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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租予乙方作为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暂定为 年,甲方从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
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十五日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
满前一个月前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元∕月×12= ),押金: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费,电费按表计算(表示数字度0.56元 )。
2、房屋由乙方人为损坏的部分由乙方恢复原貌。
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
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
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
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
知甲方,并支付 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
乙方,支付 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第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注: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日 期: 日 期: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第二篇:房屋租赁合同标准范本1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将新盈街西段南侧惠祥新城小区门口临街店铺从西边数第一间租赁给乙方。 为约束双方的商业行为,更融洽的合作,现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 租赁门店位置: 安平县城新盈街西段路南,惠祥新城小区临街店铺从西边数第一间。
2. 该房屋年租金人民币 。
第一年租金不变,以后租金根据市场行情调动。先预交租金,然后使用该场地。租金按年一次性付清。租赁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接通该房屋的水,电, 水费,电费由乙方负担。
4. 乙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5. 乙方在经营时不得有向小区内排烟等影响小区环境的行为。
6. 乙方需要对门店进行装修或者改造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装修时不得对房屋建筑的主体结构进行破坏和改变,并保证房屋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接触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7. 该合同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任何一方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
8. 租赁期内,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9. 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10. 由于乙方人为因素对所租赁的房产造成损坏时,乙方应照价赔偿。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