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保利水晶城一期地下室钢板桩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及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按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技术交底划定的线路范围内进行施
工,本工程采用拉森钢板桩分别长度为9米及6米,数量按现场实际双方签名数量为准(按水平延长米计算)。
(四) 工程内容:本工程工程量约500延长米打拔拉森钢板桩,乙方具体进桩长度
及数量以现场实际需要为准。
(五) 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拉森钢板桩)、包进退场费用、不包支撑、
包打拔机械、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的方式进行承包。
(六) 使用钢板桩规格:拉森Ⅲ型60kg/米。
第二条 工程造价
基坑工程:9米桩不含支撑综合单价为1120元/每水平延米,6米桩不含支撑综合单价为810元/每水平延米,以上价格均不含税,乙方收款开具收据。
工程造价=实际施打长度(水平长度)×工程综合单价;工程综合单价已综合包
括了完成该工程项目作业内容所需全部费用,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第三条 工程施工周期
每段钢板桩打完交付后使用周期为30天,如由于超期不能完成,钢板桩未拔除,甲方需支付每吨每月288元租金给乙方,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折算租金。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如安全质量发生问题,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 1 页,共3页
花都保利水晶城一期地下室钢板桩劳务分包合同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由乙方供应至施工现场,费用自负。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工程量的确认
按乙方将钢板桩全部打下后,甲方支付工程量的50%工程款,余款在本钢板桩工程拔出后一个月内付清。工程款结算以现场双方实际确认的数量为准(按水平延长米计算)。 第七天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保证施工场地道路通畅
和工作面安全,场地场面满足打拔钢板桩施工作业要求,负责施工场地内钢板桩周转,负责供应施工现场的烧焊用电以及道路阻碍时用挖掘机配合;施工完成后甲方负责清理和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确保乙方能够抜桩。
2、 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联
系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和结算及其他事宜。
3、 甲方负责编制钢板桩支护方案并负责做钢板桩支撑,按约定组织对钢板桩
工程分段验收和计量结算付款,否则乙方有权停工。
4、 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煤气管、下水管及地下土质资料无提供资料给乙方
而使乙方造成了电缆、水管、煤气管损坏等,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5、 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拔桩,如超期使用,租期算至约定拔桩时间当天,如经抽查的单位长度重量达不到拉森Ⅲ型标准,则租金按抽查重量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遵守甲方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2、 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自身人员及机械的安全状态,或出现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由于机械等各种原因(包括不听从甲方指挥)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 委派负责施工期间的质量安全和计
量结算等工作问题。
4、 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线路打桩,如因地下不明物件或甲方其他原因所影响工
程进度或发生其他事故,乙方不负责。
5、 乙方接到甲方拔桩通知后应按期组织拔桩,乙方配合甲方按时完工。
第 2 页,共3页
花都保利水晶城一期地下室钢板桩劳务分包合同
6、 属于乙方现场所有的材料、机械设备等物件,乙方必须派人保护看管,甲方只协助保卫看管。
7、 合同范围外的所有工程量签证及单价确认,乙方必须施工前上报及三天内送甲方确认,否则认为自行放弃,特殊情况需口头通报,但必须七天内确认完毕。
甲、 乙双方均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因违约方、违约原因造成的损失另行计算补偿受损方。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或由劳动局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方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工程款支付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 3 页,共3页
第二篇:钻孔桩施工劳务合同
钻孔桩施工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将本合同的桥梁部分钻孔任务委托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不,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杭瑞高速公路毕节至都格(黔滇界)段第BD_T4标段。(K110+600-K118+600)。
二、施工地点及施工任务:K112+464.5以补大桥,K110+885周家大桥,K113+515下木溪大桥ZK116+563.YK116+558董地中桥,117+945.117+945曾家大塞中桥,K118+449赵家大中桥(钻孔与浇筑砼)。
三、(1)计价方式单价:成孔单价:桩径1.50米,桩径1.20米,桩径1.80米,桩径2.20米,每立方米280(二百八十元整)以上单价中不含税桩基检测费用,核计 基成孔计量数按桩长计量,空桩多2.5米以上的按成孔单价计量。
(2)设备进场:乙方计划6台钻机进场。
(3付款方式时间:甲方每月所完成灌注砼工程量的80%以计量且在下月的15日之前支付给乙,在乙方完成承建钻孔桩工
程任务一个月内付总工程款的95%,剩5%一年内付青。
四、 甲方责任
五、(1)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即水。电道路畅通地平整。
(2)将电源送至施工敦台,提供水、电、钻孔用粘土,。泥浆排放场地因地多方面复杂现桩基偏空处理所需的片石材料等。
.(3)负责协议业主、监理、项目部村民等周边关系,按时支付工程款。
(4)桩位测量、定位何技术交底,并提供图纸,地资料环保工作。
(5)负责、协助打桩基机械的进场下车机械的移位。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溶洞及断裂带造成漏浆埋锤、自发电(含网络电)长时间停电造成的塌孔埋锤或超砼事件,经甲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确认或报经项目部技术人员认可后,甲方负责赔偿相关费用。
(7)乙方在桩基灌注过程中,由于拌料站的混凝土质量探查或等待时间太长(2小时以上)所引起的断桩、管理,由甲方处理和赔偿相关费用。
五、乙方责任
(1)负责承担过程桩基的钻孔及配合甲方桩基砼的浇筑工
作,在钻孔及桩基的砼浇筑过程中,一切听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挥。
(2)乙方负责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性能完好,积极配合甲方负责人的指挥作业,并遵守甲方工作时间及工作安排,但有权对有关违规指挥提出异议。
(3)乙方机械设备出现故障,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4)对本合同范围内的过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熟练的工人进行了有效的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
(5)自觉的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证件、上岗情况,甲方要求期限内提供与承包工程有关系的资料。
(6)负责打桩机械出场设备的装卸。
六、工程进度及质量标准要求
(1)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工程期内完成下达的工程量,乙方应密切配合甲方施工。
(2)桩基钻孔完毕后,应向甲方提供桩基钻孔原始记录,申请甲方进行验孔,如验孔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修复。
(3)乙方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现场人员指导、检查、监督达到业主、监理、项目部及甲方要求。
(4)乙方在正常生产前提下,原则上工作量为直径1.2米
240米、直径1.5米3800米、直径1.8米600米、直径2.2米900米,甲方不得擅自进机,如需进机需乙方同意。
七、安全施工
(1)乙方接受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及细则,施工按甲方要求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指挥管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不能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时,甲方有权将其承建设工任务的一部分由第三方施工。
(4)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谁违约谁承担责任,以上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议解决,有当地司法部门进行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该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完成以上内容后该合同自行作废。
(5)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甲方与中铁四局签订的合同条例执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