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墙体不锈钢灯箱
2、工程地点,农业路与众意路交叉口西南角
二、工程内容:
1、不锈钢灯箱,依据甲乙双方确认内容施工。(具体要求见附表)
2、乙方负责将灯箱完整安装。
三、造价:不锈钢灯箱,单价为元整,含安装费。共6个,合计为: 24000 元整。
四、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全款的30%,余款完工验收后7天内,甲方负责与乙方结清余款。
五、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遇雨、雪、4级以上风等自然原因工期顺延。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期支付工程款
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不影响工程进度。
3、保证在完工后,即时完成验收工作,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制作。
2、保证质量及安装进度。
3、安全安装,对自有施工人员安全负全面责任。文明施工,保证制作安装
项目的安全正常使用。
六、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安装工程保修1年。如遇自然及人为原因除外。
七、违约责任:乙方应保证灯箱的安装质量,如没达到,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如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中途停工、误工,均有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工部分的制作、安装费用。
八、争议解决:
1、如本合同发生争执,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供请求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附表
材质及尺寸:灯箱高2米宽1.2米厚度0.15米。框材,0.7mm镜面不锈钢内置T5菲利普灯管8根。面板3mm耐力板。画面,高清户外灯箱片
第二篇:店招广告制作安装合同
广 告 制 作 安 装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及发布户外店招广告,发布时间 年,经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广告形式、材料、数量及价格
以上共计 元(包括制作、发布及安装全部费用)
注:乙方负责广告牌的配送、安装,根据广告牌尺寸、数量、路途核算,费用计入配送地服务费项目。
2. 广告设计采用甲方认可稿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
乙方制作这前,必须制作实物小样交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才能制作。
3. 乙方制作的广告中如发现以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本合同。
①标志及标准字体未按样稿扫描并修正,出现变形现象;②画面未按甲方确认设计稿等比例放大;③采用不妨紫外的油墨喷制④制作材料未按要求选购,偷工减料;⑤连接件不牢固;⑥框架结构不牢固,易变形或破损;⑦安装制作不牢固;⑧安装位置过低,低于1.8米易造成人为破坏或丢失;
4. 安装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广告牌安装牢固,位置最佳,保存时间2年以上。
5. 如合同签订后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合同金额30%违约金。如发生争议,应向高密市人民法
院提出诉讼。
6. 广告画面喷绘要注意一定要使用防紫外的油墨,如果不是防紫外的油墨,将很快容易褪色。
7. 广告牌的安装要牢固,并在协议或合同中一定要强调因为广告掉下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乙方负全
部责任。
8. 店招安装之后的发布费或者产生的工商罚款由乙方承担。
9. 安装完成,甲方支付广告费。
甲方(章): 乙方(章):
法 人: 法 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广告验收单
办事处: 经办人: 店名: 地址: 广告尺寸:(长*高*厚) 联系电话: 店主: 制作时间: 注:此表用于验收和核销,核销完留存在广告部以便整理和查找。请仔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