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基础上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婚礼基本情况:
(一)新郎: 新娘:
(二)婚礼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止
(三)婚礼地点:
(四)预计参加庆典宾客数量: 人 , 桌
二、服务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婚礼庆典服务内容提供相应服务(服务项目内容见附件一);
(二)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项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婚礼服务项目,包括相关配套服务,概以本合同及附件载明的书面内容为准。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其中各分项目内容及费用(见附件一);
(二)支付方式:
1、签定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 %即 元作为合同首期款;
2、婚礼前 个工作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 % 元作为第二期款;
3、余款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审核婚礼服务内容。甲方签定本合同后,并对乙方的婚礼服务内容(包括婚礼策划及当天的流程或程序、创意等)认可后,乙方始得执行。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之内容按时、保质提供相应服务项目,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服务项目,应签定补充合同(附件二)《婚礼庆典服务项目变更单》(如是口头协议需当时完结),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合同为准。
3、
(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提供婚礼庆典服务项目有关的各项筹备事宜,包括甲方委托的其他单位、人员的工作进展情况。
2、安排第三方协助:婚礼服务中有第三方提供服务的,如酒店、安保及其他非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人员等,甲方应当安排第三方协助乙方工作,为乙方服务提供必要条件(如电力电源、灯光、音响、工作梯等)。
3、甲方委托 为与乙方的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 。
4、如甲方存有婚礼服务等方面的私人禁忌,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或合理期限内(即开展有关服务筹备之前)及时告知乙方。
5、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收取婚礼服务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协助义务。
3、
(二)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及附件约定提供婚礼服务。
2、由于天气、交通、电力、政府行为等非乙方可控制因素或不可抗力导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协商调整婚礼方案;如通讯中断或情势不允许沟通的,乙方有义务采取合理补救措施。
3、乙方委托 为与甲方的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 。
4、
六、酒店及场地:
(一)酒店或其他类型婚礼场地向乙方收取各类进场费、清洁费、电力费、安全保卫费等各类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第一条的第三款婚礼地点为甲方指定乙方服务履行地,甲方应确保该场地及设施能保证乙方正常实施约定服务项目,因场地方原因致使约定婚礼庆典服务不能履行或履行效果欠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
七、特别约定
(一)婚礼时间:乙方根据甲方对婚礼当天的时间安排提供婚礼服务,但甲方提前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时间提前应当取得乙方同意),延迟不得超过预计时间30分钟(因交通、天气等甲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时间延迟的不受此时间限制)。
(二)撤场: 乙方自婚礼仪式结束之时起120分钟以后撤场,乙方提前撤场的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提供协助条件配合乙方撤场,如果甲方确需乙方延长时间撤场的,按每小时 元支付乙方超时服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双方均应避免有安全隐患的婚礼事项的安排,使用安全物(如鲜花花瓣)作为喜庆抛撒物,禁止使用各类易燃易爆物质(彩花、彩带、礼炮、易燃充气气球、喷喷乐等等)。甲乙双方因各自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四)
八、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提供婚庆服务或未按时支付合同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合同约定费用的 %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婚礼无法举行,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费用的 %违约金。
(二)因甲方责任导致乙方工作人员受到伤害或乙方提供的各类现场物品丢失、损坏的,甲方应当进行弥补或赔偿。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对第三方进行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如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包括酒店)、人员等第三方原因,怠于协助乙方工作,致使乙方筹备工作根本无法进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要求甲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四)甲乙双方因没有履行本合同相关内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乙方无法提供分项目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退回该项目的款项,并要求乙方按该项目服务费用 %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内容的,乙方应按该项服务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
(七)
九、双方免责事由
(一)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情况;
(二)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缴纳合同首期款后生效。
十二、合同解除
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当事人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到达之日起合同解除。
十三、附件
合同附件应由双方签章并签署日期,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另行签定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为准。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婚礼庆典服务项目清单
附件二:婚礼庆典服务项目变更单
附件三:重庆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婚车使用约定
附件四:重庆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摄像服务约定
甲 方(签字): 乙 方(盖章):
联系电话(新娘): 联系电话(公司):
联系电话(新郎):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 编: 邮 编: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重庆市婚庆行业协会服务监督电话:86620520
附件一
婚礼庆典服务项目清单
金额单位:元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婚礼庆典服务项目变更单
注: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章):
附件三
重庆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婚车使用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婚车,用于婚礼庆典活动当天使用。具体约定如下:
一、婚车要求
品牌 ;型号 ;颜色 ;数量 辆;
品牌 ;型号 ;颜色 ;数量 辆。
若上述车辆发生异常情况(如车辆故障,意外交通事故等),同意选择以下备用车辆:
备用选择一:品牌 ;型号 ;颜色 ;数量 辆;
备用选择二:品牌 ;型号 ;颜色 ;数量 辆。
二、服务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服务起始点: ;规定里程: 公里以内;
规定时间: 小时以内;
三、每辆婚车配司机1名,婚车服务费包括汽油费。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停车费、过桥费等)。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车辆损坏的,车辆维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婚车服务超出上述约定公里部分,按每公里 元支付;超出上述约定时间部分,按每小时 元支付;两者均超出约定的,按 方式支付。本条所涉报酬,甲方应于用车当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婚车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乙方应于 小时内另派车辆到达原车辆正在提供服务之处。使用同等级别(或以上的)车辆的不作赔偿,使用低于原级别车辆的,赔偿该车约定报酬的 %;超过 小时到达的,赔偿该车约定报酬的 %。
六、无法如约提供婚车服务的,乙方按下列方式赔偿:
以《重庆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婚车使用约定》附件约定报酬退一赔一的方式赔偿甲方 元;或以 的方式赔偿甲方 元。
七、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重庆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摄像服务约定
婚礼庆典摄像服务具体约定如下:
一、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像师 名,在甲方举办婚礼庆典时,提供摄像服务,并按约定项目进行后期制作。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摄像机要求:品牌及型号 台数 ;备选机型 。
(二)后期制作要求
1.拍摄内容经剪辑(包含:片头、片尾,字幕,配乐等)后,制作成录像片,后期制作等级为 ,
片长不少于 分钟,并制成DVD VCD ,数量 碟。
2.
三、交付时间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以前;
四、乙方提供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 小时;
拍摄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拍摄起始地点 。
五、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于拍摄前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 (可附页)。
(三)甲方要求延长拍摄时间的,另外加付 元/小时拍摄服务报酬共计 元(不足一小时以小时计)。
(四)甲方超过约定日期 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
(五)制成的VCD或DVD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R、DVD±R播放设备。
(六) 。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所摄制的成品缺少约定的必拍场景,应按每个场景 元进行赔偿。
(二)摄像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提供摄像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像师,乙方不作经济赔偿;但甲方也可以因此单方解除本约定,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三)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影像时,造成影像全部灭失,则由乙方负责退还全部摄像服务报酬,并向甲方支付 倍于该项服务报酬的赔偿金,即 元;如影像部分灭失,退还灭失部分的报酬,并按前述赔偿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元。
(四)乙方如果没有如期交付摄像成品,每日按该项服务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20xx婚礼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盛世庆典文化传播中心婚礼服务合同
甲方: 仪式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出以下婚礼庆典服务项目,并注明各项服务的日期时间,以及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赔偿,付款结算方式等如下:
一、新人概况
二、服务项目
详见:表格
三、结算方式
以上所有服务项目总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签订本协议后预付 元整,(¥ 元)作为定金(婚车租赁费用应在签订合同是全部支付)。其余款项必须在婚礼服务当日仪式开始之前付清如刷卡支付须在婚 礼举行前三天到公司支付全款。
四、细则及违约责任
1、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即付全款的50﹪作为定金,余款现金必须于婚礼庆典举办当日车队集合完毕或服务人员到达服务现场仪式开始之前付清。
2、在签订本协议后,甲乙双方都不得随意更改、调换结婚庆典日期及协议书所说明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
3、如甲方需要更改原定的行车路线或服务项目时需要提前10天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
4、婚礼庆典当天服务时间不超过6小时,延时每小时增加5%服务费。摄影、摄像、
合同编号:
化妆师应在双方约定好的时间内并提前5分钟之前到达甲方地点,如甲方在五环路以外居住的,需报销因此项服务人员单程车费。摄影,摄像,化妆。
5、摄像师、摄影师现场服务时如因拍摄设备突然发生故障不能继续为甲方服务时应立即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首先将此项服务金额退还甲方并赔偿甲方此项服务金额双倍进行补偿,如甲方对此项赔偿不满意需要高额赔偿时,应提前和乙方就此约定赔偿金额,并按约定所赔金额的50﹪支付风险抵押金给乙方,此抵押金无论现场服务时或后期制作时有无故障发生乙方都不在退还甲方。如果故障发生时则乙方按所约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但风险抵押金额不在赔偿额之中。
6、签订本协议后如甲方有#5@p需求是应提前约定,服务项目价格严格按照本部服务报价单所报价格执行不与打折。
7、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因一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向另一方付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
8、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节解决。商议解决不成或者不愿商议解决的,可选择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其它约定事项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用中文签署。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