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文本(中介式)
甲方(消费者):
乙方(经营者):
丙方(家政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
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家政服务员姓名: 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
7、家庭清洁;8、记时家庭服务(做饭、接送孩子等);9、
第二条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满足的条件
性别: 学历: 籍贯: 年龄: 级别: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达到的要求:
第三条 服务场所: 。
第四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试用期及服务费用
1、乙方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元人民币/日。在
试用期内,乙方家政服务员达不到约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调换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调换要求后
3日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应按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
2、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服务费:乙方家政服务员工资/月和家政公司管
理费 元人民币/月,共计 元人民币/月。
支付期限:按 □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体时间
为 。
支付方式:□现金 □转账 □支票 □ 。
3、签约时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的,合同终止后,保证金在扣除其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金额后,余
额应如数退还。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家政服务员,同时终止与丙方的合同(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⑧试用期内调换 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⑨空岗 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⑩
。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如遇乙方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要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也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
(7)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2)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投诉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和丙方同意各自赔偿支付给乙方十倍家政服务员工资的赔偿金;乙方有权
临时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家政服务员身心行为的;⑥甲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的;⑦甲方和丙方私自续约或介绍给其他顾主的;⑧丙方自己私自与其他用户签约的;⑨其他损害甲方和乙方利益的行为;⑩ 。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沈阳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指导家政服务员兑现各项约定服务。
(3)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接受投诉、调换请求并妥善处理。
(4)乙方应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的权利
?丙方享有基本的公民权利,突出受尊重权,工作权;
?丙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服务劳动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2丙方的义务
?按照工作要求和标准全力做好本职工作的义务;
?丙方有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和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等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家政服务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2、提交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二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二篇:上海家政服务合同范本
附件
编号
上海市家政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2011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
合同编号:
上海市家政服务合同
(2011版)
甲方(雇主):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丙方(家政服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
1-1 乙方向甲方推荐丙方,为甲方提供(请在“□”内打“√”):
□一般家务;□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照料小孩;□照料老人;□护理家庭病人;□其他服务 。
1-2 乙方提供的服务管理内容为 。 1-3 服务要求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期限
3-1 服务方式(请在“□”内打“√”):
□钟点制 □全日制 □住家制
3-2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服务时间:每 , 时至 时。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方支付丙方服务报酬:人民币 元/ ,
支付方式: 。 4-2 甲方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 元,
支付方式: 。
4-3 乙方服务管理费:人民币 元/月,由 方支付,支付方式: 。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丙方的相关信息。
5-2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卫生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丙方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5-3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家政岗位培训及相关家政等级培训的证明。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丙方:
(1)丙方有违法行为的;(2)丙方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的;(3)丙方有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5-5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居住条件、联系电话、服务内容以及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其他严重疾病。
5-6 甲方应尊重丙方的劳动,对注意事项应予提醒,并妥善保管家中贵重物品。
5-7 甲方为丙方提供安全、适当的工作环境和休憩条件,对全日制和住家制家政服务人员应当给予每周 天的休息时间。甲方不得让丙方违规作业,不得虐待丙方,不得危害丙方人身安全。丙方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发生意外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通知乙方和有关部门。
5-8 约定服务期满,甲方如需要继续服务的,应提前 天向乙方、丙方提出续约。
5-9 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到服务所在地相关部门为住家制家政服务员办理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乙方应对丙方身份进行核查验证,并保留相关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年。
6-2 乙方应督促丙方办理健康体检,要求丙方提供卫生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6-3 乙方应对丙方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定期回访了解丙方的服务情况。
6-4 乙方应对丙方的职业道德、工作技能、服务水平进行必要的培训管理教育,为丙方逐步建立个人职业信息档案。
6-5 对于甲方或丙方的投诉、反映的情况,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或丙方了解、核实情况,并作相应处理。
第七条 丙方权利义务
7-1 丙方在服务期间,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增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意识。
7-2 丙方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或学习的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家庭信息。
7-3 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合同约定的服务场所。 7-4 工作时间,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请假并取得同意。
第八条 保险及责任承担
8-1 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人民币 元 ,保险费:人民币 元。
8-2 乙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为□甲方、□丙方(请在“□”内打“√”)办理家政服务有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人民币 元 ,保险费:人民币 元。
8-3 丙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家政人员意外综合保险,费用由 方承担。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人民币 元,保险费:人民币 元。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丙三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其他两方解除本合同:
(1)丙方、甲方及甲方家庭成员有恶性传染疾病或精神疾病而未如实告知的;
(2)甲方或丙方中,任意一方存在恶意刁难、虐待等严重损害另一方身心健康行为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丙方提前中止合同,提出方应按月报酬的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10-2 甲方逾期支付相关费用的,每天应按逾期支付费用的 %向乙方或丙方支付违约金。
10-3 甲方串通丙方脱离乙方管理、私签协议并接受服务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月服务管理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4 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签字/盖章:
乙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签字/盖章: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