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乙
签 订
协议编号:HR2013
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
方 : XXXXXXX有限公司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甲方(聘用方): XX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业务资源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特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均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 职务成果
所谓职务成果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为履行本职工作、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务以及利用甲方资金、设备、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所有劳动成果。
2. 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从事工作期间知悉的、或者因乙方履行职务而产生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指标、数据库、产品图纸、作
业蓝图、设计图(含草图)、样品、制造工艺、制造技术、技术数据、科研成果、公司未对外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专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电函等等;
2) 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管理诀窍、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
项目开发情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等;
3) 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
内部业务规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4) 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
5) 其他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该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对涉密信息
载体采取加密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注保密标志;对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对涉密信息所在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保密要求;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第二条 职务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
1. 乙方同意,自己完成的所有职务开发成果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2. 乙方理解并同意,任何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均属于甲方。
3.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行动,
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乙方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1 4. 乙方同意,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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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非执行甲方任务,未使用甲方的资金、设备、资源或商业
秘密,且完全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即非职务开发成果,其知识产权及有关权利归乙方所有,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1) 该研究、开发成果同甲方的业务密切相关;
2) 该研究、开发成果是在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基础上形成的;
3) 实际上或者甲方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成果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
6. 乙方欲主张对非职务开发成果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
务开发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向甲方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开发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经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7.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及劳动合同终止后,均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甲方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 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护甲方商业秘密;
2.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3. 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确实因业务需要,需将甲方商业秘密介绍
给第三人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进行披露,在必要时应根据甲方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甲方的要求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4. 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禁止一切出借、赠与、
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者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利用
甲方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甲方商业秘密向第三人公布;
6. 乙方对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商业秘密载体应妥善保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不得复制或私自带出公司,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将甲方的产品业务(包括产品的相关信息、设计资料、图象、照片、动画、音乐、文字及相关使用资料、宣传资料)进行复制、演示、编辑、注释、翻译等;
7. 劳动合同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后,乙方不得利用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掌握的客户信息自行或者通过新
单位与甲方原有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交易;
8.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样品、模型、录音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9. 劳动合同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
信息的一切载体,未经允许不得复印或复制,并办妥交接手续;当记录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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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后,该载体归乙方所有;
10. 劳动合同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
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11. 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商
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12. 如发现甲方秘密被泄露或者由于乙方过失泄露甲方秘密,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
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13.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且本协议没有约定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
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 保密期限
乙方同意在下述期限内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1. 劳动合同期限内;
2. 劳动合同终止后五年内;
3. 如果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五年后甲方商业秘密仍然未成为公知信息的,乙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甲
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五条 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义务的说明及保证
1.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以下情况:
1) 乙方此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不涉及上
述各项知识产权的实质内容);并申明相应的权利状况,包括已提出相关申请、已获得注册在案、尚未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本项所述的权利并不因乙方签署本协议而当然移转予甲方;
2) 乙方按照法律或协议仍应向第三方承担的保密义务。乙方有义务将该项内容界定清楚,以避免在甲方
的工作与该项义务发生冲突;
3) 如果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已向任何第三方承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某些活动,乙
方应就此向甲方作出充分的说明。
此项说明书列为本协议的附件。
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各项情况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 乙方保证,非经乙方前雇主的书面授权,就乙方在甲方的职务行为,绝不引用或使用任何专属于乙方
前雇主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信息,并不将所掌握的他人的知识产权信息和商业秘密信息揭露予甲方或唆使甲方使用。乙方违反本款约定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声明并保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签署本协议,没有违反自己曾签署过的任何其他合同或者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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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者所做出的说明及保证是虚假的,
即构成违约。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如下:
1) 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权利归属的约定,擅自注册、行使本应由甲方享有的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2)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第4款约定的报告、协助义务的,延误或妨碍甲方取得或保持职务开
发成果的知识产权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3)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的保密义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4) 乙方违反对管理信息的保密义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2. 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不能代替
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
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 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 甲方因调查和制止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 根据甲方管理制度的规定,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无论违约金给
付与否,甲方均有权视情节给予乙方相应的处分, 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警告及相应的经济处罚。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 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内
容,以《劳动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XXXXX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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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1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本协议中的“甲方”、“乙方”与劳动合同书保持一致。
鉴于甲乙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且甲方拥有若干已经开发、编辑,和即将开
发、编辑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保密资料,而这些资料对甲方的业务或甲方之附属或相关联公司业务经营影响巨大。乙方可能自其受聘于甲方之日起直接或间接接触或得悉上述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保密资料。若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下将任何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保密资料予以披露或泄漏,可能会损害甲方及/或甲方客户或业务伙伴的利益。
故甲、乙双方同意就有关知识产权和公司的商业机密于 年 月 日达成以下协议:
1. 解释和定义
1.1除本协议内另有定义外,下列的名词及字句的解释和定义为:
“保密资料”指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内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
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或运作有关,或与甲方的雇员、
客户、顾问或业务相关联人士有关的全部或任何数据、资料及任何形式的
构思(包括有形或无形资料及构思)。上述资料及构思是由甲方的任何雇员
或顾问,于受聘期间或基于顾问关系个别或共同制作,而这些资料及构思
对甲方或其子公司或附属分支机构或相关联公司从事或考虑从事的业务有
商业价值或其它利益影响,且是非公知的信息。除以上解释外,保密资料
亦包括任何于本协议签署前所有已向乙方提供或披露之任何构思、数据或
资料及所有劳动合同内之条文及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这些类型:
a) 关于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
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试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
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以及模型、样品、源程序、
目标程序等;
b) 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c) 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
业务活动方法;
d) 甲方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
经销商和客户的名单等业务活动信息;
e) 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2
“受聘”指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受雇于甲方从事工作事
宜。
“知识产权”指任何及全部构思、程序、商标、发明、设计、实验、科
技、电脑硬件或软件、原创作品、程序、发现、专利权、著作权、物品、
市场及或商业的构思、计划或策略依法所具有的知识产权,以及与上述
内容有关的全部经改进后的构思或计划或策略、技能、权利、申报或注
册或登记权(不论它们是否最终补国家以颁发的证书等强制方式保护,
包括但不限于成功申请为专利或注册为商标),而上述事项的构成、发
展或创造是(i)与甲方现在的或计划中的业务或活动有关;(ⅱ)与甲
方现在的或可预期的研究及发展有关;(ⅲ)因乙方替甲方履行任何事
宜的结果;(ⅳ)因涉及对甲方任何的器材、设备、设施或商业秘密的
利用;(ⅴ)因乙方对甲方的备忘录、稿件、记录、图样、略图、模样、
地图、客户名单、研究结果、资料、程序、计划书、发明、程序、仪器
或其它物料(统称“甲方资料”)的直接或间接接触。
“职务作品”指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间为完成公司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或
其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提供的条件(单独或与其他人士共同)
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发明、设计、构思、程序、技术、计算机硬件、
工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试验数据或
计算机软件及及其算法、程序、原创作品、市场及/或商业的构思、任
何形式的作品、商标设计、标志设计、在受聘甲方期间的计划和策划以
及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研究、开发结
果,以及对甲方现有研究、开发结果的改进。
1.2本协议条款的标题只作参考,解释本协议时可不予考虑。
1.3本协议中所述的条款及附件是指本协议的条款及附件。
1.4本协议中单数的名词及字句已包括复数,反之亦然。名词及字句中显示的任
何一种性别已包括每一种性别。
1.5本协议中所述的人士已包括任何的人士、法人或非法人。
1.6本协议所述条例、法规、法例或成文法则指现行或不时修改或再制定的条例、
法规、法例或成文法则。
1.7本协议可单独构成一个独立的并且可执行的法律文件。
2. 所有权权利
2.1所有职务作品及其知识产权的全部所有权及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有关知
识产权自身的权利及其注册、申报、登记的权利)都是唯一属于甲方拥有的,即全部的包含知识产权的作品、成果均被视为职务作品、成果。乙方须履行全部甲方认为需要采取的行动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权利。因法律的实施而使乙方享有的保留任何知识产权的权利,乙方也不可撤销地同意将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及利益转让给甲方,而甲方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但乙方利用非工作的业余时间独立创作的不涉及1.1条中对“知识产权”定义中(ⅰ)、(ⅱ)、(ⅲ)、(ⅳ)、(ⅴ)情况的作品除外。
2.2乙方同意保持其近期的所有知识产权的书面记录及乙方于受聘期间参与(个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3
别或与其他人士共同)知识产权发展制作的全部记录。这些记录应以笔记、草稿、绘图或其它任何甲方指明的方式记录。这些记录由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使用这些记录资料。
2.3乙方亦同意在下列情况下将被视为乙方因接触到甲方资料而产生相关职务
作品和知识产权。
a.在乙方于甲方或其附属公司或相关联公司工作或与甲方业务或运作有关而
产生;
b.在乙方于甲方终止对乙方的聘用后的12个月内,当甲方或其控股公司或
附属公司或相关联公司制作、使用、出售、实践知识产权时或将该知识产权用作申请专利、商标、版权或其它的财产所有权时。
2.4其他约定:
a.乙方同意,自己做出的所有职务作品应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
方报告。
b.乙方理解,任何职务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包括(但不限于):
ⅰ)把发明或者设计在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著作权;
ⅱ)对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和标志设计以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权;
ⅲ)对商业机密的权利,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
c.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作品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的上述职务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d.乙方同意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作品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 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义务的说明
3.1乙方应向甲方书面说明:
a.乙方在此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当然可以不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b.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当然不得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c.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
域不得从事的活动。
如有此项书面说明,应列为本协议的附件。
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各项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的保证、声明及责任
4.1除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及在维护甲方利益之情况下,或保密资料于乙方受聘
期间或以后已被广泛刊登和传播外,无论在甲方的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保证决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利用、制作、泄漏、出售、披露、公开发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或向任何第三者传达任何保密资料,决不为其他目的的而使用或协助他人使用甲方的任何保密资料,决不复印、转移任何甲方保密资料;并且,已知晓在任何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披露保密资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4
料及不适当地泄露商业秘密将会损害甲方的利益。
4.2乙方保证,在受聘于甲方工作期间,非经甲方委托,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报刊、
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或公众公开发表与甲方及甲方下属分支机构或甲方关联公司业务有关的意见或文章。
4.3乙方若将其职务作品以文稿或演讲的方式对外发布,乙方应当于发布这些职
务作品前的 天,将这些文稿或演讲词呈交予甲方审核,并由甲方决定披露上述资料是否会影响甲方或损害甲方的利益。
4.4当乙方终止受聘时,乙方需立刻将全部及任何从甲方获取的、替甲方创作或
属于甲方的资料及文字记录(包括手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与保密资料有关或包含于保密资料中的资料)的原稿,以及包含有职务开发中保密资料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退还给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出具承诺函,承诺其已将全部保密资料退还甲方,并保证终止聘用后不会自己使用甲方的“保密资料”或将上述资料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4.5乙方应在其工作的地方及/或其它由其控制的任何地方保存其当时“需要知
悉”的保密资料,并于不再需要知悉这些保密资料时退还给适当的人士或部门或作其它适当的处置。
4.6除非复印资料的行为是为开展甲方的合法业务而做出,否则乙方不得将任何
保密资料复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再现。
4.7乙方保证,除经甲方管理层批准外,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非甲方人士透
露、利用、复制、发布、或摘要任何保密资料。
乙方保证并不向第三者(包括前雇主及业务伙伴)负任何责任而与本协议不相符。
4.8除因现行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外,乙方承诺不会披露/泄漏劳动合同的任何
条款和条件;同时,乙方在因接受政府的要求而履行上述披露劳动合同的任何条款和条件时,需履行向甲方的事先通知义务。
4.9除因需要履行其雇员的责任外,乙方承诺并同意在受聘期间,将以最严格的
保密方式保证全部的保密资料不被透露、利用或将这些保密资料带离其工作岗位或甲方办公室。
4.10乙方同意在受聘期间,甲方有权在无须给予其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在任何
合理的时间及地点可以收集及查看乙方所持有的保密资料,并可以利用任何合理及合法的方式去收集及收录全部属于公司的视像及/或音像的信息。
4.11乙方在甲方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应协助甲方在任何国家通过正常合理
的途径获取并执行所有与专利、版权、其它权利或知识产权注册有关的事务,及为此在下列情况发生时协助甲方签订一切必要的法律或非法律文件: a.专利、版权或其它世界性保护权的申请、获取、及当获得上述的权利后
之延续及回复该等权利并将该等权利及其延续给予甲方(除非甲方另有
指示外);
b.在提出上述权利申请遭反对拒绝时,或经法律程序反对上述专利、版权
或其它权利,或提出呈请或申请撤消上述专利、版权或其它权利时协助
甲方作出答辩;
c.与甲方合作进行与侵犯专利、版权或其它权利有关的法律行动。
4.12 乙方保证在执行本协议时,乙方无意或并无打算希望将现已存在的构思、
程序、发明、发现、市场或商业构思或改进措施排除在本协议之上,并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5
且,至今并没有与任何第三者(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签订任何涉及转让上述发明、商标、版权、构思、程序、发现或知识产权的法律文件。
4.13 乙方承诺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在任何时间均不会在广告或宣传时
利用甲方的名称或任何属于甲方的商标。
4.14 不存在抵触性协议的保证
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本协议(包括附件),并没有违反
自己曾签署过的其它合同或者协议。
5. 强制性补偿
乙方确认,若不履行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将即时构成对甲方难以补救的损害,且知晓将会面对其它的强制执行及补救的行动,包括没有任何补偿的即时解雇。
6. 累积权利
本协议所提及的权利及补救方法是可以累积的,不管甲方是否根据本协议、其它协议或法律执行任何的一种权利或补救方法,将不会妨碍或免除甲方执行任何或其它的权利及补救方法。本协议对甲方及其承继人及受让人均为有效。
7. 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保密义务等约定的,均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 元,如违反多个义务,应分别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 协议的分割
在任何时间,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变为无效、不合法、不能强制执行或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文之效力、合法性、强制执行性或履行将不会因此而受任何影响或损害。
9. 协议全部
本协议构成双方的协议及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的全部口述、书面或其它方式的建议、申述、保证、协议或承担及没有任何一方依赖上述的建议、申述、保证、协议或承担而订立之协议。除本协议双方以书面方式同意外,本协议将不能修改或变更。
10. 通知
本协议约定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书面方式传达,并需送达至甲方的注册地址或乙方的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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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下,任何通知视为已经恰当地送达(a)这些通知已经由专人交付;(b)通过已支付邮费的速递方式寄出后三天后;(c)如以传真方式,当传真机确认传递到正确号码,或如以电邮方式当个人计算机确认收妥电邮。
11. 费用
甲方承担全部因编制及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12. 额外保证
乙方保证提交、签订及执行其它一切对与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必需的法律文件、相关事宜或行动。
13. 法律及司法管辖
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如本协议有关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冲突,以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准。
因履行本协议出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提交给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甲方是分公司时,由分公司营业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