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联系电话: ;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地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品混凝土的相关原材料的采购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内容,共同遵守执行。、
一、采购材料(结算货币:人民币)
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三、采购方式:
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后,乙方将原材料运至甲方搅拌站内,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卸料。
四、运输费用:
乙方承担原材料运至甲方卸料场发生的所有运输费用;需甲方派车自运的,乙方的货款按本合同数量单位之单价扣除人民币 元运输费后再实际计算。
五、验收方式:
1、材料数量以甲方出具的磅单数量或甲方现场清点数量为准;如有异议可另行复核。
2、在核定含水材料数量时应参照标准扣除其含水量。
六、包装标准:
按照第 项执行:
1、袋装;
2、散装。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甲方严格按照GB/T14685-2001的质量要求对所购原材料进行验收;对于检验材料的质量结果有异议的,须在 日内提出。
八、结算方式:
按照下列第 项执行后,甲方当月所采购材料的货款于次月 日向乙方结算。结算时,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和合法的资源税完税证明。若乙方未能提供完税证明的,甲方实行代扣代缴义务,具体标准为人民币 元/吨,代扣款项从甲方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万元作为所供材料的质量保证金。
2、本合同生效执行中,乙方将前期供应的货款人民币 万元交纳给甲方作为所供材料的质量保证金。
3、 。
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守合约的货款给付义务;
2、严格按照合约执行材料的质检条款;
3、有权因原材料质量问题或供应时限造成损失的,向乙方追偿。
十、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守合约保质、保量、守时的供应材料;
2、按合约收取货款;
3、对甲方采购的原材料承担质量、守时责任;
4、严禁在供料过程中混料混仓;
5、供应质量不合格原材料,甲方予以退货时,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6、未经甲方通知擅自供货,甲方拒收后,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7、遇检修设备等情况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做好原材料储备;
8、负责供货过程中己方人员和车辆安全。
9、结算货款时,提供甲方查验签收的单据原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票据。
十一、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可自行选择向第三方采购。
①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供货,经催告后的 日内仍未供货;
②破产或清偿的(但以机构重组或联合的除外);
③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
4、合同一方根据本合同解除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对方收到通知即告合同解除。
十二、违约责任
1、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供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材料数量供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如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供应材料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4、甲方如中途变更材料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5%的罚金。
5、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与乙方协商。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6、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日,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7、乙方未能保质、保量、守时供应材料的,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无故拒收采购的材料的,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三、解决纠纷的方法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或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约定的事项
1、所采购原的材料市场价格上下浮动在 %以上(含 %)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定价。任何一方不接受价格浮动协商定价且协调未果的,双方可解除本合同书。
2、本合同期届满,甲、乙双方可优先续签。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部门证实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附件、往来函件、资料、单据等均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有条款不符,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传真: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二篇:罗浮宫陶瓷供应商合作协议
罗浮宫陶瓷供应商合作协议
甲方:云南三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更好地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双赢互利,进一步强化品牌效应及扩大市场份额,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达成装饰装修材料品牌战略合作供应商(以下简称品牌战略合作),合作经营采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品牌:
第二条、合作期限
为 期 年,自_2011_年___ 月___ 日起至______ 年___ 月_____ 日止。
第三条、品牌战略合作方式
3.1、甲、乙双方公司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3.2、战略合作年费:每年 0 元(大写: 零 )。
3.3、甲、乙双方签定合同,甲方默认乙方为相同材料的主推品牌合作商,并提供指定区域给乙方,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区域,装修及样品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3、甲方回报:甲、乙双方约定以以下5种形式对战略合作品牌商进行回报。
3.3.1甲方把对乙方的品牌进行业务推荐作为相关制度对内部设计师进行规范执行。
3.3.2甲方给予乙方每年五次在甲方公司内部的针对设计师进行相关产品推介机会。
3.3.3甲方承诺每年投放的广告版面上给予乙方品牌与其它类别品牌同等的广告位置(具体以甲方最终统一设计版面为准,费用共同承担各出百分之五十)。
3.3.4甲方所推广小区的广告位及宣传单页上给予乙方品牌与其它类别品牌同等的广告位置(具体以甲方最终统一设计版面为准)。
3.3.5甲方允许乙方在公司内部宣传资料栏上放置乙方材料品牌资料及宣传品供客户取阅参考。
3.3.6甲方承诺每年为乙方销售产品 40 万元。以(罗浮宫陶瓷昆明总部)进货价为基准。 %%返还给乙方,如果甲方
超出任务量,乙方给予甲方利润的 5 %作为奖励。
第四条:关于材料质量保证及样式
4.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应给甲方的材料质量,乙方提供材料的同时,应当向甲方出示相关材料的组成部分原料的相关资料,并确保供应给甲方的材料为环保合格产品。
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采购的材料明细单,提供给甲方同一品牌、等级、规格、数量的材料,乙方不得以其它品牌、等级、规格的产品冒充甲方所采购的材料。出现此类情况的,乙方必须及时更换, 给甲方造成误工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4.3、乙方供应的材料,应当由双方组织代表进行验收,数量不够的,乙方应当采全额补足的办法,及时供应给甲方,给甲方造成相关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4.4、乙方不再经营甲方预订采购的材料,或该品牌材料或该规格材料的,乙方应当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让甲方有足够时间更换材料或调整材料的品牌与规格。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给甲方造成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甲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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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乙方确保提供在甲方展厅内的产品要不定期的更换新产品。
第五条、产品价格及返利比例
5.1、乙方必须要规范市场价格体系,保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在同一地区内以统一的最低售价(市场最低折扣 折),乙方如有价格变动需提前一周时间通知甲方材料部负责人,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甲方(以传真件为准),如乙方市场价格体系变动未及时通知甲方并影响甲方利益的,甲方所受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2、甲方客户不管是甲方工作人员或电话通知带到乙方展厅,或自行到乙方展厅购买材料都享受在甲方给客户的最低优惠价位,一旦销售成功,经核实是和甲方有关的客户,乙方应根据最后成交价格按协议给甲方进行返利,乙方不得低于市场最低价位出售,一经发现,甲方将向乙方索取违约金伍千(¥5000)元。
5.3、甲、乙双方如有特殊客户要下浮售价,必须经双方协商为最终标准,双方材料相关负责人签字,为最终确认。
5.4、甲、乙双方约定返利比例为最后成交价利润的% 作为甲方的销售回报,以第六条约定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详细备注说明:)
第六条:关于付款方式
6.1、材料结算:甲、乙双方约定以每月 28 日为单位对采购材料进行货款结算;超出2万货款,货到付清。
6.2、返点结算:甲、乙双方约定以每月
6.3、乙方应当在每月28号之前把甲方本月采购并配有甲方指定采购人员签字的采购对账单及返利结算清单一并送至甲方公司财务部,财务部为乙方出具相应材料单收据;
6.4、甲方财务部应在接到乙方材料结算单及返利结算清单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及核算工作,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材料结款。
6.5、设计师提成按成交价的%共同给予。
第七条:约束条款
甲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取消与甲方合作资格;触犯法律时,乙方将追究甲方相应法律责任:
7.1、故意毁损乙方声誉形象的;
7.2、未经客户同意私下不优先销售乙方产品的;
7.3、对乙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乙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作资格;触犯法律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7.4、故意毁损甲方声誉形象的;
7.5、对消费者态度蛮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6、对甲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第八条:其它补充条款
8.1、在甲方销售过程中如是因乙方原因造成销售未果的,甲方有权在约定总量上减去因乙方造成损失的金额。
第九条:协议生效及持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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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9.2、自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之日起生效。
9.3、合作期满,双方可续签协议以继续合作,续签新协议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9.4、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如发生销售(采购)行为的,仍可采用本协议内容。双方另有协议的例外。
第十条:关于纠纷
10.1、若双方合作当中产生各种纠纷,应当由双方代表人协商解决。
10.2、若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甲方(签公司章):云南三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签公司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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