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证明
****(身份证号:*******)20xx年7月31日在我公司借款贰百万元整(合同编号:****),本笔贷款20xx年2月28日到期。经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三方协商一致同意,本笔贷款本金由担保人****(身份证号:*********)代借款人偿还。20xx年3月5日我公司收到*****偿还的贰佰万元整(汇款人名称:*****,汇款人账号:******,发起行:中国建设银行陕西分行,汇款金额:贰佰万元整)。特此证明!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3月12日
第二篇: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
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行政事业单位)
铜川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我单位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员,工资由财政支付,月收入人民币 3333 元。我单位同意该同志自愿为 (借款人)贷款进行担保。
由该同志担保的贷款如到期未还,担保人需要履行担保责任时,我单位将大力协助,直接从该同志的工资中扣回,直至还清贷款本息。
担保人单位负责人(签章):
担保人单位联系电话:0919-6832667
担保人单位盖章
(只限单位公章或人事劳动及组织部门盖章有效)
20xx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