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购销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1、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保险费、税金、利润及保修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且已综合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关税、汇率涨价及政府政策性文件调整等风险因素(包括油费上涨),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
2、数量如有变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维持本合同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乙方要求将增加的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最终数量以乙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的产品签收单上所列数量为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08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外观特征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设计,甲方保证所有家具为全红木家具,均用大果紫檀木芯材(无白边)制作。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 15 %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 交付方式和日期: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货物应在 月内交付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包括卸货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免费修复、调换及补足。
第五条 货物验收: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并协助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并盖章;若验收不合格或乙方对产品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异议,或发现货物发生毁损的,甲方应在乙方限定时间内无偿补齐或更换。本条款所指“验收”仅指非专业人员通过外观观察及清点数量所能发现的数量短缺及损坏,不包括内在质量问题。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预付款;若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出现货物损毁、数量短缺、外观瑕疵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及时更换补足;若货物交付乙方后出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验收时无法从数量、外观特征上发现的问题的,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就货物的日常维护和注意事项尽到说明义务,因甲方未尽到相关义务导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货物损毁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货物保修期为 年,乙方提货后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修理或更换,甲方逾期不予修理或更换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甲方修理不合格或无法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第二篇:红木家具买卖合同
红木家具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大连市 艺术古典家具店,
连带保证人(卖方): ,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大连市 。 签订时间: 20xx年8月1日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家具名称:大果紫檀沙发六件套 树种名称:大果紫檀; 树种产地:绚旬; 规格型号:六件套; 辅材:大果紫檀;五金:无,边材:大果紫檀。商标: 生产厂家:浙江东阳明清宝典木业有限公司
状况:全新; 油漆:无油漆,全部使用天然蜂腊处理; 数量:一套(六件) 单价:三人沙发:10000元,单人沙发:5000元,茶几:10000元,小茶几:4000元, 总价: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收款后甲方出具#5@p。
验收:□表面验收,数量验收。 □ 问题及解决方案:
卖方 送货时间:送货员20xx年10月1日前送货到家。
说明:甲方保证材料为绚旬产大果紫檀(花梨木),终身无偿保修不受次数限制。赠送沙发垫一套。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08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定金壹仟元,送货时付叁万元,余款货到乙方后无损伤时全部付清。
第四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1、甲方为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有虚假则按法律规定承担二倍的赔偿责任。2、在通知甲方后三日内不能为乙方维修,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货并要求承担20%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的其他实际损失。3、乙方不按约定付款,承担未付款部分20%的违约金。
第六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三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七条:质量保证期:终身,从送货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1、保证人对甲方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乙方通过电话通知甲方维修,电话通知后甲方不能在三天内及时维修,乙方则通过邮件通知甲方。邮件发出三日视为送达。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连带保证人: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