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理委托协议
委托方:大商超市香洲花园店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赵国伟、赵国华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大商超市香洲花园店(以下简称超市)、所产生的垃圾清理委托乙方负责,特订立本协议。
一、 内容
乙方负责超市内所有生活垃圾的清理工作。
二、 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将超市每天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当天清理出去。
2、超市内各部门所产生的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送入垃圾房。
3、乙方自己负责垃圾装卸,并负责垃圾房周边的卫生清洁,确保符合超市的卫生管理标准。
三、 费用及支付方式
1、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1500元,费用每季结算一次,季末次月月初为付款期。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规定的#5@p,乙方以支票方式结算。
四、 相关责任
1、垃圾清理时间:每天三次(上午8:30—9:30、下午14:00—15:00、晚间20:00—21:00),如有节假日、促销等情况,乙方应增加清理次数。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乙方清理人员拾到甲方的用具物品,应妥善保管并及时上交,乙方人员在超市内如有偷窃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乙方所需各种手续必须齐备,如果在清理中发生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协议执行期内,出现的一切不符合环卫标准的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5、协议执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清运费用,甲方不得无故削减约定费用。
五、 其它规定: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2、协议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期限1年。
3、协议如需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协议确定,并作为协议的正式有效内容。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大商超市香洲花园店 代表: 联系电话:83676997
乙方: 联系电话:138xxxxxxxx
第二篇:垃圾清运费说明
垃圾清运费收费说明
甲方: 漫富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新地中心物业服务中心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装修垃圾清运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事项,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清运 小区垃圾集放处的装修垃圾。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清运工作及垃圾集放处周围环境情况。
3、甲方应为乙方指定专用清运地点并为车辆正常通行提供方便。
4、甲方装修垃圾统一装袋,不能超过10%
5、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清运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具备垃圾清运相关部门规定的证件及资质。
2、乙方保证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清运垃圾集放处内的装修垃圾,自装自卸,保持垃圾场内外的干净整洁。
3、乙方在装运过程中,每车装载量均应达到市政府渣土消纳满负荷标准。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护工作,防止遗洒,保持路面清洁。
5、乙方人员自觉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入楼内。
6、在垃圾的清运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承诺在进行清运工作时遵守政府相关法规,协调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办理、完善各种手续并独立承担责任,乙方出现因清运手续,清运倾倒场地等问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收费标准
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每平米 ,置业房屋面积为平米,垃圾清运费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