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乙方充分考察现场和熟悉合同内容、详情、特点后,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原则,愿意承担全部合同内容,为明确权力、义务、责任,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1)工程名称:
二、 (2)工程地址:
三、二、承包方式:
2.1、基础、基坑的临边防护至女儿墙、高出屋面的装饰架、楼梯、临边、洞口、檐口、通道口、井口、防护护栏、安全密目网、兜网、连墙杆、连墙杆件埋设、悬挑工字梁制作安装、脚手板的铺设、安全通道搭设、机械棚、塔吊顶升防护栏、通道、施工电梯各楼层运输通道、卸料平台的安放吊装等所用的材料(人工费、费用);超出施工作业面高于1.5米高的外墙脚手架搭拆、运输通道搭设拆除、堆放、码垛、挂拆安全密目网、卸料平台的搭设安装,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承担所有费用;施工现场临时使用的所有钢管、扣件均由乙方免费提供。
2.2、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因该分项工程属独立的专项工程,乙方在运输、装卸、堆码、施工过程中(如机械、物资、伤到人员及第三者)所发生的药业费、以外保险费、事故处理费、超高施工作业费、高温降温费、工具、用具费等,上述过程中造成的安全工伤事故责任以及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赔偿,所有事故经济与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3、包工包料、乙方自购钢管、扣件、顶托、安全密目网,工字钢、卸料平台、钢丝绳等。包工期、包质量、包检测检验及费用、包安检达标、包搭拆脚手架造成安全工伤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乙方在进场开工拾天内必须进行材料检测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送项目部,否则,按乙方拖延上交项目部检验报告之日起计算搭设时间。如因乙方的材料不合格,施工技术问题造成安全事故,工期拖延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及项目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2.4、检测材料取样必须有监理、甲方、乙方三方人员在场共同取样,弄虚作假造成材料不合格、不达标,施工不规范等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全部由乙方承担。
2.5、甲方购置脚手板、挡板、踢脚板、垫木、乙方施工不再计取人工费;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人宿舍、水和电;其它材料全部属乙方合同范围;乙方购置发放防护用品、用具如: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面罩等劳保用品,自行采购、管理、费用自理。
三、搭设要点及材料要求
3.1、钢管为框架受力构件,必须用符合国标的48mm×3.5mm的热扎焊接无缝钢管,壁厚3.5mm的材料,扣件、安全密目网必须是全新合格的;立杆间距不超过(1.2mm——1.5mm)内立杆与外立杆间距不大于0.8m;首层平桥在二楼楼面搭设,平桥与平桥之间外侧加一支钢管,间距不大于0.9m;作为防护栏杆;没单面墙设剪刀撑,与地面成45——60度角,搭接长度不能小于1米,扣件不能少于3个,同一楼面连墙点刚性连接不超过两步三跨,连接杆两端伸出0.15米,没一端加一个扣件,或按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案及施工规范进行搭设。
3.2、脚手架外立面从下到上用全新密目安全立网(在搭设期间安全网有破损的地方,乙方必须立即更换,如项目部通知二天内不换,一平米每天罚款10元)一封到顶。密目安全网应符合有关规定的阻燃网,安全兜网按规定楼层挂设,并使用经广西认证的产品。
3.3、执行甲方、临理批准的脚手架搭设施工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和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为标准。
四、工程计算;完成±0.00上点后 开始搭设之日算起至通知单栋号拆架之日为计算外架使用工期。
五、承包单价与结算方式:
5.1、采用定额建筑面积平米×合同约定的单价,无论运输远近、现场条件难易度如何,物价上涨、人工费增加,本单价不做任何调整。本单价含:业主、监理的要求、施工规范和各种现场指示操作所需费用。属乙方承包范围内,乙方未施工项,甲方将按相应款项扣除,单价表列如下;
5.2、本合同单价含工作内容和乙方提供的人工、机具、工具、用具及施工中所产生的费用,含管理、利润、保险、劳保、调 、意外保险、应上交除本协议其它条款所述以外的一切费用。
5.3、使用期不足约定期限则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超期使用钢管、扣件租金按实际搭设面积每天0.1元/㎡计算,外架拆除后最终结算一次性结算付清。
六、履行保证: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打入甲方账户五万履约信用金,不计息,竣工验收10天内退还,如不缴者,合同无效(如暂不交纳在第一次支付进度款时扣除)。
七、罚款方式:
7.1、完成框架封顶,甲方再付单栋建筑面积的20%;抹灰完成甲方再支付乙方20%的进度款,外架拆除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单栋建筑面积的累计80%;剩余20%在竣工验收结算后28天内全部付清(甲方以现金、转账支票方式支付,乙方提足额的工资表、不含税)。
八、文明施工:
8.1乙方进场3天内必须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高空作业上岗证等有效证件,必须保证人证相符。
8.2、乙方必须把单项施工各个工作面的材料清理干净,堆码整齐,各种垃圾(生活垃圾)清理至甲方指定的地方。
九、违约处罚方式:
9.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经发现或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清退乙方出场,扣留现场所有脚手架搭设用的材料作为对甲方损失的补偿,以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
9.2、外架搭拆施工,外架搭拆以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为准,(包括中途外架加固、安全网脱落重新挂设)乙方应及时配合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拖延。如接到通知十二小时仍未施工,延误一小时罚款300元,延误4小时罚款1500元,延误一天罚款总造价3%,延误俩天罚款总造价的7%,延误三天,乙方无条件退场;工程款低罚款,已搭设架管按1000元/吨折价,已完工程量按面积8元/㎡结算。(拒不接受的,由甲方另行安排人员,强行处置,费用乙方承担)。
9.3、经甲方、监理、质监站、安监站检查有不规范,从通知整改,整改期间不及时,不计费。
十、其他:
10.1、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缓建俩个28天内,甲方不承担责任,超过俩个28天后,乙方应提出终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服从甲方通知组织退场,甲方按实际施工日期结算已完成工程量。
10.2、不可抗力因素、政府行为造成停工、法定节假日、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0.3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管理不善、施工过程中损坏等,按规定对乙方罚款,额度按总价的10%结算扣减。如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10.4、执行甲方的公司书、项目管理书《现场材料管理规定》、《分项工程施工处罚条例》、《预结算管理制度》、《项目签证管理办法》、《谦洁自律规定》等条例。
10.5、甲、乙方责任自己人员、机械和材料保管保险,建筑险,甲方报建完成。
10.6、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无材料、(钢管、扣件、工字钢、安全网等)人工施工,无能力继续履约时,甲方按分项工程单价协调45%后作为结算单价,乙方还必须承担给业主、甲方造成的工期和其他经济损失。
十一、
11.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2、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合同》发生变更、终止、解除,乙方无条件随甲方变更、终止、解除。
十二、合同订立与失效:
12.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一份,签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 (章) 乙方代表签字: (章)
日期: 日期:
第二篇:脚手架租赁合同
脚手架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献县龙亨顺建筑设备租赁站
工程名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租赁建设工程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脚手架的租金计算。
1;本工程的租赁方式为脚手架材料租赁及脚手架搭设,脚手架为落地式脚手架,租金以脚手架的搭设实际面积计算,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 元,此价格租期为 天,不足 天按 天计算,超出 天后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起租日期、停租日期以甲乙双方签单为准,脚手架搭设完验收合格后如需拆改另外收取费用。
2;如果甲方除租用搭设的脚手架外,需要另外租用脚手架与其它物品则另外收取租金,租用物品的租金价格以附表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自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
第三条;脚手架搭设要求
一;
1;脚手架搭设按国家规范进行搭设
2;出租方负责租给承租方脚手架材料并负责脚手架的搭设,脚手架搭设为落地式双排脚手架。出租方按承租规定的时间、脚手架搭设部位进行脚手架的材料进场及搭设。
3;脚手架材料进场由承租方负责看管丢失由承租方负责,材料进出场的数量、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材料进场、出场明细单)为准,物品丢失价 格以附 表为准。材料退场由乙方负责并,承租方按照约定的条款进行付款。
4;乙方提供密目安全网如人为损坏由甲方负责。
5;乙方提供脚手架上面木跳板三层。
二;
1架体底部铺设跳板
2门式架围绕群楼周圈搭设
3架体搭设完毕加扫地杆、十字撑、斜拉撑、顶部加护栏
4施工跳板要求满铺三层(双行板)
5架体外部挂密布网、安全网
6脚手架设点与墙连接,保证架体安全
7施工前向现场总包提供架体搭设施工方案,全部搭设完毕通过总包验收,
第四条;脚手架的租金结算方式
承租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租金执行,租赁费进场后承租方付出租方脚手架租金的30%,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在付30%,以后每月付一次,以每个月的5号为结算日,5日内付清上月的全部租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出租方责任
1. 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材料,经乙方出面告知仍不按时履行时,出租方付承租方违约金5千元。
2. 未按承租方期限搭设完脚手架出租方付承租方违约金5千元。
承租方责任
1. 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租赁单价全部上调50%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本合同由献县法院管辖管。
第七条
1.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1份。
2. 脚手架搭设完成验收单、材料进场出场明细单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如双方以后在发生业务可以不在另签合同全部按此合同办理。
承租方;(甲方签章) 出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账号; 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