员比例”评分及有关说明
1、管理人员比例是指劳务队伍中专业技术、经济、行政管理人员占全体人员的百分比。
2、管理人员必须有与其管理岗位相适应的职称和技术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评分及有关说明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是指在工程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有培训证的人员与总的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比例。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要求100%持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操作工人持证率”评分及有关说明
操作人员持证率是指施工中具体实施操作的工人具有岗位技能证书的人员,与所有工人的比率。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培训资料证明。
第十八条:“施工方案”评分及有关说明
(一)“质量保障措施”评分及说明
1、质量保证措施是以文字叙述来体现施工队伍通过什么管理方法来实现质量承诺。
2、评委根据实际情况按“好”、“一般”、“差”三等认定并计分。
(二)“劳动力计划安排”评分及有关说明
1、劳动力计划安排是指施工队伍按工期合理配备劳动力,达到用工高峰工力充足,用工低谷不窝工的计划。
2、评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计划安排是否科学评定并计分。
(三)“材料节约措施”评分及有关说明
1、材料节约措施是指为尽可能节约材料而设置的奖、惩办法和新的、有效的施工方法。
2、评委根据其措施情况评定并计分。
(四)“生活管理方案”评分及有关说明
1、生活管理方案是指为了更好的完成施工任务,施工企业为操作工人解决吃、穿、住、行、娱乐等所制定的方案。
2、生活问题直接关系到操作工人工作效率,评委根据其安排得合理性给与评定并计分。
第十九条:“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评分及有关说明
1、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是指为施工人员、机械安全,避免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机械伤害事故。
2、评委根据其措施情况评定并计分。
第二十条:总体得分
所有评委为所有有效投标评分,都要填写“记录表”并签名。所有记录表交致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处,统计各有效投标得分并计算平均分,填写“统计表”,即完成评分工作。
第二十一条:用词解释
(一)“标底价”是指招标人所计算出的标底价格。
(二)“标底合成价”是指标底价乘以40%,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乘以60%,再将二者相加所确定的价格。
第二十一条:附表
1、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评标计分标准
2、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评标评委计分表
3、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得分统计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工程
项目施工招标评标计分标准
北京市建设劳务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评标评委计分表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得分统计表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纪录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