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鹰传媒候车室媒体广告独家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
【《 》隶属于 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所属明光路汽车站候车室部分广告位独家代理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广告独家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正式授权乙方其所属明光路汽车站候车室部分广告位运作。基于本合同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方式在明光路汽车站候车室部分广告位发布广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将来自其自身或收到的来自其他方的相关广告询价及订单转交给乙方。
一般条款:
一、甲方通过对乙方广告经营资格及经营能力的认证,决定将《 》教育、培训类广告运作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乙方。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增开类似乙方代理的广告行业版面。如甲方主办
的其他媒体开设教育、培训类广告并以独家代理方式授予广告公司运营,在同等 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三、代理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四、广告代理营业额为¥ (大写: 元)。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日内将¥ (大写:_________元)的广告代理押金支付给甲方。
五、如遇不可抗力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变化,导致教育、培训行业萎缩或/及甲方媒体市场收缩造成乙方不能完成营业额度,乙方可免除责任。
六、押金可折抵合同期内乙方应交广告款。乙方完成全年广告营业额度后,可获得优先续约权。
七、在广告代理业务中,乙方享有的广告代理价为《 》20xx年广告刊例价的4折优惠。甲方保证此折扣为给与独家代理商的最优折扣,乙方享有广告代理最优惠待遇。
八、乙方在合同期内完成约定广告营业额,甲方应返与乙方规格为: 的 版面,乙方可用来发布教育、培训类广告或自身品牌宣传。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超额完成约定广告额,超额部分享受甲方《 》20xx年广告刊例价3.5折的优惠。
十、乙方单一客户在《 》上投放广告额达到人民币 元,甲方为其无偿提供规格为 的广告版面或 字的软文支持。
十一、由甲方提供统一的20xx年《 》广告刊例价目表并盖章认可。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 》媒体资料(包括媒体介绍、发行渠道、发行量等),作为合同附件。
十三、若甲方未依乙方确认的内容执行,造成乙方客户损失则由甲方负责对乙方客户进行补救。
十四、乙方开具给广告主的#5@p(广告主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广告金额)由乙方自理。
十五、在代理广告业务中,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之前将上月广告收入(扣除乙方应得部分)与甲方结清,并将其款项汇进甲方账户。与此同时,甲方应将广告#5@p(乙方支付给甲方相应的广告金额)开具给乙方。
十六、甲、乙方应派专人联络和协调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 权利和义务:
十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及其所代理广告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 查。
2、甲方根据有关的广告法规和政策审核乙方提供的广告资料,对不符合有关广告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广告资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进行修改否则不予刊登。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所需的“代理委托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4、甲方应最低确保目前发行量,并有义务尽量提高报纸的发行量和办报质量,以支撑乙方承担的经营额和相应的广告效果。
5、甲方应及时将本合同有效期内当期《 》 份递交乙方。
十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依约按时发布广告;
2、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具体工作,包括:
① 空位查询;
② 广告位安排;
③ 监督广告刊出情况。
3、乙方负责计划发布广告的基本制作。
4、乙方提供的广告,坚持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广告发布的相关客户文件。
5、 广告发布计划确定后,若由于乙方客户原因需要更改发布计划的,乙方 须在截稿日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才能修改发布计划。
6、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向其客户竭力推荐《 》。
其他:
十九、甲、乙双方应遵守职业规范,非经对方许可或公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双方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资料及信息。
二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二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不执行、变更,或有其他不能预见的事项,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协商共同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二、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住所: 法定住所:
邮编: 邮编: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独家代理合同
独家代理合同
合同签署地:福建省福州市
合同编号:
甲方:福州埃里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省 地区(以区号 为准)(福州埃里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增氧型汽车节油器加盟(独家)授权代理商,公司在该区域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全年进货总金额需达 万 仟零佰零拾零元整),也可以不定额,有定额完成有返利。
2-1 代理商首批进货金额需达 元(大写 万 仟 佰零拾零元整)。
2-2选择交独家代理费 元(按进货数额给予一定比例退还,直到返还完为止(大写 万 仟 佰零拾零元整)。
2-3完成全年销售总额及年终返利:完成全年进货总金额奖励5%,超出部分奖励10%。
3、一个销售年度结束后,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综合考核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授予其该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乙方亦有决定是否继续作为甲方该地区独家代理商的权利,在同等条件乙方拥有优先权。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合同供货价格: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价格为标准,本价格不含税,需要#5@p按正常税率收取。 4-2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期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款到发货。部分区域可以预付20%,其余货款由物流公司代收。
4-3-1首批进货: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交合同保证金2000元,5日内按照计划量所需金额将首批进货款全额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并退回合同保证金或者直接转为货款。 4-3-2属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4-4 交货地点及运费
4-4-1合同交货地为代理商代理的城市之间运费(以地区级城市为标准,仅限普通物流,如需快递或快速物流,差价由乙方负责)由甲方承担。
4-5包装标准:按一般包装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4-6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的,超出一天按照货款总额的1%给予补偿(特殊情况根据双方约定)。
5广告促销管理
5-1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必备资料,除按乙方购货数量比例配赠外,可以专为乙方的市场推出相应的广告宣传,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或者双方按比例分摊,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5-2乙方组织的促销推广活动,其形式及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享有的权利
6-1-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调查权。
6-1-2对违反本合同的不良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6-2甲方承担的义务
6-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
6-2-2 有对乙方首次进货时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6-2-3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6-2-4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6-3乙方享有的权利
6-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6-3-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代理商的权利。
6-3-3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6-4乙方承担的义务
6-4-1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6-4-2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双方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
7-1双方在产品到货次日即时做好验收工作,若有异议,乙方应自产品到货之日当天书面或电话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异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查验和解决。
7-2开箱损坏(未经用户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条件退换,其运费由甲方负责。
7-3售出产品的保修凭证(厂商联)必须及时寄回公司备案。否则,该售出产品不给予保修。
7-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公司规定的首次进货量后,再进货产品实行可退货制度,原则上是没有经过拆封的部分,不得影响二次销售,可以享受公司无条件全额退款。
7-4-1乙方退货产品的价格原则上以甲方当时的供货价格为标准,如遇价格下浮变动的按变动后的价格执行。
7-4-2乙方保证退货部分产品无使用、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外包装损坏,收取一定费用)。 7-4-3退货产品必须代理时间达到6个月或超出6个月以上。
7-4-4退货产品在乙方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验收,3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其中合格品的实际货值向乙方汇出退货款额,退货中发生的运费、手续费、保险费、破损包装物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终止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7-5-1乙方应对甲方的经营内容(包括配套产品及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2年保密义务。
7-5-2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特约代理牌(证书)等(包括复制品)。
7-5-3如违反本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论处。
8、乙方如遇到其它区域代理商串货现象,收集证据并告知甲方,甲方及时通知串货方并退出该区域销售,严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货方代理资格。
9、由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0、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提请至人民法院裁决。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有效期日前,甲方相关款项必须到达甲方帐户,否则合同自动失效,保证金不给予退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监督执行。
13、省级总代理在签订本省各地区、县级代理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价格体系,签订的合同也必须交一份公司备份,公司审核后生效。
14、选择预付独家代理费的,按每次进货5000元给予返还1000元,直到返还完为止,合同有效期内如达不到返还数额,合同终止后不给予返还。
备注: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代理的区域再发展第二家代理,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30000元。
2、甲方允许乙方在没有代理商的区域销售,可以优先取得该区域代理资格,如果有人签订该地区代理,则必须无条件退出该地区。
补充条款:
甲方:福州埃里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电话:0591-83847786 83847787 83847779 电话:
传真:0591-83847787 传真:
手机:156xxxxxxxx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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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