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转让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药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丙两方同意将欣康大药房转让给乙方。药店转让后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办理药店各项变更手续。
二,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药店,乙方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受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丙两方承担,甲方必须结清,甲方所聘用人员的工资及费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本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企业负责人和法人在乙方未办理变更以前继续以丙方的名义办理,该药店所有权以及经营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归乙方所有,甲丙两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经营,甲丙两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变更手续。 四,甲乙双方协商约定药店转让费, 元(大写: )上述费用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货柜、货架、店内各种物件及装修),此外
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为保障药店转让安全顺利,转让费分两期支付,协议生效立即支付 元(大写),协议生效后60天后再支付 元(大写 )。 六,由于甲丙两方原因遭成转让不成功,由甲方退还乙方转让费并赔偿一万元损失费。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丙两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协议经签字按指印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签订时期: 年 日 月
乙方签字: 签订时期: 年 日 月
丙方签字: 签订时期: 年 日 月
第二篇:药师聘用协议
聘用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经营药店,需聘请乙方为药店药师,主管药剂药品管理及技术指导,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双方需要续签协议,可提前二个月协商。
二、支付费用:自本药店正式挂牌营业之日起,乙方将正式工作,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报酬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
三、证件使用期间内,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否则承担违约的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其他甲方办理证件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在办理成功后,甲方要及时归还乙方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2.乙方在甲方务工期间,其证件在乙方未同意前提下,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变更到其他单位,如因甲方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有保管乙方各种证件的义务,如有遗失或损坏,一切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证件使用期间内,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否则承担违约的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及证件的真实、有效;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
3.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况保密的义务。
五、乙方在聘用期间只能从事正当合法的经营药品管理及技术指导。在聘用期间,乙方如由于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书,必须经甲方同意,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权。
六、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双方在协议期满后需续约或解约,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讲明,否则视为违约,将负责违约赔偿。
八、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