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中环建筑(福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科技综合试验楼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工程 项目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协议书,共同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福建地矿闽东地质科技综合试验楼景观工程
福建地矿闽东地质科技综合试验楼附属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宁德市国道路66号省地质四队烟亭基地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工程内容:园林景观、附属道路
二、 合同价款调整
2.1、合同金额(固定):壹佰贰拾捌万叁仟壹佰柒拾柒元整(小写: 1283177.00元)即其中含预留金35000元。
2.2、上述合同金额:
2.2.1、楼前道路:造价根据宁德新天地建筑装修有限公司提供的烟亭基地道路、水电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按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造价报告书(MJYB320120902号)预算造价536268元,K值10%下浮后工程发包价为485362元。
2.2.2、楼前景观工程:造价根据宁德新天地建筑装修有限公司提供的综
合试验楼景观工程施工设计图及设计变更材料,按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造价报告书(MJYB320120803号、MJYB320120803号增)预算造价821772元,K值9%下浮后工程发包价为752755元(含预留金35000元)。
2.2.3、工程签证:清运施工场地内大石、移树、道路土方施工爆破石方及换填等作为工程签证项目,经审核已发生的签证项目费用为45060元。
2.2.4、广场景观与道路造价:2.2.1、2.2.2、2.2.3三项合计1283177元作为楼前景观、道路工程固定发包价,其中含预留金35000元作为施工期间不可预见的施工签证费用,签证费用按实计量。
三、工期约定
3.1、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15日,工程交工日期为20xx年10月30日,其中楼前道路E、F路段(含管沟、阴井、混凝土路面等)应于20xx年10月15日完工,逾期每日罚款2000元,提前每日奖2000元。
3.2、验收期限:自工程竣工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单项审计。
四、 预付款及进度计量
乙方进场施工7个工作日时,甲方预付进场费合同价的10%为128000 元,在20xx年9月29日前甲方预付进度款200000元,E、F段道路施工完后甲方预付进度款300000元,景观绿化种植施工时甲方预付进度款300000元,交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预付合同价的95%(扣除预留金),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验收日计起),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五、 竣工结算
按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和施工期间不可预见的施工签证费用列为竣工结算。
六、本“补充协议书”是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若本“补充协议书”的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书”的条款为准,本“补充协议书”未叙述的内容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执行。
七、本“补充协议书”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八、本补充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 代表人(签):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为了完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着
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的补充
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与《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与《招标文件》、《合同》有相互冲突时,
以《协议》为准。
第二条 项目地址:-----------------------------------------------------------
承包范围:*******项目,承揽总面积 ㎡及该楼外墙以
外1.5m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全部工程项目指施工图及甲方提供的施
工交房标准,过程中的变更等)。
第三条 承包价:单平米为(大写) 元/㎡,合计总价为(大写)
本金额指“人民币”。
第四条 承包方式:本《协议》是《合同》的补充,采用固定价承包方式。
变更增减费用计算方式,以*********定额为依据,丙三取费
变更决算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第五条 工期要求: 年 月 日开槽动工,工期为 天,/ 月/ 日全
部验收完毕。其中含各种节假日时间。
第六条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优良工程。
第七条 现场管理:乙方现场安全管理按当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总现场门口保安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向甲方每年支付10000元保安费 1
用,由甲方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暂按1年计算)。乙方施工现场
保安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临水、临电已接入总现场,由乙方自行安装计量表接至施工场地。甲方、
监理检查批准临水、临电施工方案,并监督乙方按批准临水、临电施工
方案实施。临水、临电费用按计量表自行负责,电损由各乙方平摊;按
月缴费,由甲方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十条 乙方项目班子成员一经监理、甲方认可,不准更换。如遇特殊情况,确
实需要更换,必须更换前7日以上书面通知监理、甲方,写明换出原因
及换入人员的详细情况(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监理、甲方在接到
书面资料3日内作出批复。批准后,在更换前5日内安排换入人员进入
项目班子开始开展工作。未经监理、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人员的,扣除
工程款 元/人·次。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有满足承包工程需要的、经监理认可的施工机具、设备、周
转材料等。
第十二条 乙方应对自己报送的资料、项目部成员的资质和业绩的真实性负责。
如发现有资质和业绩不满足要求的,乙方必须更换有相应资质的相关人
员,并报监理、甲方认可,同时相应扣减工程款5000元/ 人·次;更换
后仍不满足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和法律责任。如发现报送资料有隐瞒、欺骗的,相应扣减工程款 元
/ 项,甲方有权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当甲方按上述情况单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通知解除合
同7日内全部撤离现场。待乙方全部撤离现场后再进行结算事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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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在开工前20日内向监理、甲方报送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待监理、甲方批准后方可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管理。乙
方必须在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施工前7日内向监理、甲方报送详细的
施工方案或单项施工组织设计,监理、甲方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施工
方案或单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按规定须旁站监理的工程项目,须在
施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未按以上程序履行,擅自施工的,监理
在报甲方批准后,有权发出停工令,由乙方向监理、甲方书面提交整
改方案;在监理、甲方批准后,由监理发出复工令后方可继续施工。
同时,扣除工程款 元/次。
第十四条 乙方项目部成员不准兼职其他项目工作。
第十五条 乙方必须每月25日向监理、甲方报送本月工作报告、下月工作计划。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须参加监理组织的每周例会和其他必须乙方参加的会议。 第十七条 监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场不称职的工作人员,并对给工程造
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扣减 元/ 人·次的工程款,所造成损失全部费用
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更换相应责任人;更换后的人员仍给项目造成
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在甲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7
日内全部撤离现场,结算在乙方全部撤场后进行双方核算。同时乙方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乙方缴纳的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或其他
应乙方缴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乙方进场后,属于乙方对政府、事业、企业及其他部门的相关事务由 3
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九条 乙方所有人员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为保证工程质量,现场浇筑楼板砼时,必须使用竹胶板模板。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小区内设施、材料等的统一,甲方确定部分材料的厂家、规
格 、型号、质量等,施工单位也可提供厂家、样品等,供甲方参考。
但甲方确定后乙方不准更改厂家、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等。价格、
定货、供货时间、付款方式等事务,由乙方与供货方谈判并签定合同,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期。
需甲方确定的材料如下:
甲方选择上述材料的原则:所确定的材料、设备等,价位、规格型号
基本符合计入预算的价格。部分材料由甲方统一确定价格,主材价格
超出预算价部分由甲方给乙方补偿差额,差价部分只取税金。确定的
产品在甲方封存样品。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工程项目质量,以下材料选择必须在下列相应厂家或品牌范
围内选择:
①水泥:32.5#水泥:
42.5#水泥: ;
其他型号水泥按32.5#水泥厂家选择。
②钢材: 。
③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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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砂子: 。
⑤石子:使用碎石: 。
⑥土: 土场 。
⑦白灰:使用满足质量要求的白灰粉。
第二十三条 土方工程由甲方统一指定安排,由乙方谈判相应事务并签定合同。 第二十四条 其他材料必须在监理、甲方认可及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第二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剩余 %
为质保金,在乙方将全部项目交付甲方之日起两年内付清。以上付
款过程不包括扣除工期、质量保证金数目的支付,工期、质量保证
金的支付按照第二十六条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期、质量保证金:
返还时间: 。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完成项目内容。如出
现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等,由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和《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
可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附件:
① 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② 项目部人员名单及相应资质。
第三十条 本协议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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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本协议内容全部完成后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本协议签定于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