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HM20101012
路灯套件购买合同
买方:
卖方:
一. 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1. 名称: (1). 路灯套件(灯杆.灯头.光源)
(2). 路灯电缆.
2. 规格.数量.供货范围: 路灯套件共 套,路灯电缆 米(详见附件1<购买清单>.
3. 供货厂家:
4.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该合同价格为到买方现场工地价.
5. 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以预付款到达卖方账户时间为起算日),所有材料和配件 天内送到交货地点.
6. 交货要求:
(1). 交货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 卖方提供交货清单一式两份.
(3). 交货时间指合同产品全部到达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时间.
(4). 卖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买方做好接货的准备工作.
二.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 本合同产品应符合和达到该产品各项性能指标的技术
参数.
2. 技术标准: 详见附件2<照明灯具技术指标>.
三. 交货地点.方式
1. 交货地点:
2. 交货方式:
四.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 运输方式: 卖方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
2. 费用负担: 运输费用(含保险)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五. 包装标准.包装要求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 包装标准应满足JB/ZQ4286—86<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卖方企业标准的规定.产品包装必须适合进行长途运输及多次搬运.
2. 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缺件.及产品其他质量安全事故,卖方应承担责任并及时给予解决,费用由卖方承担.
3. 卖方在包装箱或裸件上必须标明下列内容: 产品名称. 型号. 规格. 重量. 外型尺寸. 起吊部位标志.以及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和安全图形标识(如向上. 防水标识)等.
4. 包装物由卖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5. 每个包装箱内应设一个塑料袋(密封防水). 内装装箱单一式两份. 箱内产品应挂标签,标签所列内容应与装箱单相符. 装箱清单的内容包括: 箱内产品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等.
六. 验收标准和方法
1. 验收标准: 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2. 开箱检验: 产品到达买方安装现场后24小时内,买卖双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其包装. 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开箱检验.
3. 对光源产品进行试电检验.
4. 经检验发生损坏. 缺件. 以及质量问题时,双方的参检人员应在验收单上进行详细的书面记录. 卖方在一周内予以调换或补缺.
5. 产品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之日起 个月.
七. 结算方式 及期限
1. 合同签订生效时,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
2. 所购产品在合同要求的时间内供货到买方施工现场,经验收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作为产品到货验收款.
3. 合同总价的5℅作为产品的质保金. 质保期满,扣除因卖方责任应承担的费用后,买方一次性付清给卖方.
4. 买方支付给卖方的货款,全部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汇划到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卖方不认可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领取货款,也不认可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借支现金. 凡以个人名义与买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经济往来,均与卖方无关.
八. 违约责任
1. 卖方的违约责任:
(1). 卖方所交货物的规格. 型号. 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如果买方同意利用,买卖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如果买方不同意利用,则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2). 卖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如期交货的,退还买方的合同预付款,并向买
方赔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 买方的违约责任:
(1). 合同经签字生效后,如买方悔约,则买方支付给卖方的合同预付款,卖方不予退回.
(2). 买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卖方货款的,一个月之内按银行当时一年期的贷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给卖方.超过一个月的按银行当时一年期的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违约金给卖方.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裁决.
十.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的总价款为该产品的最终价格,不受市场因素影响.
2. 为保证合同产品在验收. 安装调试. 操作使用. 保养维修的顺利进行,卖方应向买方无偿提供内容完整的产品技术资料.
3. 卖方长期以最优惠的价格供应买方所需的该产品配套的备品配件.
4. 产品出厂前防锈和涂漆的质量应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灯杆和灯头的外观颜色为_________.
5. 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均需在有效准备时间内得到双方的书面认可.
十一. 专利权及保密 买卖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保守密秘.没有双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非合同当事人方泄露和提供本合同中记载的技术和商务方面的任何文件. 数据资料. 专
利等.违反保密条款的行为方均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二.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 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和规范.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内容执行.
十五.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 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两份.
买方单位(盖章): 卖方单位(盖章): 代 表 人(签字): 代 表 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路灯采购合同(2)
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深圳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F21项目部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四川省科学城中物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原、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购销产品名称:
一、产品要求:路灯灯杆为双挑灯杆,乙方必须保质保量给甲方供货,。
二、交货地点及时间:绵阳市经开区F
片区21号路交货,乙方负责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转账;从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预付总货款30%,乙方收到定金后为甲方加工生产;货物运送到
甲方指定地点,付总货款的60%再卸货;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日内再支付总货款的5%,余下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付清;乙方出具收据进行结算,若未按时交货或未按时付款,将按总货款的2%按日加收违约金。 四、该货物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安装地,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该产品由乙方提供货物检测报告,确保各种型号与标示准确无误。
六、乙方全权负责安装调试,费用乙方承担。安装的下杆线及配件包含在单价内(不含灯基础配件)。
七、售后服务与保质期:所售产品在无人为损坏情况下质保壹年。
八、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3. 合同签订地点:四川省科学城中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