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订购合同
编号:(20##) 第 001 号
工程名称: 佛坪县污水处理厂
工程地址: 佛坪县袁家庄镇东岳殿村
建设单位: 佛坪县住建局
施工单位:陕西元辰建设佛坪项目部
供货单位:
年 月 日
为促使我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优质、快速、顺利完工,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投标文件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相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购货方:陕西元辰建设佛坪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名称:佛坪县污水处理厂
二、 工程地点:佛坪县东岳殿
三、 到货地点:佛坪县东岳殿
四、 购货名称:
五、 供货时间:
( 1 )2011 年 6月20日 至2011 年11 月
六、 交货及验收办法:
1、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货通知单”,将所需数量、供应时间、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对方。
2、乙方应按照“需货通知单”要求,保证及时、均衡供应水泥。
3、工程不论气候季节的影响,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克服一切困难、创造条件、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4、收料单应由工地项目负责人签字。
七、 结算及付款:
1、结算:以200吨为批次结算。
2、付款:依据建设方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每次支付乙方完成量的80%、剩余20%的价款待下一批次开始后三日内付清,以此类推,最后批次剩余价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十日内付清。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 双方协商解决。
2、 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3、 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 在甲方资金暂时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故意拖延或停供,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2、 原材料价格的涨跌不影响本合同价,乙方应保证按时足量供应。
3、 若乙方所用原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作相应处罚。
4、 乙方供货过程中私自更换其它厂家水泥,甲方将按协议价款的50%结算,扣除其余50%款项。
5、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第二篇:水泥采购合同
水泥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2011-09
签订地点:太原
市晋源区
甲方:(购方)太原市齐兴伟业造纸有限公司
乙方:(销方)河北鹿泉市曲寨建材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抱犊寨牌水泥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品名、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注:表中价格为送到并含税的价格(含货价、运杂费、装卸费等)。并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结算。
二、质量标准: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以便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
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水泥标号执行GB175-2007国家规定标
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太原市晋源区五府营村齐兴伟业造纸厂区内。
四、验收及异议:
1.袋重合格率达到GB175-2007国家规范标准。
2.乙方按GB175-2007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试验结果报告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4.对进场水泥的数量双方共同清点,并办理入库凭证。若出厂数量和实际交货的数量不相符,以现场实际双方清点的数量为准。
5. 甲方应于收货十日内取样进行质量检验。如发生合同标的的型号、商标、数量不符的应于收货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异议;如有质量问题应于收货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异议,且妥善保存有异议的同批号水泥及包装,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合格。
五、付款办法和期限:
1.每十万元结算一次,甲方依据甲方收料单据审核乙方提供材料单据,并按审核结果支付相应货款。供货完毕,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90%,最终结算的10%留作为材料质保金,工程结束后结算余款。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水泥质量保证书等质保资料,按国际及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做到保质保量,承担因水泥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应及时提货及保证货款支付,如甲方不能按协议要求付款,乙方有权停供水泥。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八月十日
乙方(盖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二零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