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 、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标准为:
D 、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 、 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执行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
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十、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编号: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发
二○ 年 月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 、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
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经协商确认执行 条款,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A 、甲方实行每天 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周周 为休息日。
B 、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 班 运转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
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
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
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 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 条款:
A 、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
定其每月工资为 元。
B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 、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
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时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
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 、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接受职工监督。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八、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 条款:
A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
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 、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
第二篇: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实施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实施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的通知
【文 件 号】苏劳社劳薪[2005]7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5-02-17
【实施时间】2005-02-17
【时 效 性】有效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中央驻苏单位:
为切实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用人单位订立、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行书面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施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劳动关系逐步呈现市场化、多样化的特征,与此相适应,劳动关系也亟待纳入法制的轨道。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订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着眼于基础性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服务劳动保障工作大局的必要举措。广大职工形象地说,劳动合同是各项劳动管理的牛鼻子。通过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及时掌握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预测预警和事先防范机制,增强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当前页码:1
政治的高度,切实重视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关于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的组织实施。
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从实际出发,尽快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实际的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义务。要积极做好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的宣传工作,明确相关的工作程序和办事手续,设立必要的工作窗口和联系渠道,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资源和条件,加强网站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网络,提供制式表格下载服务,通过交互式服务在网上采集数据,指导和方便用人单位履行书面报告义务。各地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抓紧落实的原则,尽快制定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报送省劳动保障厅。如有的市提出在书面报告初始化阶段,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已经签订并有效的劳动合同进行整理,通过程序输入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等)和劳动合同情况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合同起止日等)后将数据软盘以及相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然后转入日常劳动合同情况报告,他们的经验可供各地参考。
三、关于劳动合同书面报告的要求。
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号码;与劳动者订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以及劳动合同的期限等。此外,各地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项目。书面报告主要采取直接送达和通过信息网络传送电子数据两种形式。用人单位直接送达的书面报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履行签收手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网址,通过信息网络传送的书面报告,也应主动查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回复。
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履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与劳动者订立、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部省属用当前页码:2
人单位以及跨省、跨设区的市的用人单位,在书面报告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同时,还应当书面报告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及时将书面报告资料上传省数据中心。
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义务的,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依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四、关于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的开发利用。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书面报告资料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存档,并纳入金保工程一体化建设,运用电脑、信息网络等技术手段进行管理,逐步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达到方便快捷、信息共享、网上运用的要求。要加强对用人单位书面报告情况的分析研究和深度开发,拓展使用领域,最大程度地为领导决策和实际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仅要将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作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监控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抓手,更要注重与其他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就业规划和失业登记、有序调控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行为、确认用人单位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办理劳动者退休手续、社会保险费征缴扩面、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以及引导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等多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使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真正成为服务于劳动关系调整乃至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基本信息平台。
各地在实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报告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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