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
小型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
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xx省 建 设 厅 监制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xx省分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单位: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总造价:
五、质量等级:
六、工程工期: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下列第 项方式承包。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
第三条 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二、由于工程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价格按相关定额进行增减,按实结算。
三、工程结算依据
第四条 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签证协议后方可变更。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竣工后,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而使用则视为合格工程。
第六条 保修条件及期限
保修期 个月,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因甲方使用不当及人为损坏,不在无偿保修范围内)。
第七条 双方责任
甲方: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 份,地质勘察报告 份,并组织原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确保乙方施工中的工作、生活环境,协助乙方协调当地群众关系。 乙方:
一、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设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等,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合同工期顺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逾期1天,按工程造价万分之 付违约金。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
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3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规定的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 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乙方应文明施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条 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施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记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
乙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第二篇:施工合同范本(新)
建 筑 工 程 分 包 合 同 工程名称:西安市综合保税区
发包单位:山河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
签订时间:
1
发包单位: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施工单位: (下称乙方)
甲方因 A5、A6立体仓库及B3标准厂房室外工程 建设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劳务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西安市综合保税区A5、A6立体仓库及B3标准厂房室外工程。
二、工程地点:西安市港务区港务大道88号。 三、工程造价: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元整,即¥30000.00元,详见预算书,结算按实。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水泵房基础垫层开始,至水泵房交工的所有劳务工作(含辅材、耗材),
2、室外雨水井、污水井、检查井、阀门井、雨水口、化粪池从垫层开始至完成使用的劳
务工作;
3、室外路面硬化及道牙安装的劳务工作。
承包价格:水泵房按420元/m2,总价95046元一次性包死,砖砌检查井Φ700、Φ1000砖砌检查井,400元/m3(含抹灰、垫层、井盖安装);雨水口:280元/个,钢筋混凝井、化粪池:模板43元/m2,,混凝土38元/m2,钢筋900元/吨,道牙13元/m,路面18元/m2(养护所需棉毡由甲方提供),零工150元/工日。
六、质量标准:1、砖砌井应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尺寸和标高进行砌筑,井体应结实美观,井内壁抹灰应平整饱满,不得出现裂缝和漏抹现象
2、模板支设应垂直、牢固,禁止出现模板移位、爆模等现象;钢筋应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和相关图集进行配筋、搭接、绑扎,不得擅自进行变动;浇筑混凝土时应充分振捣,禁止出现、大面积蜂窝麻面、烂根现象;模板拆除后应保证混凝土感官质量。
3、外架搭设前,对工人应配戴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防滑鞋等保护装置;搭设 2
时应严格控制步距,及时设置钢丝绳拉结点,连墙件、剪刀撑等固定措施,确保外架使用安全。
4、混凝土路面应严格按照设计坡度及厚度进行浇筑;不得出现路面高低
不平、倒流水现象;浇筑完成后及时养护,设置分隔缝,不得出现裂缝、起皮等现象;
5、安全文明施工: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
须系安全带、安全绳,施工现场严禁出现明火、私接乱拉电线等情况;使用完毕的材料、机具等应及时堆放至规定地点,不得在现场乱扔、乱放、妨碍交通道路;对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保持现场卫生。
(以上质量标准均以相关质量验收规范为依据)
七、人员管理:乙方必须配备施工技术员、安全员、各工种带班人员,混凝土工不能
少于12人,瓦工不能少7人,钢筋工不能少于7人,木工不能少于10人,架子工不能少于4人,小工自行配备,以满足现场施工为原则。
八、奖罚措施:1、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到罚款,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罚款;
3、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造成工程返工,乙方应承担相应的
返工费用及材料损失费用;
第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一、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含辅材、耗材)。
二、工程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需要增加预算以外的工作内容,以双方确认的工程联系单为准,并作为结算调整的依据。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工程按进度支付80%进度款,竣工验收合
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余款一年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第四条 工期
本合同全部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起止时间:201年7月 日至20xx年9月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第五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所需材料按下列方式办理:本项目所有主要材料由甲方按项目提供,
3
辅材、耗材由乙方自行购买。
二、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负责接通施工现场三通一平。
2、本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1 份。
3、甲方现场代表: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铺设管理。
2、乙方现场代表: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国家、行业及设计要求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组织施工。
二、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3天内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在设计变更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
3、乙方不得擅自将合同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全部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并责令乙方退出工地。
由上述原因延期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三、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做出记录,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凡隐蔽工程均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届时如甲方未参加,乙方可以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检查费由乙方负担,符合要求其检查费由 4
甲方负担。
第八条 竣工验收与保修 一、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保修期 1 年。
第九条 经济责任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按国家现行规范),每逾期一天,须付甲方500元逾期违约金;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一次罚款5000元,并整改至验收合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接口,且承担相关费用。
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三、甲乙双方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共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尾款后失效。
三、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经审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四、有关承包合同的其他问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5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A5、A6立体仓库及B3标准厂房室外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甲方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既: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置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置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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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工作业无证操作的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及加盖公章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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