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代理包销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位于________的“[*]”物业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委托事项
1.1 委托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物业:________________(包括现在及今后在该地块上建造的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
该物业为________楼,共________幢_______层,总销售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1.2 委托业务内容
甲方现委托乙方为上述“[*]”(以下简称“该物业”)进行代理销售,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范围从事该物业市场推广及代理销售工作,乙方须确保于委托期内将该物业所有房屋以不低于本合同第 条规定之平均售价被全部售出(包括以其自身名义购买),相关的销售合同签署并公证生效及甲方收到全部售楼款。
1.3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此次代理销售事宜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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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双方承诺与保证
2.1 甲方承诺与保证
(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代理销售时所需的必备资料,包括该物业的房地产权
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物业平面图、预售许可证、甲方营业执照、工程承包合同、及测绘报告等文件的复印件,并确保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甲方保证其是该物业的合法所有权人,有权独立地处分该物业,并有权以本合
同的形式委托乙方进行销售代理;
(3) 甲方承诺并保证在委托期限内除乙方外不就该物业的全部或部分再行委托
任何第三方进行市场推广及销售;
(4) 甲方承诺并保证若有其他中介代理公司直接或间接联络甲方,甲方将主动及
时转告乙方,并交由乙方负责接触,按乙方规定的原则建立合作关系。
2.2乙方声明与保证
(1) 乙方保证其拥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必需的所有房地产代理服务之资质、许
可及批准;
(2) 乙方承诺并保证在代理该物业销售的整个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和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规范;
(3) 乙方承诺并保证根据甲方的委托条件代理销售,不任意变更甲方委托销售
条件,影响甲方的声誉;
(4) 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员工将如实地对购房人描述该物业的各项情况及认购
书、预售/出售合同的各项内容,不作有任何隐瞒、虚假陈述或不真实的承诺,若因乙方隐瞒事实、虚假陈述或未能履行对客户的承诺导致客户退房,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承诺并保证如因其自身的过错而使甲方卷入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
序,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费用或遭受的名誉及经济损失,包括甲方支出的合理的法院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6) 乙方承诺并保证将以维护甲方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进行各类市场推广及销
售代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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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乙双方之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之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所代理销售的该物业全部或部分的认购书、预售/出售合同均以甲方与
购房人签署为必要生效条件。
(2) 若因甲方未能履行其确认的建筑标准和销售条件,或因该物业质量方面存
在问题导致客户退房,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 甲方保留拒绝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签定认购书、房屋预售/出售合同的权
利,但必须有合理的理由。
(4) 甲方应按其与购房人签定的认购书、预售/出售合同中的时间如期交房及完
成相关约定。
(5) 甲方委托乙方的销售条件或房屋状况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在
征得乙方同意后,双方在________内签定变更协议。
(6) 甲方应允许乙方的工作人员已经过申请带领购房人在不影响甲方工作的情
况下进入该物业现场。
3.2 乙方之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委托期内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代理销售该物业,并根据销售业绩
向甲方收取中介代理费用;
(2) 乙方在代理销售期间应向购房人及任何第三方明示其为甲方销售该物业
的代理人,乙方无权收取该物业销售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定金、预付款、签约金或房款等任何形式的售楼款收入,如果代收,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及时交付给甲方收执;
(3)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总额为 万元的合同定金作为
履行本协议的必要前提;
(4) 乙方应积极通过自身的行销网络推广该物业,并自行负担前期策划及宣传
费用,所有宣传广告必须客观真实。乙方有义务对有关广告公司或其他媒体提出创意设计的要求并对有关工作进行验收;
(5) 乙方必须按照双方协商确认的本合同附件一的价目表并在合理的浮动范
围内进行代理销售;
(6) 乙方必须确保在委托期内其中介的购房人与甲方签定认购书或房屋预售/
出售合同,在预售/出售合同签订并申办公证之后,并委托甲方指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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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合同登记及产权过户手续。
(7) 乙方所有对外宣传品必须经过甲方授权代表事先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
用。
(8)
(9) 乙方应每 乙方应在正式代理销售前配合甲方及其指定律师拟定相应认购书及预售/
出售合同文本,在代理销售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及预售/出售合同,维护甲方利益。
(10) 乙方在代理销售期间应如实向所有购房人介绍所购房屋的结构、质量和装
饰以,不得作任何虚假或误导的陈述,也不得隐瞒任何该物业的实际权属
及租赁情况;
(11) 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及物业良好管理的情形下,可以带领购房人进
入该物业查看房屋,但有义务确保其所有带入人员的安全及物业及内部财
产不受损坏或灭失。
四、履约定金4.1 乙方为表示对履行本合同的诚意,自愿在本合同签署之日或次前向甲方交付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定金,甲方在收到该款后向乙方出具相应收据;
4.2 如果在委托期内乙方最终以自身名义购买剩余未被代理售出的全部物业时,该笔款项将直接转为乙方的预付购楼款,甲方无须退还;
4.3 在本合同委托期内,如果甲方未能如期将物业交付给乙方中介代理的购房人,则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乙方在委托期内未能代理售出该物业全部房屋,而自身也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平均售价购买剩余未被售出的全部房屋,则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定金。
五、代理费
5.1 代理费计算标准
(1)
(2) 该物业的平均售价___________元/平方米(具体见附件一之“价目表”);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中介代理费用为:该物业总销售金额的_______%(以
平均售价___________元/平方米计算);
(3) 若对外售价超过平均售价___________元/平方米(不含___________元/平
方米),则其超过部分收益也作为中介代理费,归代理费乙方所有。
5.2 中介代理费用的支付条件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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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该物业预售/出售合同签约面积的比例达到_____%时,甲方支付乙方代
理费_____元;
(2) 当该物业预售/出售合同签约面积的比例达到_____%时,甲方支付乙方代
理费_____元;
(3) 当甲方收到该物业全部销售款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剩余的委托
代理费,包括前述第3.1条第(3)款的溢价部分;
(4) 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将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
行帐号,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5@p为凭。
六、甲、乙双方之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使之生效后,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
除或变更本合同。
6.2 在委托期限内,若甲方发生下列严重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
可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1)
(2) 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件及资料;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且经乙方催告后60
日内仍不予支付的。
6.3 若乙方发生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仍不纠正的,则甲方有
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被甲方单方面解除后,委托代理事项立即终止,甲方也有权在没收全部定金的前提下停止向乙方支付一切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名誉及经济损失。
七、特别约定
7.1 本协议规定的代理期结束时,如该物业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仍未被售出(以签订预售/
出售合同并经公证为准),乙方应无条件和不可撤消地以自身名义,按不低于本合同第三条中所述的平均售价之价格向甲方买入所有仍未被售出的物业,并必须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与甲方签订出售合同及办妥公证的手续,及付清购房款和相关税费;
7.2 在乙方履行上述第7.1条款时,乙方必须接受经甲乙双方在委托期内共同确认的销
售合同格式及内容(也即提供给乙方代理的购房人签署的合同),并依此与甲方签剩余未被代理售出的物业之买卖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提出任何异议或拒绝签 - 5 -
约;
7.3乙方在市场推广及代理销售过程中所使用的营销推广形式、具体内容及有关费用由
乙方负责,但以不损害甲方形象及名誉为限,甲方只需配合协助。但所有广告均由甲方审查通过才可发布;
7.4乙方在代理本物业销售期间,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接受其它公司的与本物业之销售有
竞争性的代理委托。
7.5 附件一之“价目表”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属于甲方。
八、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附件一可由甲方进行修改、调整以外,未经过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本合同内容。
八、通知
合同的任何一方所发出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下述地址或另一方书面指定的其他地址:
(1) 甲方:
收件人:
地址:
传真号码:
(2) 乙方:
收件人:
地址:
传真号码:
九、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均为不可分割之整体。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两份备作其他不时所需之用途,可由甲乙双方分别保管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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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商议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全部内容给予必要保密,非经双方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之
业务需要,不得擅自泄露给任何无关联的第三方。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此页无正文,仅供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公司名称)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公司名称)
授权代表:
日期:
签约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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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尾盘包销合同
丽江家园销售代理合同
开发商(甲方):海南发升水产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
代理商(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海南发升水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丽江家园项目,由乙方开展销售代理的事宜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物业
1、物业名称:丽江家园(以下简称本项目)
2、物业性质:高层住宅
3、本项目委托销售范围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号与价格为 准。
4、本合同期限: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起生效,销售代理有效期为 个月,至20xx年 月 日终止。在合同有效期间,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合作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独家代理商,乙方可以在其拥有的销售资源所在地组织开展销售,销售业绩由甲方销售部书面确认。
2、乙方可以随时委托其他分销商带来客户。
三、销售指标
当乙方的购房客户签订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符合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条件后,乙方所售的面积计入销售进度及销售业绩。
四、代理费用标准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代理费结算方式为底价销售,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房源价格表进行销售,折扣由乙方自行控制,甲方给与乙方的结算底价为所提供房源价格的90%, 1
乙方不得低于该价格销售,超出价格90%部分为乙方销售佣金。(房源价格表以附件为准)
五、代理费支付
双方约定甲方根据实际销售回款额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本合同期结束之日前已
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未到帐部分在实际到帐之日起15天内甲方应予以付清);
1、代理费支付:乙方应于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的销售业绩及基本代理费核
算交给甲方请佣。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按乙方当月实际销售回款额的5%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 代理费支付的条件:一次性付款房源必须要付完95%款项,签署合同,并
通过海口市住建局备案,才给予结算佣金;按揭付款方式房源付完首付,签署合同,通过银行按揭审核,乙方可按本合同约定佣金提点结算首付款佣金,银行放款,海口市住建局备案,才能结算剩余佣金。
六、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待售房产真实、合法的有效文件: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证、建
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甲方应确保乙方代理
出售之物业单位产权清晰,手续合法。
2、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设施配备及物业单位交付标准,提供待售各物业单位准确之
销售面积及物业管理初步条款和收费标准等,乙方售楼必须以此为依据。
3、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销售所需的基本销售宣传资料的设计样稿,包括宣传册、单页等。
4、甲方负责对乙方销售人员开展业务指导、提供相关资讯,收款确认、合同签订、按揭资料的审核和递交以及落实客户到海南看房、交房等售后工作。
5、甲方指派专人 为甲方联络代表,乙方指派 为乙方联络代表,此双方联络人负责双方协调工作,并对双方提供需确认的各项事宜进行确认。 2
6、《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甲方负责和客户签订;购房款由甲方财务收取,乙方负责催收,不得收取客户认购费用。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具备合法的代理资格并为甲方提供规范合法的代理服务。
2、乙方必须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基本销售资料进行销售,不得用欺骗、夸大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方式向客户推销或作出相关承诺,一经查实,甲方处罚乙方3万元/次,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也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在甲方提供的基本销售资料外,乙方向客户提交的任何书面销售资料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批准。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若乙方提交书面请佣单经双方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甲方按规定延误支付60天以上,可视作甲方延误支付,应按延误金额的千分之二/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延误时间超过90天的,除应足额向乙方支付当期代理费用并承担滞纳金外,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在乙方发出书面终止合同通知书的七天内,甲方应按乙方终止通知书前认购销售金额 5% 一次性结清代理费。
2、如因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若甲方未按本合同执行,影响乙方正常作业,并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仍未能改善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在乙方发出书面终止合同通知书的七天内,甲方应按乙方终止通知书前合同成交金额的3%一次性结清代理费。
4、如因乙方采用欺诈等不正当方式,促使客户成交及签约,并造成客户退房的,该退房单元不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不支付乙房该退房单元的销售代理费,且因此产生的甲方支付给购房客户的违约赔偿金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 3
同。
九、其他条款
1、经甲方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双方依所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各负其责,与乙方无涉。
2、因房屋买卖所产生的税金及各项费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法令 和有关政策法规,各方产生的税务,由各方承担。
3、甲方支付每一笔佣金之时,应当收到乙方提交的正式代理服务业#5@p。
4、本合同如有不妥之处或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如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谅解,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直接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6、有关本合同重要事项的通知,以书面寄送收件方地址后满3日即为送达,乙方采取律师送达的,律师送达可以留置送达。
7、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皆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日期: 日期: 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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