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书
本人 王功庆,身份证号码:42xxxxxxxxxxxx 是天津社会山南苑5#楼别墅示范区外檐装修工程责任人。现委托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将天津社会山南苑5#楼别墅示范区外檐装修 项目的工程款¥(小写) 736251.00元(大写:柒拾叁万陆仟贰佰伍拾壹元整)扣除费用后汇入以下帐户,该款项专用于天津社会山南苑5#楼别墅示范区外檐装修工程的工人工资及材料款。若因本工程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我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帐户名称: 北京康士金态建材经营部
帐号: 0109 0301 0300 0004 701
开户行: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朝阳支行绿色家园分理处
委托人签字:
日期:
附: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篇:私人汇款(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
受托人:
兹有委托人 委托受托人 代付与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之间的货款,由受托人直接将委托人的货款汇入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孙文支行, 银行帐号: 2011028019200054295 ),
并将其汇款单直接作为委托人缴付货款的凭证,如因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均与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无关。
委托期限:从 2015 年1 月 日到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