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集成安装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惠农区新蓝网络电脑服务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闭路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并包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 %;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 %;
3、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初验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再付总工程款的 %。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到 年 月 日止, 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 一 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年限
材料费
维护服务费
第一年
免
免
第二、三年
收取材料成本费
2000元/年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 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
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 %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 %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本监控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 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
7、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监控工程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共同协议: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承揽甲方 的安装调试,并保
证该系统使用性能符合甲方的要求。
2.产品的单位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数量以甲方确认为准。
3.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假、次、伪劣的产品。并按甲方要求的时
间到达,完成。相应的功能符合甲方要求。
4.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
5.合同期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安装调试工作,并积极与乙
方沟通,相互 理解,相互信任。
6.产品在甲方所在地安装并调试,双方签字后乙方协助甲方正常
使用,双方签字2天后,由甲方负责保管,如发生遗失和人为损坏与
乙方无关。
7.严密组织,精心施工。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乙方施工人员在
施工中的生产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8.施工过程中如有新的建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透露设备价格,乙方不得透露甲方所有系
统名称以相应的功能。
10. 施工过程中如遇到水泥地面开槽,由乙方负责施工.
1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也要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基本把工程结束,让甲方尽早使用该系统)。
二:付款方式:
1、安装调试结束一次性付清(详见工程量确认清单)。
三: 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乙方需适当向甲方收费。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___安装施工计划
1: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细心工作,做好每一个环节,以确保 工程质量,达到客户的需求;
2:施工中每一位施工人员应团结,互帮互助,以最快的速度按时按量的完成 工程;
3:由于施工地点有外来务工人员,因此在施工当中避免与其发生冲突,双方 互相帮助,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
4:未经允许不得改动它方施工设备,不得随便动用它方工具、仪器、材料等; 5:施工期间,要求施工人员上下班同进同出,禁止工人在非施工楼层出入 6:按时填写施工日志;
7:每日施工完毕后,应及时的清理现场卫生。
项目经理: 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验收单
甲方:
乙方(施工方):
注:此表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归档各一份。
甲方参验人员签名: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