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维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办公设备维修协议:
一、相关费用
1、 乙方给予甲方优惠的维修价格,具体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2、以上需维修项目材料乙方必须保证是原装正品,维修项目价格必须保证是当时市
场最低价,经甲方查询某一项目价格不是市场最低价的甲方有权按所知的市场最低价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3、如遇特殊情况需改换的配件价格超出一般配件时,具体价格确定需经得甲方同意,并在修理前通知甲方进行确认。
4、如遇甲方价格调整,需在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市场价格已下调,而甲方不曾通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整价格。
5、乙方负责上门提取需要维修的设备且不收取除维修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双方责任
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公司所用办公设备维修的特约点,负责修理甲方各类品牌、
型号的保修期外办公设备。
2、甲方有办公设备需维修时,电话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在两小时内到甲方指定
地点对报修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3、乙方必须自报修之日起公司指定地点,并附上乙方公司维修单。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维修时间的,需经甲方同意。
4、乙方修复后的机子如在三个月内出现非人为因素产生的同样的故障,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免费进行维修。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的,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月结。即每月结算一次。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维修单据及注明维修费用的维修单进行确认后,于次月
之前付维修款给乙方。
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北京市海淀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年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标准维保合同
电 梯 维 保 合 同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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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梯 维 保 合 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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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签订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 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对象
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服务项目,对于安装的、地址位于 的,共计 台
电梯 自动人行道实施维修及保养服务。
三、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服务费用(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六、 台电梯 年的保养维修费 元, 台总计: (大
写): 。合同签定后,先付半年维保费。
七、 服务时间
乙方对甲方所委托的电梯提供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必须立即调派维修人员去现场排除故障。
八、 甲方责任
1. 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 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协助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3. 使用乙方提供或认可的备品配件、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配
件,以确保整机运行的正常和安全。
4. 承担本合同条款以外又涉及到本合同所指定的电梯设备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例如润滑油、齿轮油等费用)。
5. 承担不可抗力的因素及人为损坏因素对电梯设备造成的各类损坏,需要修
复完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6. 服务期内,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必须严格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因工程实施影响设备使用性和安全性能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7. 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电梯修
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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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 自备正常工作所需的一切仪表、工具。
3. 遵照合同条款,服务时严格遵守维修、保养细则(见附件一),及时派出专
业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调整、润滑、清洁。
4.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养方式及时提供备品配件含油类费用由甲方承担,确
保整机的正常和安全。
5. 协助甲方配合好政府主管部门对服务期内的电梯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
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6. 作好各项原始记录(如:保养记录、急修记录等)
7. 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故障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当事故严
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用户停止使用电梯。
8. 乙方不承担任何材料费用。
九、乙方服务项目及内容
甲方根据需要,确认乙方以“附件一”方式实施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祥见“附件一”
十、 其他
1. 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
以外的服务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确认后,双方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2. 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时,双方应另签“合同变更书”,经双
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3. 甲乙双方在合同附件内所商定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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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保 养 方 式
1.每月维保2次,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受托方的工艺要求对电梯进行保养、 具体内容有:
1.1电梯轿厢、机房、井道等部位的各部件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
1.2电梯曳引钢丝绳、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的清洁。
1.3自动扶梯上下部机房、安全装置、扶手驱动装置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
2.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受托方紧急报修通知40分钟内赶到现场。
3.以受托方当年配件销售价格向委托方提供因使用和管理不当或不可抗力而损坏的备品配件。
4.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实施年检(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
5.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和运行安全和运行质量的检查,并在检测结束时向委托方提交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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