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托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下列条款。
一、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甲方所拥有之房屋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或以乙方的名义出租。
二、 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其合法拥有,如因甲方不具备上述条件而造成的有关该房屋的任何争议纠纷,甲方负责解决,甲方并应对乙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三、 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该房屋托管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月(乙方在此期间不需向甲方支付房租)用以乙方寻找客户和装修。
四、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含该房屋全部家私,详见家私清单。在签署合同当天乙方并向甲方支付3500元的租金为租赁保证金。乙方在每月 日或后五天内应缴交当月租金给甲方,甲方从指定的银行储蓄账号户口收到其应得的房租,甲方银行账号:
五、 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的水、电、卫生费、公用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相关发生的费用均由必须处于结清状态,如因费用未结清而导致乙方损失的,其损失部分将由乙方从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后正式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不得于任何借口违约,立字为据,如甲方违约罚款人民币 元,并退还租赁保证金及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如乙方违约则租赁保证金不退还。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 甲乙双方需明确的其他事项
九、 收款以收据为准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出租托管合同
房屋出租托管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托管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托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或甲方有权对该房屋出租,证明文件▁▁▁▁▁▁,编号▁▁▁▁▁▁
第二条 乙方的代理权限
1. 在托管期内以乙方名义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 收租及为承租方提供附加服务,
2. 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三条 托管期限及租金支付
托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 租金▁▁▁元/月,支付方式为(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 租金收取方式:(□ 现金支付 / □ 银行代收)。
甲方指定代收银行▁▁▁▁▁▁▁▁帐号▁▁▁▁▁▁▁▁帐户名▁▁▁▁▁
第四条:其它费用说明:
房屋租赁保证金▁▁▁▁水费▁▁▁▁▁▁电费▁▁▁▁▁▁电话费▁▁▁▁▁▁
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
第五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标准:维护结果及过程受益期大于房屋托管期:甲方负责维修
维护结果及过程受益期在房屋托管期区间:乙方负责维修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十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托管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20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
(二)托管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2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托管方(乙方)签章: 签约人: 签约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