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标项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原则,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根据政府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包含但不仅限于运费、税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下)
乙方同意将其交纳的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全面准确地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的交付义务,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质保期和质保金
1、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质保金: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索赔,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
2、交货方式:
3、交货地点:
十、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
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同时出具正式有效发票交甲方入账。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规格、参数等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同产品,能够享受原厂提供的售后服务;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所有产品应附中文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及原厂配件;所供软件均为正版软件。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及配件均系原厂产品,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产品功能范围内保障用户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如发生所供商品与上述承诺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并可视情采取解除合同及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等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4 (小时/日)内到达甲方现场。
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甲方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7、其他售后服务条款:
十三、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等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需在 7 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最终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并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4、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十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合同总额每日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每日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再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有关售后服务条款,则每违约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 的违约金。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在发生所供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八、公文传递联系方式
本合同双方书面通知应递交下列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应于变更后10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1、 甲方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2、乙方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十九、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二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甲方(采购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乙方(中标人):中科奥奇(北京)科贸有限公司
乙方在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组织的 办公用品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
二、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2、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交货时间: 20xx年 11月20日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甲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甲方承担
六、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七、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
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违约。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结算方法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5@p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2,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付予乙方 甲方将货到付款 货未到齐 甲方将有权拒绝付款 。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由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总值20%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四、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五、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六、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