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收取管理费补充协议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补充订立本合同。具体协议情况如下:
第一条、该协议为《房屋出租协议》收取管理费用补充协议,不作为房屋租赁协议单独使用。
第二条、出租房屋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该房屋租赁期:补充协议期自20xx年03月01日起至20xx年03月31日止,有效期为伍年。 第三条、针对房屋出租,每年收取房屋管理费**元(大写:***),在甲方给乙方开具税票当月,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此笔管理费用。主要管理项目包括(厂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共用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共用区域绿化养护费用,共用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等)。
第四条、在租赁期内,水、电、气等的使用费及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未涉及细节,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20xx年03月01日 签约日期:20xx年03月01日
第二篇:商户管理补充协议
天河金街合同商户管理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 号合同之约定,乙方使用甲方天河金街一楼场地用于经营,本着双赢、精诚合作的前提,除原有条款外,补充如下:
开业前期
合同签订后,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专柜装修设计及缴纳装修费用(保证金、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并严格按照甲方装修规范文明施工。(乙方提供图纸,甲方审核,详情见装修规范细则) 开业后
1、违规搭建:未经允许,商户不可在店铺增加任何装修
2、违规占道:未经允许,商户不可超出合同设定位置、区域、面积;
3、乱贴乱挂:商场内未经允许,商户不可在柜内乱贴乱挂任何宣传品及装饰;未经允许,商户不可在街铺、餐饮、主力店门口、门头上乱贴、乱挂任何物品;
4、公共区域发放宣传资料:未经允许,各商户不可在商场公用区域发放宣传资料;
5、打架闹事:无论任何事情各商户均不得采取打架闹事的形式来解决问题;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闹事者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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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聚众滋事:各商户无论任何理由,不可个人或纠结其他商户对商场滋事,及或影响商场正常经营;如有此类情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顾客投诉:对于顾客投诉,商户要本着维护商场形象为原则,及时妥善处理,反之而造成影响商场商誉的商户需负全责,并甲方可采取相应措施来维护商场形象;
7、商户站柜:经营期间,禁止商户及非正常核准的销售人员进入柜台参与销售;由此出现货品丢失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8、不得私自调货,如有特殊原因需经营运主管签发放行单放行;
9、合同之外品牌进柜销售:禁止商户销售非合同签约品牌,否则甲方可撤除或终止合同;
10、场外交易、议价:任何销售款项必须经由收银台结款(包括订金)反之将处以商品十倍的处罚;商户不可以任何形式给予特殊价格优惠,必须明码标价;
11、六统一:统一管理,统一收银,统一营销,统一标识,统一结算,统一服务监督,
12、各专柜统一有偿使用商场促销道具(柜贴、 POP展架、POP、物价标签、销售#4@p等);
13、商品陈列展示:货品必须丰满,标价醒目,具有吸引力;
14、陈列模特:不许东倒西歪或裸露陈列,模特不得陈旧、破损;
15、二次照明在营业期间必须开启,符合商场要求;
16、商户上货、退货必须从指定的时间、指定的通道进入商场,并及时清理遗弃物放到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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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盘点:各商户需每日制作进销存表,并主动配合甲方不定期对各
柜位的盘点工作;
18、转让:商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店铺转让信息;反之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
19、保险:商户需自行办理保险,并在进场装修前提供甲方保险合同
备查,如无保险合同需提供无保险损失自负声明;
20、债权债务:商户在外的债权债务与商场无关,因此而影响商场经
营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付全责,甲方可即时终止合同;
21、导购管理:导购需按公司制度上下班;工作时间按商场规定安排;
导购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导购员管理规定及现场管理规定,导购不服
从管理者或违反商场规定者,甲方有权辞退,商户不可有异议并需及
时招聘员工补齐空缺;导购因不服从管理而产生任何的过激行为,商
户必须出面制止,反之因此造成不良后果商户负全责。
其它约定事宜: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