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合字( 第)第 号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江苏省小神童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私营 法人代表: 陈云 单位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198号706室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其它有效证件号码: 家庭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现暂住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贰 种形式签订本劳动合同期限:
(壹)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贰)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参)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为 。
实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二条: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甲方处从事 课程顾问 工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和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分派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及遵守甲方企业的员工手册和其他规章制度。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生产或工作任务。
三、 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实行以下 工资计算方式
壹、计时制,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考核工资 元;试用期满,基本工资
为 元,考核工资 元。
贰、计件制,具体计件单价另行约定。
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实行结构工资制,具体工资分配按甲方
的薪酬制度及考核办法执行。
第五条、 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中,前款所称的乙方工资为税前工资,乙
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及乙方岗位调整、绩效考核、违纪行为、工作评价等,
对乙方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乙方实行 工时制
壹、定时工作制
貳、综合计件工时工作制
參、不定时工作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将给予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五、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
方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具。
第十条、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
病的发生。
六、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七、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
第十五条、乙方愿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列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第十六条、甲方的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乙方对此在合同期内及离职后两年内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本单位其他人员以及外单位人员有意或无意的泄漏。甲、乙双方如另有竞业禁止协议,则竞业禁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溯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全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积分制管理制度。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的。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3) 甲、乙方情况发生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离职或擅自离开,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须经相关主管同意签字后,可以辞
职;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辞职的须按《离职管理制度》申请离职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非乙方原因,甲方辞退乙方,则应一次性结清所有约定工资。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离职前,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中的未尽事项、文件、资料、凭证、
各种办公用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未按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甲方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九、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相应的管理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招收录用费、生产、经营
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依据甲方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也可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第三十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及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年内,因执行甲方的任务或从事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以及运用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技术信物质技术条件等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及双方协
商一致与该成果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如果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专利权的,其申请权及专利
权归属甲方。
第三十一条、公司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用人单位(公章) 受用人(签名):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劳动合同模板
劳动合同
甲方:上海思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国家及上海市劳动法律法规有规定劳动合同需提前终止的,则本合同按该等规定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包括全职、兼职),并保证与前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否则,因乙方违反本条而发生的纠纷及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需承担责任;若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乙方需全额赔偿甲方。
第二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任 岗位,职务 ;乙方同意本合同存续期间,如果职务发生变动,则以最新下发的“人事任职通知”文件为准,并执行相应的职级工资。
第四条 甲方为业务需要,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或岗位。
第五条 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亲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要求,并接受甲方根据绩效考核制度所进行的考核。
第六条 经考核后乙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合同所约定的岗位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在接到甲方岗位调整书面通知后,应当按通知书所规定的日期到新的岗位工作,如乙方拒绝的,则视为乙方单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届时甲方无需因本合同解除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本部及各分支机构。甲方为业务需要,可安排乙方至甲方用户、业务单位、关联单位所在地工作,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第三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环境。甲方将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的规定,提供必需的安全培训及劳动保护设施。
第九条 乙方在正式工作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应当配合,否则视为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
第十一条 乙方经甲方规定的申报程序批准后延长工作时间的,则可计为加班加点工时,甲方 1
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报酬。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有工作任务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加班,包括法定节假日。同时,政府实施避电高峰措施而须休息日工作的,甲方可决定临时性、阶段性休息日的调整。甲方安排乙方在节假日加班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的加班报酬。
第十三条 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第五章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乙方劳动报酬为:试用期基本工资 元、效益工资 元;试用期期满转正后,乙方的基本工资 元、效益工资 元,补贴 元。岗位津贴、奖金等发放按甲方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效益情况和乙方的岗位状态、工作情况、绩效考核结果、出勤等因素,按照公司的奖金分配制度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到规定的工作要求及公司效益未完成,乙方接受甲方根据绩效考核制度所进行的考核。
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为税前收入(乙方的税前收入为已包含所有税费、甲方为乙方代缴纳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津贴等全部报酬)。
甲方按国家及上海市规定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纳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工作岗位(职务)变动后,应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内的加班、病假、事假及各类假期工资计算标准,按国家及上海市规定进行计算。
第十七条 甲方的月度发薪日期为每月的15日。
甲乙双方确认,当甲方发生资金周转等其他客观原因,确无法按前款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可以延时支付,但延时支付时间一般不超过十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及上海市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甲方为乙方按时办理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第十九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期按照国家、上海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其工资、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上海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劳动纪律
第二十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制定《员工手册》,并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乙方在详细阅读和全面了解《员工手册》后,应履行签名手续。
第二十一条、甲方的各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工作规范(下合称“甲方内部制度”)依法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在全面了解变更内容后,应履行签名手续。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内部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乙方违反甲方内部制度的,甲方可依据该等制度和本合同约定给予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三条、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
第二十四条、乙方不得擅自利用工作时间进行学历进修和其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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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保密和竞业限制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员工手册》的规定,严守甲方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及遵守甲方对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十六条 乙方确认甲方及其任何关联实体的经营管理过程和经营资料、财务资料、客户关系、软件程序、商标、外观设计、LOGO、著作权等业务和服务资料、信息、知识产权(无论是否注册)均归属于甲方及其关联实体,乙方并同意就其中未向公众公开的资料、信息、知识产权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披露给甲方公司内外的任何人士,亦不得将其用以与甲方进行竞争或用作乙方履行其工作职责以外的其他目的。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与乙方提前解除或到期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把甲方的客户名录、财务报表、培训资料、员工手册、备忘录等公司资料、信息全部归还甲方,并保证不保留其复印件和电子文档,同时保证不向甲方公司内外的任何人士以外泄漏;若无法归还的,乙方应予以销毁,并在归还相关资料时书面承诺已经销毁该等资料、信息。
第二十八条 关于保密信息、竞业限制及服务期事宜,甲乙双方若另行签订《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章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约定情形外,由甲方提出并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同时因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
(1)不能按时,且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主管安排的工作或者其他合理任务的;
(2)违反甲方《员工手册》及考勤管理办法等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
(3)经考核不合格的。
(4)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阅知《职位说明》中对本岗位录用条件的相关规定。
2. 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
(1)连续旷工二天,或者12个月内累计旷工满三天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从事与甲方存在竞争或相关联的行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经甲方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和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存在竞争或相关联的业务;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同时在其他用人单位兼职,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的;
5.乙方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或者虚假简历、文凭等欺诈或胁迫手段促使甲方订立或变更本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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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本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甲方连续工龄满15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辞职,应提前三十日,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递交《辞职申请书》通知甲方;在经甲方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后,乙方也可以以三十日薪金,或在试用期内以三日薪金作为替代通知金。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的(辞职、到期终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均应按甲方《员工手册》的要求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如因乙方未合理履行辞职手续或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订的。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甲方应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歇业、解散、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同时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5.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订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国家及上海市规定执行。经济补偿在乙方按照甲方《员工手册》要求办结工作交接手续之日起30日内支付。
第十章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八条 乙方因工作失误、渎职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另行达成的其他协议约定或甲方内部制度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下列损失,赔偿费用可以优先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1.甲方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提供的乙方专项培训费用,乙方按照双方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应等额递减向甲方返还的培训费用;
2.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声誉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
3.甲方《员工手册》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4.本合同或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章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支付赔偿费用外,还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立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及追究违约等法律责任。本条款并不因为本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根据国家、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向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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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一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住所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二条 甲方的《员工手册》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制订并随时颁布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通知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阅知甲方现已实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通知。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均确认本合同首页所载身份为真实合法,并愿承担因己方信息不真实而造成的本合同无效、解除或其他法律后果。双方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应在变动后5日内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按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为双方法律文书送达地。一方未收到的,则视为送达。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如与现行劳动法规、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和上海市现行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附件为准,本协议附件未约定的,继续适用本协议约定。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第四十六条 其他约定条款: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签,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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