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棚户区改造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
乙方:郑州中原基础投资有限公司
为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 中原区人民政府同意郑州中原基础投资有限公司参与中原
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范围为伏牛路小学北、中原路南、伏牛路西、秦岭路东区域(中原路精品街1号)以及市环保局西、中原路北、秦岭路东、伏牛路五小学南区域(中原路精品街2号),改造范围土地面积约130亩(具体改造范围以甲方最终划定为准)。通过对此的改造,建成一个集商贸、服务、高档住宅等功能为一体的商务社区。
二、 双方确定,拆迁安置必须按照《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
条例》规定执行。
三、 经甲方和市有关部门审核,报市有关部门批准,享受棚户
区改造的有关政策。
四、 甲方的责任:
(一) 由甲方成立郑州中原基础投资有限公司棚户区项目
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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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与乙方一同制定让被拆迁户认可的拆迁补偿方案。
(三) 协助乙方与改造区域内原产权人和土地使用人签订
拆迁补偿协议。
(四) 负责按时向有关人员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
助费、搬迁奖励费等相关费用。
(五) 组织完成拆迁工作。
(六) 协助乙方完成改造范围内新建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建
设审批工作。
(七) 其他甲方应履行的有关义务。
五、 乙方的责任:
(一) 负责改造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负责本项目建设
资金的筹措与投入,自主经营管理,承担和享有本项目开发经营的风险和权益。
(二) 承担项目建设的各项费用。
(三) 按时支付拆迁工作经费。
(四) 按时完成共同约定的安置建设时限。
(五) 按时将该项目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
拆迁奖励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负责向有关人员发放。
(六)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转让本项目。
(七) 其他应当由乙方履行的相关义务。
六、 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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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
章后生效。
(三) 本协议正本共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3 (委托代理人)
第二篇:项目合作承包协议(六盘水市凤凰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明湖新苑二期)
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项目管理协议书
甲方: 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的需要,本着双赢的宗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成立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盘水市凤凰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明湖新苑二期项目 监理部。
甲、乙双方就 六盘水市凤凰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明湖新苑二期监理项目 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在该工程项目上以甲方公司名义成立项目监理组,总监理工程师由甲方指派,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的其他现场监理工作人员由乙方指派,并在甲方备案,若发生项目相关的不良记录、批评、处罚等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2、总监理工程师,除办理手续、重要会议、工程检查等情况外,不参与现场工作,其职责由乙方派任的总监代表或现场执行总监承担,总监理工程师的费用按 ? 1500元/月 进行支付,在拨付监理费进度款及监理费结算支付时进行实时结算,若涉及总监到现场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另行支付;
3、甲方协助乙方完善在苑二期 的监理及其他备案工作;
4、乙方不得私刻印章私立对公账户,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5、甲方检查工作,乙方积极配合,如实汇报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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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乙方请甲方来协助办理相关事务或甲方例行的项目检查的人员,由乙方负责其交通、食宿及工资费用(住宿、伙食、车费等按实际发生报销,工资每天按150元计算)并当天结算;
6、乙方按总监理费的支付甲方管理费(包含税金)。监理费进入甲方帐户,甲方在确认监理费到帐后十个工作日内按比例结算并扣除总监理工程师费用等后支付给乙方;
7、乙方严格按本项目监理委托合同、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工作,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做有损甲方声誉及利益的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开展本工程监理业务工作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安全责任等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对乙方人员的岗位培训负责组织或有权提出对不称职人员进行调换。
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承接的监理项目业务,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业务开展情况,对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工程下达整改通知确保工程监理质量符合法律规范。若发现乙方有严重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或形象,拒不改正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派本公司人员接管该项目监理。
9、乙方应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做好监理资料,并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送甲方存档;
10、乙方须按项目建设方及相关部门要求,做好项目施工进度控制及结算审核工作,并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
11、由于监理项目存在的安全、质量等各种风险甲方收取乙方的总风险抵押金按照监理费总额的3%扣取,风险抵押金用于乙方管理不善给甲方造成影响或处罚。风险抵押金在监理部撤销并与公司办理完相关善后手续后退还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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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负责人;
(1)因本监理项目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中达不到要求,致甲方受到降低资质、或清除建筑市场、或吊扣责任人资质证书等处罚的,一次性处以不低于50000元(伍万元)的罚款;
(2)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中,本监理项目受到通报批评的,或受到不良行为记录处罚,由此受到一段时间内暂停投标活动处罚的,一次性处以不低于10000元(壹万元)的罚款;
(3)在建设部(含中监协)质量、安全检查中被书面通报批评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处罚10000元(壹万元);
(4)在省建设厅(含省监协)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书面通报批评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处罚3000元(叁仟元);
(5)在市或地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书面通报批评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处罚3000元(叁仟元);
(6)在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会议中遭到口头点名批评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处罚2000元(贰仟元);
(7)如因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业不规范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风险抵押金在监理部撤销并与公司办理完相关善后手续并扣除因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后的余额一次性退还给项目部负责人;
12签字并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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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年4 日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