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嘉园铝合金空调栏杆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工程质量和进度能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甲方将丰润嘉园铝合金空调栏杆承包给乙方,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丰润嘉园1~13号楼铝合金空调栏杆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及维修。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乙方承包的铝合金空调栏杆工程,包括铝合金空调栏杆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与墙面的填密封防水胶等。
2、材料进场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铝合金性能检测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产品制作前必须对工程进行实地测量护栏实际尺寸,并向甲方提供铝合金空调栏杆的安装方案。
第三条 质量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要求施工,质量等级为合
格。如因乙方原因,验收不合格,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铝金壁厚为1.4mm,护拦高度为500mm。
第四条 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10天(以甲方通知进场日期为准)
2、以甲方通知乙方进场的开工日期起算,按照上述合同工期,如有拖延按 1000元/天罚款,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第五条 甲、乙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全力配合乙方施工,对安全、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对质量、进度提出要求;
二、乙方责任:
1、严把安全质量关,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2、乙方在产品安装前应向甲方及监理提供全套的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等;
3、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并保证材料不生锈及保证材料吸铁石不吸;
4、预埋件为膨胀螺栓固定,预埋件接触面为砖墙粉刷层(即剥除外保温层,并在栏杆固定后用砂浆抹平)。
第六条 合同价款
暂估工程造价:壹拾柒万元;铝合金空调栏杆综合单价:105元/米一次性包干,以实际长度尺量确定最终结算总价,此单价包含税金。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安装结束付合同总价30%,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工程资料后付至合同总
价60%;10%为工程维保金。
第八条 安全责任
乙方应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九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二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质保期内,乙方承诺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包修包换,并保证发生质量问题,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违约方均应承担相关责任与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均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如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1、工程维保金为合同价款的10%。保修(贰年)期满后十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2、乙方必须严格按经甲方确认样本供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材料进场。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不锈钢栏杆合同
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一、 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其品名、规格、级别、数量、单价如下:
二、总价款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按实结算。以实际尺寸为准,以此单价计算)
三、交货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按甲方要求到场量尺、供货及安装。
乙方负责 #楼室内不锈钢栏杆制作及安装,工程量 M。
四、交货地点:
工地名称: 成都德川友邦印务有限公司
工地地址: 四川省崇州市工业集中区晨曦大道中段
五、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甲方工地),并负责安装,运输及安装费用乙方自负。
六、产品材质要求:
1、栏杆:采用201﹟材质面管∮63,1.5 厚;立柱∮51,1.2厚;平管∮38,1.2厚,竖管∮19,1.0厚;(乙方所用材料以甲方封样实物为准,保证吸铁石不吸。)
2、预埋件为 扁铁固定,膨胀螺栓固定;
七、验收标准:
1、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甲方验收、技术要求;
2、没有相关标准可执行,按实用性验收或乙方合格证产品说明为依据进行验收;
3、提供材质及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
4、保证进场材料效果,满足甲方对产品的质量、尺寸、色泽、观感、环保等技术指标的要求,满足样品标准,并承担效果差异责任;
5、乙方根据施工图纸,甲方封样扁铁、膨胀螺栓等配件,要求向甲方提供说明,提供合格产品;
八、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主要材质的技术要求及工期要求;
2、甲方负责现场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队之间的交叉施工等问题;
3、甲方在乙方每批工程安装完毕5日内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栏杆扶手从选料、制作到安装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制作、安装的工期及进度安排;
2、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对工期及质量的要求。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按甲方的现场安排进行施工,如有贻误,按《违约责任》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3、根据甲方的设计要求,现场自行量尺,并提供每套房栏杆扶手的施工图纸,经甲方认可后,按图进行加工及安装工作;
4、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甲方设计要求,同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环保要求;
5、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墙地砖、楼梯石材、踢脚等部位的成品保护及自身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照原样恢复至甲方满意为止。
十、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预付总金额的20%;
2、不锈钢外框安装完付总金额的35%;
3、不锈钢全部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总金额的25%;
4、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一个月付清总金额的10%;
5、余下总工程款的10%作工程质保金,于工程完工一年后对应日期甲方一次性付清。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应财务票据,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付款延误等相应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双方约定时间交货或主动废约时,每拖延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项的 0.1 %作为违约金;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则每拖延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项的 0.1 %作为违约金。
2,甲乙双方如有其他违约情况,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违约责任之规定处理。
十二、退货处理:
特制异形加工部分,如因乙方未按正式订单数量加工造成的供货剩余,
乙方必须接受退货。非乙方原因,乙方不接受退货。为不产生余料,乙
方配合甲方精确计算,经甲方确认后供货。
十三、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1、严格按国标检验产品质量;
2、由专业培训的安装队伍,专业工具安装,严格工艺流程;
3、在安装施工中,保护本专业及其它项目的装修成品不受损伤;
4、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与甲方共同检验质量及数量,施工现场派验工员、施工监理负责对现场产品及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检验;
5、施工完毕立即进行现场清洁;
十四、合同争议之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都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双方约定,本合同附件包括以下内容,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此合同单价已包括安装费,不再发生其它费用。
2、以实际发生量结算,不计损耗。
3、甲方负责提供相关的工作场地、电源。
4、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安装交底。
5、乙方供货和安装必须满足工程工期要求。
6、乙方负责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十八、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