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
甲方:北京安河清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现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表示同意;双方确认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等权利的要求,同时乙方遵守《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变更条款。
三、自签订本协议后,甲、乙双方不再有任何法律权利义务关系,乙方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本协议没有约定的事项,均视为放弃。
四、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愿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五、本协议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即双方签章生效,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安河清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第二篇:收款确认书
收款确认书
甲方:武侯区无界美容美发用品经营部
乙方:成都安琳娜商贸有限公司
因公司业务需要,经双方确认:由乙方法人代表王彦淇(身份证号码:32xxxxxxxxxxxx)代为收取甲方应付我公司货款人民币163万元。
收款户名:王彦淇
开户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红照壁支行
账 号:6225881286460919
甲乙双方对上述事宜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武侯区无界美容 乙方:成都安琳娜商贸有限
美发用品经营部 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