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外加工合同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长期加工合作,特制定本合同,以维护双方共同利益。
1. 加工工艺:甲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要求(包括性能要求等),乙方按照甲方提供要求加工产
品。
2. 工装、卡具、量具及加工工艺由乙方自行解决,如有特殊要求按照甲方要求生产。特殊
量具或在国内购买不到的,双方另行协议。
3. 各种产品在出厂前要由所在车间开具外协加工产品转出单据,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材质、
数量、技术要求、加工工序,报给生产部统计人员,到生产统计人员处开具出门证,由部门领导签字并核查后方可出厂。
4. 产品出厂前双方核对数量及箱数,对于出厂后产品数量短缺的,按照该产品的当前成本
价格予以扣除(包括毛坯成本和加工成本)。
5. 验收方式:乙方对任何一批订单首先提供1-5件加工样品,并给出此产品外加工报价,
由甲方对样品质量情况及价格进行核查,并由检验员签字确认。同时价格经生产部经理确认合适,乙方可开始批量生产。对于批量加工的产品乙方要做好过程及最终产品质量的控制,对于出现的不合格品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
6. 废品确认:乙方加工工废率按照1000件以上1%,500-1000件1.5%,500件以下2.5%
计算。工废率在规定指标范围内时,甲方不支付乙方工废加工费,乙方也不承担毛坯废品的损失。工费率超出规定指标时,超出部分按照甲方财务提供的产品制造成本价格从加工费中扣除。如造成批量废品或产品丢失的,不仅要扣除成本费用,还要追究其因造成批废或丢失致订单数量不足或延误交期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料废率按照3%计算,超过3%部分甲方根据所加工工序给予支付加工费用。乙方对于已经出现料废的产品必须停止加工,并及时反馈给甲方,如料废率超过3%时乙方仍不通知甲方,超过3%部分按照工废扣除乙方加工费用。如乙方加工后出现返修品,甲方通知乙方进行返修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如乙方待通知后不进行返修,甲方则按废品对乙方返修品进行结算。
7.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取货送货,加工产品出现磕碰、挤压或划伤由乙方负责返修或承担
相关费用。
8. 交货时间:根据双方约定,交货期需严格遵守,每延误一天,扣除加工费用5%。如因
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交货而产生的如空运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来承担。
9. 产品加工单价(含税)由双方协商而定,价格可随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进行调整。
10. 交货地点:*****************
11. 结算方式:每月20日甲方进行结算,于当月30日前双方核对上月加工明细,确认无误
后由双方财务部门定期结算。3个月内甲方负责结清加工款项。但如果乙方加工产品出现不合格品,且已确定无法返修,乙方可选择当时确定此批为废品,由甲方扣除加工费用,或本批产品由甲方评审放行,但承担最终客户投诉风险,需乙方在甲方评审单上签字确认,货款待半年后如最终客户无异常反馈再付清。
12. 其余说明见甲方《外协产品管理规定》,乙方已确认并按此规定执行。
13. 以上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第二篇:外加工合同书(1)
外加工合同书
① 甲方(单位名称)② 乙方(单位名称)
③ 甲方因生产需要,招用乙方为本公司加工 鞋包, 数量 双。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 加工户在接到加工鞋包的指令单时,第一时间看清楚鞋包款式,数量,并签订交货时间,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如不能按时交货,每天按产品的总金额的百分之五扣款。
二、 新品下放前,必须做10双交给针车主任品质主管确认合格签字才能大货生产,大货生产请参考确认样及确认样合格样包,为依照生产。
三、 大货生产中,如有工艺不清楚,不明白的地方,要第一时间联系针车主任,及品检,弄清工艺再生产。如随意,更改工艺,造成半成品大批量返工,本公司概不负责。
四、 如半成品鞋包有返工的。外加工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一般在品检通知的4小时完成,如反知每只按3双的价格,由车间返工。
五、 外加工在加工本公司鞋包期间,不能不接本公司电话,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如果打不通,不接电话,每次按10元扣款。
出库时间 年 月 日 交货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温州市美程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