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作经营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店管理方式、产品陈列设备设施、会计系统、专业技术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店”: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品牌产品加盟连锁店。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
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员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及客人建议及时反馈给甲方。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店的经营由加盟连锁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必须在符合甲方要求的范围里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_” 加盟连锁店形式进行经营。
2. 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该区域主要指乙方店址两公里范围)。享有独家加盟的权益,甲方不擅自授权第三方在该区域加
盟。乙方无权设立分支机构或授与他人加盟,若需发展扩大增设分店,必须向甲方申请。
3.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4.乙方要求延续加盟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 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各种变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种授权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店。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 除为加盟连锁店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
3.标准加盟连锁店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一,超出标准的设备按实际成本价收费。
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_________”服装,特殊原因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商场规定的服装。
第七条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店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送(配送费按具体情况定)。
2.加盟连锁店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店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甲方责任。
1. 提供加盟连锁店经营的相关资料。
2. 提供加盟连锁店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费用按具体情况定)。
3.甲方负责乙方两名以上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期间员工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4.甲方协助乙方对员工进行___企业文化的培训,并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服务质量和产品质 量,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5.为加盟连锁店提供充足合格的产品。
6. 负责加盟连锁店货品配送。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 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店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店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店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店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店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店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店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开业指导收费标准(免收收全)。
1.加盟连锁店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2)其他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
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 保证金和管理费。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店___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
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店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店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店的保证金,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2.保证金不计息。
3.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1、2、3项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4.每年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_____元管理费
第十二条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甲方帐户:————————————
第十三条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店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店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逾期五天不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每日按所欠款的5%向乙方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并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欠款和滞纳金。
3.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店的形象、服务质量,产品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店,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连锁店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
第二篇:加盟投资合同书
加盟投资合同书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
甲方:上海南方机电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莘奉公路1985号10幢14、15号
联系电话:021--67186111 邮政编码:201400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为加快上海南方机电市场(以下简称“机电城”)的开发建设,提升机电城的规模与档次,使之迅速形成大型的机电五金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现广邀机电五金经营商及国内外投资商加盟共同投资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加盟投资机电城建设和入城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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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加盟投资原则
1.1 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产权独立;
1.2 统一规划,统一建筑设计,统一组织施工,统一管理,切实维护加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3 诚信合作,互利互惠。
第二条 加盟投资范围
2.1 本合同加盟投资之物业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公路1989号上海南方机电城内。甲方拥有上海南方机电城的开发权和经营管理权。
2.2 乙方已亲至上海南方机电城实地察看,自愿选定本合同填明的机电城 区第 幢第 号第 层,(以下简称该商铺)进行加盟投资,该商铺总建筑面积暂测 平方米,套内面积暂测 平方米。
2.3 如该商铺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实为准。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3.1 乙方投资该商铺的基础设施费用每平方米人民币计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基础设施费包括机电城内国有商业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动拆迁补偿费、土地平整费和房屋外给水、排水、电力、通讯、道路、桥梁、绿化等配套设施费用。(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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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网络、闭路电视开户费由乙方另外付款)
3.2 该商铺建筑工程款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计建筑工程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3.3该商铺基础设施费和建筑工程款共计人民币
3.4 甲方按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代办房地产权证(绿证,两证合
一),相关税费、规费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付款和交付期限及方式
4.1付款方式:签订本《加盟合同书》时,乙方付清基础设施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剩余建筑工程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在工程动工后壹个月内付清。
甲方定于 年 月 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该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如遇不可抗力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甲方可据实延长交付时间,乙方表示谅解。
4.2 该商铺的风险责任自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验收交接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交接,该商铺的风险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 不可抗力
5.1 本合同所述之不可抗力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风灾、暴雨、火灾、战争、严重的动乱或恐怖行动等自然灾害与社会事件及国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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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政策的调整。
5.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挂号信、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之详情及合同无法履行之理由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权威机构出具。
5.3 因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之义务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在履行了5.2条款义务情况下可免除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非经甲、乙双方另外约定或遭遇不可抗力之影响,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方式和期限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6.2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4.1条约定期限内将该商铺交付给乙方(除甲、乙双方约定的谅解条款外),从违约之日起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该商铺总金额的日万分之三计算。
第七条 投资加盟经营权转移
乙方在约定入城经营的时间内无力开展经营活动,可以将该商铺委托给甲方,由甲方统一招租,统一管理,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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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场管理及物业管理
8.1 甲方交付该商铺后,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的物业管理和市场管理,遵守市场管理条例和业主公约(市场管理条例和业主公约另行商订),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依法开展经营。
8.2 乙方必须根据该商铺在机电城内所处的功能区域,经营相应行业和项目。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经营项目,须经市场管理机构审批后方可实施,以免影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8.3 甲方负责市场的繁荣培育工作,负责落实与乙方入城经营有关的政府优惠政策和待遇,包括工商登记一站式服务、减免税收优惠政策、贷款优先政策、子女入托、入学、按规定协助业主申办入沪居住证(暂住证)等。并接收乙方为机电城商会会员,享受商会会员待遇,协助乙方顺利地开展经营活动,加速市场的形成。对于甲方繁荣市场的相关工作乙方应予全力配合。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9.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和详实的通讯地址。本合同一方按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按本合同已约定的通讯地址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合同双方若更改地址必须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一方未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及时通知另一方的,应承担送不达的全部责任。
9.2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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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甲、乙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9.4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时,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9.5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已尽向乙方解释的义务,甲、乙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十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于 上海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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