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20##-05-01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中空玻璃供货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产品名称
1.1产品名称: 中空玻璃材料
1.2产品规格型号: 中空玻璃5mm+12A+5mm/5mm+15A+5mm/5mm+22A+5mm/5mm+27A+5mm(普通白玻),详见《产品订购单》
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符合GB/T11944-2002《中空玻璃质量标准》及HBZ/T001-2007《中空玻璃生产规程》的加工及验收标准。
1.4玻璃原材要求为:
1.5规格:国标5mm厚;玻璃厚度下差不超过-0.2mm,玻璃厚度不小于4.8mm。
1.6产地: 山西
第2条 材料包装
2.1包装标准: 以满足产品运输及存储要求为准。
2.2包装费用: 由乙方承担
2.3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 1 种处理方法。
1. 甲方负责自行回收。
2. 包装物随产品归乙方所有。
第3条 材料数量
3.1采购数量: 详见甲方分批次提供的《产品订购单》
3.2计量单位: 详见《产品订购单》
3.3合同数量确认方法: 以甲方《材料入库单》所确认数量为准
第4条 收货规定
4.1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或工程所在地),具体地址甲方另行通知。
4.2收货方法: 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需交验本批材料性能检测报告、发货清单及货物销售发票,经甲方相关计量人员确认无误后,方为乙方出具相关材料接收单据以备货款结算。
4.3交运方式: 在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产品订购单》后五日内由乙方以汽运方式将清单内所列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4.4运输费用的承担: 乙方负责发货,至交货地点之前所发生的各项运杂费用乙方承担。货到现场前车上的玻璃破损由乙方承担。到货后甲方负责卸车,卸车后的破损由甲方承担。
4.5交货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十天内,必须按计划指定的品名、数量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
地点。
第5条 收货时间
5.1本合同起止时间: 20##年05月01日-20##年07月01日 。
5.2若属乙方原因而使合同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材料总价款的千分之二在采购结算时扣除。
第6条 合同价款
6.1本合同总价款为3270000元(大写 叁佰贰拾柒万元整)。作为支付材料预付款和逐批材料的每批货款的依据。
6.2本合同价款为 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总价款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6.3产品单价:在本合同履行有效时间内固定中空玻璃订购单价为:5㎜+12A+5㎜中空白玻62.00元/M2,5㎜+15A+5㎜中空白玻75.00元/M2,5㎜+22A+5㎜中空白玻85.00元/M2,5㎜+27A+5㎜中空白玻96.00元/M2,(含税及运输等费用。)
6.4采购数量:本合同项下暂定产品采购数量为5㎜+12A+5㎜的12000.00 M2,5㎜+15A+5㎜的10000.00 M2,5㎜+22A+5㎜的9600.00 M2,5㎜+27A+5㎜的10000.00 M2。
第7条 货款支付
7.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根据每批订单,需方按照供方提供的发货单付款。
第8条 质量标准
8.1对于材料的质量、数量、规格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甲方应在乙方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甲方当场无法查验的情况除外),异议经核实乙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9条 争议、违约
9.1甲方违约责任:
9.1.1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预付款或价款无权要求返还。
9.1.2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中途退货,乙方应及时退还已收货款(或预付款)。
9.2乙方违约责任:
9.2.1材料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贰年,乙方负责免费修理;
9.2.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2‰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5日历天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退还。
9.2.3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或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双倍返还。
9.2.4卖方如不能按买方所提《产品订购单》要求的数量、规格、尺寸等指标生产,买方有权拒绝收货,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运杂费、误工费、建设单位的索赔等)均由卖方负责赔偿。
9.2.5因卖方原因造成退换货的,卖方需补偿买方人工费,人工费补偿标准按(退换玻璃块数×15元/每块)计算。
9.3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条 其他
10.1本合同未明确事项均按《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和条款执行。
10.2本合同只针对供需双方有效,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所有材料到场,货款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10.3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执一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材料及价格
1.1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1.2所购材料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第 项。 1). 可就所购材料、设备的安装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询。 2). 可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甲方施工。
3). 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指导甲方或材料、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及一般维 护。
4). 乙方负责所购材料的售后服务及维修工作。(保修时间按所购材料或设备的保修单规定或依甲方与业主所签承包合同的相关规定)
1.3其它 :第2条 材料包装
2.1包装标准:
2.2包装费用:
2.3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种处理方法。
1). 甲方负责自行回收
2). 包装物随产品归乙方所有
3). 其它方法:现场所产生的其它与产品包装有关的垃圾及其相关
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3条 收货规定
3.1交货单位:
3.2收货单位:
3.3收货地点:
3.4收货方法:
3.5运输方式:
3.6运输费用的承担:
第4条 收货时间
4.1同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期间具体节点,见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4.2若属乙方原因而使合同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材料总价款的 分之 在采购结算时扣除。
4.3乙方若违反合同及其附件对材料供应时间及附加服务进度的规定,甲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及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第5条 货款支付
5.1材料预付款:按合同款的 支付。
5.2材料采购进度款: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量支付 的进度款。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留 作为材料质保金, 年后无息返还。
5.3付款依据: 合同、普通#5@p 。
5.4支付方式: 6
第6条 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6.1本工程质量应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
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材料及其相应的安装等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6.2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若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甲方将在乙方的最终结算中扣罚 的质量保证金。
6.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同时向甲方提供工程事故报告。因甲方代表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6.4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施工验收规范为依据。
6.6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6.6.1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合格以上标准。
6.6.2提交齐全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套。
6.6.3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6.7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
第7条 文明施工与安全保卫
7.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保卫的各项规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设施,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7.2乙方施工区域现场应达到文明工地合格标准。若被有关部门评为不合格工地,乙方应在 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承担经济处罚。
7.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乙方现场负责人应是安全负责人。乙方施工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上报。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 小时内通知甲方。
7.4乙方的施工机具、材料、周转材料、临时设施均应放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并自行承担消防工作。如发生公、私财物被盗及火灾昀由乙方负责。
7.5甲、乙双方签定的安全、保卫、治安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7.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将设施、材料、周转材料全部清退出场。超过期限不作清理,
甲方将按废弃物清理出场,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8条 争议、违约
8.1发生争议后,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保护施工进度,保护好已完工程。
8.2凡乙方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协议的履行。
8.2.1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在质量检查中被质监部门评为不合格。
8.2.2工期达不到已确定的节点考核要求。
8.2.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现场管理混乱。
8.2.4甲方依据上述情况的发生终止协议后,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已完工程移交甲方,并在 天内将人员、机具,周转材料撤除现场,逾期则按8.4条处理。
8.3甲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8.4因乙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8.5双方因合同发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区法院提请诉讼。
第9条 其他
9.1本合同未明确事项均按《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和条款执行。
9.2合同文件范围:
9.2.1关于工程协商、变更等。
9.2.2甲方代表的书面指令。
9.2.3国家、本(省、市、区)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和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9.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9.4本合同正本 份,双方各执 份;副本 份,甲执 份,乙执 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 (
经 办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