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租赁合同
甲 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 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出租饭店给乙方经营,乙方承租甲方饭店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饭店位置:甲方饭店落在 ,面积 占地 平方米。(饭店所有财产、设施见财产清单)
二、租赁期间: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用途:饭店经营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整。支付方式为按年 次性、提前支付给甲方。
五、费用承担
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饭店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由甲方承担。在本合同期内,因经营饭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2.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
六、维护及装修
1.甲方保证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及各项配套设施完好,符合经营及使用条件。
2.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如因经营需要改造和装修,必须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和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其装修、改造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续租与转租
1.租赁期满,甲方若愿意继续出租房屋,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2.乙方若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合同项下房屋及设施。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应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经甲方催要后,逾期15天不缴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饭店房屋设施如因自然灾害、政府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它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 件:
1.甲方租赁给乙方配套设施的清单1份。
2.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饭店租赁合同
饭店租赁合同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王西沿街楼(原御膳房)一楼和楼后面二楼中的厨房、面点房及二楼餐厅两间出租给乙方使用,租金为每年 元。
第二条 租金交纳方式:第一年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交齐全年租金,第二年房租在第一年签定合同的对应日前一个月一次性交纳第二年的全年租金。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 年。
第四条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办理一切证照及缴纳各种税费,独立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五条 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设施,包括空调、桌椅、餐具、厨具等免费使用,但乙方有维护、保养、维修的义务,费用乙方自理。
注:饭店租赁给乙方的桌椅、空调、餐具、厨具等物品有明细表,待乙方确认后签字。
第六条 合同到期,乙方应按明细表交还给甲方,如有损 1
坏及缺失,应按物价折现金的方式补齐。
第七条 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经营的权力,乙方不得转租、转让、转借。
第八条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至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实行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望共同遵守。
出租方: (签章)
承租方: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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